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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举考试1 (第3/7页)
股之害,甚于焚书(焚书坑儒)。“ 折叠灭亡 清代的科举制度与明代基本相同,但它贯彻的是民族歧视政策。满人享有种种特权,做官不必经过科举途径。清代科举在雍正前分满汉两榜取士,旗人在乡试、会试中享有特殊的优特,只考翻译一篇,称翻译科。以后,虽然改为满人、汉人同试,但参加考试的仍以汉人为最多。 科举制发展到清代,日趋没落,弊端也越来越多。清代统治者对科场舞弊的处分虽然特别严厉,但由于科举制本身的弊病,舞弊越演越烈,科举制终于消亡。持续1300多年。 折叠编辑本段考试类别 折叠童生试 也叫“童试”,应试者不分年龄大小都称童生,合格(学习成绩优秀的一二等学生)后取得生员(秀才、相公)资格,这样才能参加科举考试。 折叠乡试 明清两代每三年在各省省城举行的一次考试,由秀才参加,考取的叫举人,取得参加中央一级的会试的资格。第一名叫解元,二至十叫亚元。 折叠会试 明清两代每三年在京城举行的一次考试(会试在乡试的第二年举行),各省的举人及国子监监生皆可应考,录取三百名为贡士(又称中式进士),第一名叫会元。 折叠殿试 是科举制度最高级别的考试,又称御试,廷试,亲试。殿试试题由内阁预拟,然后呈请皇帝选定。有时由读卷官预拟后径送皇帝圈定或由皇帝直接拟题。殿试题一开始是策问,后来改为诗赋,到明清时,主要仍是策问。录取分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的称号,第一名称状元(鼎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合称“三甲鼎”;二甲若干名,赐“进士出身”的称号;三甲若干名,赐“同进士出身”称号。 折叠编辑本段唐朝科举 唐朝文科的科目很多,每年都举行。唐朝时期,科举制促进了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调动了人们积极进取的精神,提高了官员素质,有利于社会进步,以积极影响为主。武科考骑射、举重等武艺。武则天时设立武举,即是武状元. 唐代科举及第之后,只是取得了做官的资格身份,必须经过吏部的铨试或科目选,考试及格,才能真正步入仕途。官职较优升迁快。以进士和明经为主 折叠编辑本段宋代科举 宋初,仍承唐制。太宗以后,科举及第者除第五甲外,都不需要再参加吏部的铨选考试,可以直接授予职事官。其授官也比较优越,如唐代科举及第只授予从九品的小官,宋代大多数可以授予从八品或正九品的阶官。而且,科举出身的官员升迁也比较迅速,非科举出身者需逐级升迁,科举出身者则可以越级升迁。其高科及第者,往往不到十年就可以升为宰相或副宰相。如吕蒙正状元及第,六年后即升为副宰相,十一年后又升为宰相。要职由科举出身者担任。 另外,宋代还规定一些清要的官职如宰相、副宰相、翰林学士等,必须由科举出身者担任。可见,宋代科举及第者的待遇,比起唐代和其他途径入仕者要优越得多。这也说明科举取士在宋代的政治、社会地位,有了很大的提高。 唐朝文科的科目很多,每年都举行。明清两代文科只设进士一科,考八股文。武科考骑射、举重等武艺。 折叠编辑本段元代科举 元代开始,蒙古人统治中原,科举考试进入中落时期,但以四书试士,却是元代所开创新先例。元代的科举制度基本沿袭宋代,用“经义”、“经疑”为题述文。科举分为地方的乡试,和在京师进行的会试及殿试。元代科举只考一科,但分成左右榜。右榜供蒙古人、应考;乡试时只考两场,要求相对较简单。左榜供汉人、南人应考,乡试时考三场,要求相对较严格。由于元朝幅员辽阔,乡试、会试考获名单俱按种族分配。 元朝自仁宗至顺帝时灭亡止,科举停办两次,共举办过十六次,取进士1,139人,国子学录取284人,总计1,423人。但元科举所选人材通常并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在元政府中产生的影响也不大。 元代科举经历了四个阶段:即戊戌选试、延祐复科、至元废科和至正复科。元朝建立以后,蒙古贵族和军功吏才对科举取士制度最初并不在意,经过许多儒臣的竭力倡议,特别是仁宗的儒师集贤大学士王约的积极建议,元朝才于皇庆改元(1312年)后真正开始建立了科举制度,1313年开考,此时已距元世祖攻灭南宋(公元1279年)有34年之久,这在中国科举史上是中断时间最长的。 折叠戊戌选试 元太宗窝阔台灭金,向南宋所在的中原进发之时,中书令耶律楚材认识到掌握儒学的士人在汉人中的地位,建议“以儒治国,以佛治心”,并认为“制器者必用良工,守成者必用儒臣”,要求优待、选择、任用汉儒。为选拔汉儒进入统治阶层,耶律楚材请求朝廷仿效汉人,实行科举制度,“请用儒术选士”。 窝阔台于至元九年(公元1237年)八月,“下诏始命断事官术忽觥与山西东路课税所长官刘中,历诸路考试。以论及经义、词赋分为三科,作三日程,专治一科,能兼者听,但以不失文义为中选”。对于中选者,次年,朝廷进行正式考试,“得士凡四千三十人”,其中“东平杨奂等若干人,皆一时名士”,中选者被任命为本籍议事官。由于1238年为戊戌年,史称这次考试为“戊戌选试”。 而这次考试,从严格意义上说,与传统的科举考试还存在很大差距,原因在于相比宋金时期,“戊戌选试”只有一次路试而无会试。此外,从选取儒生的质量角度看,考试的要求不算太高,“以不失文义为中选”,这与宋金时期的科举考试比起来要容易得多。同时,通过这次考试中选的人,直接为官者并不多,所得的官也仅是地方的一些小官。 折叠延祐复科 元仁宗的儒师太子詹事王约仕元曾多次建议科举,仁宗登基后(1311年),为了整顿吏治,改革由吏入仕制度带来的某些弊端,主张以儒治国,重新提出“求贤取士,何法为上“(《黄金华集》卷43)的问题,重用儒臣,施行新政。 皇庆改元(1312年)仁宗将其任河南江北行省右丞的儒师王约召来,特命为集贤大学士主管教育、学校并将他的“兴科举”建议“著为令甲(法令的第一条)”(《元史》王约传)。元代将《四书》作为教育和考试的内容,开创科举新先例,并得到了后世的沿用。王约曾说:“《道》也《四书》也,皆吾夫子天包地载、范世立极、千万祀不易之良法也。盖人人得而知,人人得而有,人人得而用。同育而不相害,并行而不相悖。固不可标榜曰《道学》,分别曰《四书》,拘拘然,纡纡然,徒事虚文而已。顾言行相副,表里一致,而后可真知笃行之效也。”(程复心《四书章图》二十二巻“王约《四书章图序》”)。 皇庆二年(1313年)农历十月,仁宗要求中书省议行科举。皇庆二年农历十一月十八日(1313年12月6日),元仁宗下诏恢复科举。延祐元年(1314年)农历八月二十日,全国举行乡试,一共录取三百人。延祐二年(1315年)农历二月三百名乡试合格者在大都举行会试取中选者一百人,农历三月七日,一百名会试中选者在大都皇宫举行殿试(廷试),最终录取护都答儿、张起岩等五十六人为进士。 此次科举仿唐宋旧制,尊崇朱熹之学,史称“延祐复科”。蒙元灭金、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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