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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百汇广场 (第1/1页)
老远的地方就可以看见那边围聚着的人群。 慢慢的走进人群,许明朗牵着陈曦的手没有放开。 这是一个广场外围的一个入口,周围得人或是往里走,或是往外出。 这群不知是流浪歌手还是行为人员的一群人,嗯,反正就是艺术人员吧,是一个乐队,五个人,一位贝斯手,一位吉他手,一位键盘手,一位鼓手,站在前面的主唱怀里也抱着一把吉他,值得一说的就是,这是个纯女子的乐队。 这是经过许明朗的仔细辨认得出的结果,眼好使,不怪我,许明朗看了看旁边认真听着歌的陈曦,有些心虚,不在关注这群女孩的性别。 这个女子乐队还有些风格各异。 鼓手和吉他手一头长发淑女装,贝斯手是个短发女生,一身酷酷的装扮,键盘手一脸冷峻的神色,男生飞机头的发型,再加上一身男装,不仔细看,你还真看不出来。 主唱是一位,留着平头的女生,染成了绿色,瓜子脸棱角分明,上面刻画着精致的五官,仿若一个人间精灵。 最重要的是她们唱的是摇滚!唱的还不赖,年纪还不大,看起来,这群人的年级也就跟许明朗和陈曦的年龄差不多,正处在青春最好的年华。 最想放肆也最能放肆的年华! 许明朗有听过这首歌,是这个世界摇滚界大佬王海的成名之作,不得不说,唱得很有水平,唱出了自己的味道。 “啊······” 一声歇斯底里的嘶吼声从主唱女孩的口中发出,激起周围一群观众的尖叫,许明朗听了,也有些汗毛竖起,浑身起了鸡皮疙瘩。 很惊艳!但许明朗更担心的是她的嗓子,这样唱下去会不会废掉。 旁边的陈曦也有些激动,看着唱歌的女孩,小脸通红。 “她唱的好好听啊。” 周围的观众也沸腾着,丝毫不吝啬自己的掌声和尖叫,陈曦贴着许明朗的耳朵喊了一声。 “嗯,确实唱的不错。” 许明朗苦笑着掏了掏耳朵,大兄弟,就算周围有点吵,你也不用贴着我的耳朵说啊,耳鸣啊! 歌声还在继续,但女孩的嗓子似乎略微有些沙哑了,不仔细听听不出来,这首歌有些伤嗓子了,看来,唱完这首歌估计就会不唱了吧。 旁边的陈曦还在认真的看着乐队的表演,甚至掏出了手机,拍了几张照片和小视频,不知道准备分享给谁。 旁边也有不少人掏出手机拍摄着视频,上传上社交网站以后,说不定,这个女孩会火也说不定。 毕竟人美歌好,还有自己的风格。 听完歌,许明朗就和陈曦离开了这里,这个乐队的前面并没有摆放什么装钱的吉他盒之类的东西,看来是行为艺术人员不会错了,看他们的穿着也不像是缺钱的样子。 当然,这不是看完表演不给钱的理由,主要是旁边有人讨论着。 “唱的真好。” 长得也好看,人类都有一个天性,对长得好看的,总是会偏心高看几分。 “那当然,我在百汇广场看过这个女子乐队好几次了,唱的是真的好。” 旁边的一对情侣脸上有些潮红,摇滚歌曲是最能调动人的情绪的歌曲,使人热烈,使人向上。 “我怎么没看过?” 女孩旁边的男生有些疑惑的看向她,没道理自己女朋友知道看过的事情,自己不知道啊! “你说你为什么不知道,多少次我叫你出来,然后你为了打游戏不出来的,我就只能自己和室友一起出来了。” 女孩翻了翻白眼,一脸的嫌弃,这怕是个假男朋友吧! 别人的男朋友都是为了女朋友放弃了游戏,为什么自己的男朋友为了游戏放弃了自己,好吧,没有放弃,是放弃了和自己一起逛街的机会,不知道有福利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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