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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一章 未老先呆 (第1/1页)
事情发生的太突然,也太离奇了,张兆光有可能是在装疯,现在很多人都懂得利用精神疾病来逃避法律制裁。 但是,他要装疯,自己吃屎就好了,没必要伤人啊,而且是两起严重伤人案,其中一人随时都会被宣布抢救无效,这可是重罪啊,即便真的证明了他有精神病,也得特殊羁押吧! 想到这儿,刘剑锋立刻拿出手机,有点怀疑这是不是张兆光的代理律师故意给他出的主意? “干吗!?”杨帆律师没好气的接通了电话。 “干!”刘剑锋爽快的回道,对何楚娇有意无意的行为他可以装傻,和杨帆就不用客气了。 “你少跟我贫嘴,老娘烦着呢,没空搭理你。”杨帆没好气的说。 “嘿,你烦着呢就不搭理我,你心情好了就推到我,你把我当什么人了?”刘剑锋吸着鼻子,故作委屈的说。 一句话把杨帆逗乐了,噗嗤一声过后,气呼呼道:“你到底想干什么?” “我想咨询你几个法律问题。”刘剑锋道:“关于你的当事人张兆光……” “狗屁张兆光,去他娘的吧,这该死的贪官就应该坐一辈子牢,应该立即枪决,应该原地爆炸!”杨帆愤怒的骂了起来。 刘剑锋眉头一皱,道:“怎么这么大怨念?” “这几天我不吃不喝,不眠不休的在研究他的案子,结果昨天突然通知我,他不再聘请律师了,也放弃了法律援助,不想做任何辩护,准备如实交代,听凭组织处理,任凭法律制裁。” 刘剑锋心中一惊,这太奇怪了,怎么突然放弃了律师和法援,那突然发疯就不是律师的建议了,可是为什么呢? 刘剑锋问杨帆:“杨律师,和我说说,你仔细研究了他的情况,如果开庭,你作为代理律师,会对他有多大帮助?” 杨帆不明白刘剑锋为什么这么问,但一贯自信的她说道:“我仔细研究过他的情况,和女下属通尖,然后违规提拔女下属,就这些而已,当然,这肯定是滥用职权罪。 但是,他违规提拔女下属的行为,既没有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受伤,也没有造成个人或组织的财产损失。 当然了,这种事儿不能完全按照法律条文定性,虽然没有以上损失,但还有一条比较有弹性的法规叫做,严重损害国家声誉,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毕竟这事儿已经公布于众了,正好符合这一条。 不过,以他的行为,就算是开庭审理,刑期最多也不会超过五年。 所以这个案子若是我接手,我有信心把他的刑期减少。” 刘剑锋听明白了,这张兆光平日里做的非常谨慎,几乎没有丝毫的漏洞,钱财,资产都分散在忠心耿耿的手下手中,他自己白璧无瑕。 这个女下属估计也是中了别人的套路了,多半是美人计,甚至是故意陷害,比如上面有人打招呼胡,让你必须提拔这个女下属,你能不提拔吗? 结果提拔之后,这成了你的罪名。 别觉得这太儿戏了,往往越是高层的斗争,计谋越简单。 所以这个张兆光与其说违法犯罪,不如说是在政治倾轧中失败了。 “杨律师,我再问一个问题啊。”刘剑锋立刻转变思路,再次开口。 杨帆却不耐烦的说:“你什么毛病啊,哪来这么多问题,你不知道咨询律师是按照分钟收费的吗?” “rou偿!”刘剑锋直爽的说。 “你赢了,问吧。”杨帆无奈的说。 “如果犯人在狱中突然患上了严重的精神疾病,而且还暴力伤人至重伤,甚至死亡,那么这个精神病犯人有没有可能不予收监,或者监外执行,保外就医等等?”刘剑锋问道,这一点非常重要,如果张兆光突然发病是为了更好的离开监狱,那就可以解释了。 可杨帆却说:“这个问题也比较复杂,首先精神鉴定是有严格规定的,所患的精神病要引起意识障碍,智能缺损等情况,通常引起这类症状的疾病也就是先天精神迟滞,癔病,癫痫,或者痴呆等等,而这类人基本没有违法犯罪能力。 另外就是躁狂症,精神分裂症等等。 至于你说的问题,犯罪分子在关押期间患上精神病的,并且经过鉴定确诊的,由法院决定执行暂予监外执行,如果在监外执行期间症状消失,刑期还没结束的,应当再度关押,如果在监外执行期间存在社会危险性的,也应予以收监。 就像你所说的,在服刑期间突然发病,并且暴力伤人的犯人,是不能监外执行的,应当继续关押,或者移交到精神病院进行看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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