吾家凶植初长成_37同学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37同学 (第1/2页)

    在慕容隐之后,贾玉也找到潇彤,送他来的是只母蚌精。

    潇彤万万没想到,这位每天乱发情野狗,到了异世也不忘发挥本质,成功傍到妖精富婆。

    母蚌第一时间相中潇彤的天都,增加‘强行占为己有’的不良BUFF。

    潇彤当然不可能傻站着让她抢,奈何实力不济,很快被对方的水系术法给捆住了。好在有莫羽大魔王。不仅出手暴打母蚌一顿,还敲诈了几百颗拳头大的珍珠,给潇彤做精神损失费。

    母蚌哭的梨花带雨,可惜没人心疼。连吃了许久软饭的贾玉也懒得哄她。

    贾玉心想:你抢谁不好,抢大、小魔王的东西?嫌自己命太长?

    第三个来到潇彤面前的是夏侯惇。

    那日,她身穿红色霞衣,脚踏五彩祥云,惊吓了一众凡人。

    同样目瞪口呆的还有潇彤,潇彤心想:同学不是人!我竟然现在才知道!

    后来,潇彤询问夏侯惇,得知她身份——九尾狐。

    因为不是凡人(会术法),夏侯惇没像慕容隐一般漂泊,更没像贾玉一般沉入海底。她飞入内陆后,做起服装买卖,靠着从生命星学来的设计,赚得大量金银,过的可谓富足。

    第四个找到天都的——姬神太三。

    姬神太三出场方式和夏侯惇有一拼,他骑着一只巨大的信天翁、从天而降。

    姬神太三的经历比较奇葩。他被海水冲上附近的孤岛,让一只开启灵智的信天翁捡回家饲养。

    人类的姬神太三,离不开五谷杂粮和蔬菜,信天翁时常去人类地盘偷食物带回。某次,信天翁进城,听到人类扎堆讨论墙上的寻人启事,回去告知姬神太三。

    姬神太三当然想做回人类了,与信天翁好说歹说,终于回到了人类世界。

    第五个,沈萌。

    沈萌本人并没来,她差人送来一封信。

    信中讲述着这些日子的过往,内容是凄凄惨惨。夏侯惇看过,假惺惺的用手帕擦了擦眼角,可据潇彤观察,那货纯粹的干打雷不下雨。

    沈萌博取同情的最终目的——借30万金币赎身。

    沈萌和慕容隐的遭遇有些类似,先在海里泡了几日,不过她的运气比慕容隐好,上岸没赶上什么逃兵强盗。幸运遇到了好心的商队,跟着一路进城。然后,沈萌大胆的把自己卖入妓院。

    沈萌也是没办法了,商队好心搭救一把,又不可能白养着一辈子。到城市就把人扔下走了,沈萌一无户籍、二无本钱、三无人脉,可偏偏又没法不花钱。

    沈萌进妓院后,不卖身不卖艺(没艺可卖),干起了画小黄书的勾当。

    起先给楼里的女子画肖像,融合漫画与古画的元素,挂在门口吸引了很多顾客。

    肖像画完,沈萌又给姑娘们出写真集,不仅赚了一大笔钱,更让许多平时不怎么受欢迎的姑娘变成了大热门。

    等写真集出的差不多,沈萌倒腾开了个人爱好——男男小绘本。

    如此一番又一番的折腾,大赚特赚,妓院的老鸨把沈萌当财神供起来,也导致沈萌的身价一涨再涨,存的钱越来越不够赎自己的。

    潇彤拿着信皱眉。

    借钱?我还想找人借钱花呢!不过再没钱,人也得救回来,妓院可真不是什么好地方。

    潇彤把几个店铺的盈利合计凑出5万金币,拿给莫羽,让他去赎人。

    如果对方不肯放人,只有暴力抢人了。反正妓院老板不可能吃亏,估计早从沈萌身上赚够了。

    莫羽接了钱,扔进自己空间,直接去抢人了。

    给别人钱什么的?莫羽不屑于做。

    第六个,方智。他是潇彤最同情的人。

    到了古代,方智的一身编程本事毫无用处,唯有算数可使用,找到一份客栈掌柜的活计。

    潇彤从方智身上联想到了四个字——怀才不遇。

    第七、八、九个,景辉闻、顾杉杉、彭宇。

    这三人非主动送上门类型,而是被沙之城水果店的伙计周思,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