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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9章 (第2/3页)
出来,“哪家有男孩子进厨房烧火的,去,把程丽叫过来烧。” 程刚摸摸鼻子,去了南边小屋里把趴在床上听录音机的程丽给拖了下来。程丽今年只有十三岁,刚刚升入初一。于是就磨着程实达和林水花给买了个录音机,美其名曰是要先把英语学起来,实际上就是在屋里听听小虎队的歌罢了。 程刚来喊她,她立刻没好气的道:“叫程秀去,我还忙着呢” “秀儿是你姐。”程刚说道,伸手一把夺了程秀手里的录音机,“你去不去烧火,你要是不去,把从我这儿要去的钱还我,我看你以后还有没有钱买磁带。” 程丽一听这话,立刻不敢再反驳了,“我去我去,你把我录音机放着,别给摔坏了。” 等程丽去了厨房,程刚才走出篱笆小院,往再南边猪圈厕所前面去找了程秀。程秀提着一粪箕子青草过来,站在老牛跟前,却是一把一把木木然的扔着青草。 程刚大步走过来,探手摸了下程秀的额头,“烧应该退下去了吧,怎么还这么迷迷瞪瞪的,是还不舒服吗” 程秀还是不敢相信,自己明明是得癌症死了啊。度过凄惨的上半生,人到中年领养了孩子,认回了亲生母亲,自己开的火锅店生意也红红火火的。就要享福的时候,发现自己得了绝症死的时候她四十岁,死在了n市大医院的病房里。记得临死之前,亲生母亲带着收养的女儿去看她,到了中午的时候,大哥程刚也去了。 她转头去看程刚,这个年轻朝气的小伙子,和临死前看到的那个大哥一点都不像。大哥比她大四岁,她死的时候大哥四十四,只不过看起来却像是五十四岁一样,头发白了一大半,乌黑的脸皱纹满面,穿了个半新不旧的老棉袄,就那么畏畏缩缩的进了病房。 她一看见大哥这样就来气,拿着亲生母亲买的苹果就往他身上砸。大哥一边躲着一边叫她别生气,“秀儿啊,你还病着呢,可不能生气啊,生气了病情会加重的。” 她都四十了,大哥还叫她秀儿。 她记得她当时也不知道是气的还是难受的,反正就哭了,她得了重病想留也留不了,可是她还没有好好给亲生母亲尽孝,还没有看着收养来的女儿考上大学,也还没有管好这个大哥能省掉那些没有原则的好心肠。 即便是油尽灯枯了,她也不想走,走的不甘心啊。 “秀儿,怎么了,是不是脸还疼”程刚看着程秀眼睫毛都湿了,眼泪却还不肯落下来,心疼的摸了下她的头,“你在这等等,大哥回去煮个鸡蛋来给你滚滚,一会就不疼了。” 程秀一把拉住了要走的程刚,“大哥,你今年多大了” 程刚一愣,慢半拍的道:“二十,怎么了” 第2章 大哥比她大四岁,所以她现在是十五岁。 “我不疼,不用回去煮鸡蛋。”程秀说着,把粪箕子往程刚跟前一提,“大哥,你帮我喂牛吧。” 十五岁,上辈子的十五岁好像还在街上读初二。哦,现在看着像是暑假时候,那么开学她就该读初三了,上辈子初三只上了第一学期,然后寒假的时候她被迫缀学了。 过完年她十六岁,而大哥那时候二十岁了。大哥早早就不念书了,在乡下不读书的男孩子,二十岁还没结婚那是少有的事情,所以程母急了。大哥长得不错,程父又是村里的大队书记,这样的家庭在村里也是个好人家了,可惜大哥眼光高,喜欢上了村里冯家的英子。 冯英长得漂亮人也能干,可关键是个懦弱的性子,她有个瘸腿哥哥,冯母对冯英嫁人的要求不在乎彩礼多少,只在乎能不能给她们家老大冯瘸子找个媳妇。谁家可以做到这一点,那她就愿意把冯英嫁过去。 所以冯英十九岁了,也还一直没嫁出去,于是程母知道了儿子的心事,就打起了她的主意。先是让她缀学,然后是威逼,接着利诱,最后又拿大哥来打感情牌,于是最后她就傻乎乎的被用来和冯家换了亲。 大哥娶了冯英,日子过得红红火火的,可是她呢,她的日子却整日是在打骂中度过的。冯瘸子之所以找不到媳妇,不是因为穷,是因为他的第一个媳妇怀孕六个月,还被他喝醉酒打,最后难缠一尸两命。而她,她也没有什么好下场,嫁给冯瘸子不到一年,流产了两次,最后一次孩子五个月的时候,又被冯瘸子给打掉了。 也就是那次,她才对这样的日子彻底绝望,把冯瘸子灌醉,把他另一条腿也给砸断了,然后背着包袱连夜跑了。 后来她一个人去了n市,倒是也遇到不错的男人,只是可惜她被伤了身子没法生育了,所以一直都没有再婚。等到她机缘巧合挣了第一笔钱,在n市盘了店子做火锅生意后,日子渐渐好了起来,她就从孤儿院里抱养了女儿玲子。 母女俩相依为命本来也挺好,可谁知道她却得了要人命的病 “吃饭了”程丽的声音在篱笆小门口响起,程秀才回过神,和程刚一前一后的往回走。 夏天日头长,虽然到了吃晚饭的时候,可天却还没黑透。程父从堂屋里慢慢的晃悠出来,程刚已经把小桌子摆在了院子中央,程丽早早坐在了程父旁边,程秀略一犹豫,就跟着程刚进了厨房帮着端菜。 程母把两碗玉米面媳妇放到程秀跟前,还忍不住骂道:“吃怎么不见你偷懒一下的,一叫你干活就这里病那里病的,一到吃你就没病了” 上辈子打骂程秀早已习惯,这会儿听着程母的话,她也是左耳朵进右耳朵。端了碗放到桌子上,见菜和馒头都放好了,她也没再去厨房。而是去堂屋搬了两个板凳过来放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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