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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接站 (第1/1页)
刘明治和袁媛是坐绿皮火车从北京回承德的。刘明邦今天出门诊,来接站的只有刘明仪一个人。 昨天上午,刘明仪在翻手机的时候看到袁媛这半个月来第一次更新朋友圈。发了一张在商场的自拍照,她站在化妆品柜台的旁边,嘟着嘴唇,手里拿着一支玫瑰色的口红。照片下方写着一句话:平生第一次买口红,以烈焰红唇作为化妆的起点可好? 大学校友在照片下面纷纷评论,有说女神最好看的,有推荐口红品牌和色号的,还有态度慷慨准备送名牌化妆品的,袁媛却一概没有回复。 翻到评论区的最下方是刘明治的回复:袁妹,别买这个颜色的口红昂,你要是涂上它,我都不敢让你亲我了。 袁媛随后回复道:我听明治哥哥的,现在就往回走,么么哒! 刘明仪看到最后这两句,只觉得鸡皮疙瘩起了一身。在下面接着评论道:“你们俩这样的没羞没臊,真的就感觉不到恶心吗?” 下午的时候袁媛又在朋友圈发了一张照片,刘明治揽着袁媛的肩膀站在一条蜿蜒的瀑布前面。不得不佩服华为手机的美颜功能,刘明治硕大的脑门在烈日的照耀下竟然泛起了月色般柔和的光晕,稀疏的眉毛也显得浓密起来;袁媛的皮肤也被柔化的像刚去壳的鸡蛋,眼神和睫毛也显得格外明媚,如果她以这个形象出现在直播平台的话分分钟就能成为百万粉丝的知名网红。 照片下附着一首诗: 山高日晕黄,溪下流水长; 久寻无价宝,终得有情郎。 随之而来的评论区里充斥着rou丝男士们的哭天抢地和如丧考妣般的哀嚎。带头造反的就是刘明仪大学时班里的学习委员吴通,他联合了七八个单身汉叫嚣着医学院的校花,不能肥水流到外人田。回想起来,还记得大学军训的第一天刘明仪就收到了吴通的情书,那种掏心掏肺、指天誓日的劲头几乎把刘明仪的世界观都给震塌了。 晚上回到宿舍,刘明仪发现隔壁视光学专业的袁媛手里也有一张一模一样的情书,连标点符号和笔锋笔画都一样的那种一模一样。不用问,他是在学校门口的打字复印店里花钱雇抄书机器人誊抄的。 显然吴通同学把情书当传单发了,为了帮吴通同学增强传单的宣传效果,刘明仪和袁媛把两份相同的情书贴在了女生宿舍楼一楼通往二楼的楼梯拐弯处。这还不是高潮,高潮出现在第二天早上下楼的时候。仅仅一个晚上的时间,相同的情书竟然贴满了楼梯拐弯处的一整面墙,足足有五十份之多。女生们堵在楼梯拐角不往下走,直到教官亲自到宿舍叫人大家才依依不舍地去cao场训练。从入学的第二天起,吴通就成了整个学院的超级巨星,就是那种尽人皆知、处处围观的超级巨星。 刘明仪盯着刘明治和袁媛的合照看了许久,这张照片应该是在香山双清别墅后面的瀑布前照的。还记得大一国庆节的时候二哥曾经带着自己去过那里。那一天的香山是红色的,云朵是白色的,天空是蓝色的,心情是金灿灿的。刘明治在路边要给meimei买一顶鹿皮宽檐帽,刘明仪看了看标价二十五块,嫌贵就给坚决的拦了下来没有买。兄妹俩在香山欢快地捡了一天枫叶,有满满的一书包那么多。下山的途中刘明仪还平生第一次吟诗一首: 寒山十月旦,霜叶一时新; 似烧非因火,如花不待春。 时光倥偬,一眨眼已经是八年前的事情了。 今天早上刘明治给刘明仪发微信:任务已经圆满完成,我们大约十点钟到承德,小妹要是有空的话就来接站吧。刘明仪顺手翻了一下朋友圈,看到袁媛又发了一张和刘明治在北京站门口的亲密合影:刘明治精神矍铄地望向镜头,袁媛踮起脚尖把嘴唇亲在了他的脸颊上。身后的行人纷纷回头,用各种内涵的眼神望过来。照片的下面附有半首诗: 今生有幸嫁相如,此后夜夜伴檀郎。 评论区里又是吴通等人的一番叫嚣,还说将来要到婚礼现场去抢亲云云。袁媛显然是把刘明治比作了大才子司马相如和古今第一美男潘岳。刘明仪蓦然想起,在十几年前听到“相如”和“檀郎”的时候,这两个词都是师姐们用来形容大哥刘明邦的专有名词。 高中时期作为学校广播站长的大哥一直声名在外。有一次,还在上小学五年级的刘明仪跑到承德一中看望大哥,学校的大院里整整齐齐的队列足足站满了一万多人,身材挺拔的刘明邦头戴大盖帽,身着仪仗服威严霸气的站在主席台上主持升旗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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