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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住在小镇西北角的莫拉,白鸽镇的叛徒,尽管如此,他仍然不以为意,“不就是一只破鸽子嘛?不如这些钱实惠呢!”莫拉一边掂量着钱袋,一边在酒吧中畅谈。周围人无语地看着他,眼神之中流露着不屑于鄙视。 “莫拉,那是伟大的神明,将我们从沙暴之中解救出来。金钱,即使是全世界的财富也难以与它相提并论。”酒吧之中宛如一个辩论场,总会有人冒出一句反对莫拉,而莫拉也总能侃侃而谈。 “噢,我说老伙计,都什么年代了。科学家们——那些自称什么气象专家的混蛋们,他们不是说研究了我们许多年了嘛?结果呢?地理环境因素造成的?不可抗力?都是些什么混蛋言论。但我现在看来,至少比你们强,就靠着这鸽子就能蒙骗你们,凑巧这沙暴不再出现了,你们就奉这些白鸽当神。呸。”莫拉狠狠地将手中装满香槟的酒杯摔在桌上,“那我还说科林家新出生的那个乱撒尿的小屁孩还是圣童呢!照我说,当年那什么商队的队长啊就是个神棍,真不知道镇长到底是信什么邪了。不过也挺好,赚了一笔,不赔。” 就在莫拉独自扯皮的时候,酒吧的门被人砸开了,“滚出去,你个混球。”镇长住着拐杖,怒气冲冲地对着莫拉喊道,“你不配在白鸽镇活着!” 五天后,莫拉呆呆地看着面前的镇民们,似乎与他以前见过的不一样了,一个个都板着脸,将他视作叛徒一样。他低头看着自己整理好的行李,再次确认了腰间藏着的钱包,他尴尬地挤出个笑脸:“不用你们送了,我自己会走的。” “离开白鸽镇!”在他面前的人群发出一阵又一阵的呼喊声,一声声整齐又响亮的呼喊,让莫拉觉得刺耳又扎心,他看着头顶“欢迎来到白鸽镇”的横幅,回忆接踵而至。这是他帮助镇长挂上去的横幅啊!如今,却被逼的要远走他乡。莫拉用卖出白鸽的钱和自己在白鸽镇的房产勉强换了一套隔壁小镇稍大的小别墅,这也许比起在白鸽镇更舒服,但绝没有以前在白鸽镇活的更温馨了吧。莫拉叹了口气,上了汽车,载着行李离开了小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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