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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剧情惯性 (第1/2页)
漠河,城外某个小院的地窖之中,洪文渊将最后一箱古董放了进去,从里面出来。 来来回回一个月,洪文渊终于将石室内所有的宝藏全部都搬了回来。 幸好,漠河这边家家户户都有用来储存粮食蔬菜的地窖。 所以,洪文渊哪怕是将宝藏都搬了回来,也不用担心储存问题。 虽然这边人口流动很少,想要买到房子比较困难,不过在金钱的作用下,洪文渊还是买下来了一个小院。 是一个小地主家的,洪文渊花了六十两银子买了下来。 院子里总共四间房以及一个仓库和一个地窖。 刚刚从地窖出来的洪文渊瞬间就被一群狗包围。 仅仅一个雪橇肯定是不可能在一个月的时间内就将所有宝藏拉回来。 所以,洪文渊又租借了两个雪橇,总共三个雪橇,这才能够在一个月内搬运完。 不过,对外,洪文渊的解释是在林子里打猎,为此,鹿鼎山周围的好几个狼群都已经被洪文渊剿灭了。 每次回来的时候,带两三头野狼的尸体。 虽然这周围没有什么人家,但是洪文渊还是觉得自己伪装一下是很有必要的。 将雪橇套起来,洪文渊来到了城内。 这些雪橇全部都是洪文渊租的,反正宝藏已经全部都拿过来了,洪文渊也就准备将这些雪橇和狗全部都还回去。 “客官,这是退给您的银子,您收好了。” 对方将洪文渊的押金退还,随后便准备将狗和雪橇全部都带回去。 “汪,汪,汪~~~~” 只是,让洪文渊没有想到的时候,最开始租用的五只二哈其中的一只突然挣脱了绳子,冲到了洪文渊脚边,咬着洪文渊的衣摆不愿离开。 “客官,这,” 对方一脸为难的看着洪文渊,洪文渊低头看了一眼。 这只二哈是五只之中最小的一只,不过,洪文渊记得在上一次面对野狼的围攻的时候,反而是这只最凶猛。 “这样吧老板,这条狗多少钱,我买了。” 想了想,洪文渊最终还是花了一两银子将这只二哈买了下来。 “你也算是聪明,知道跟着我有好日子过,放心吧,我肯定不会亏待你的,以后我吃rou,你吃骨头,怎么样?” 掏了钱之后,洪文渊蹲下来揉搓狗头,直到二哈都感觉有些不耐烦了,这才停了下来。 “行了,走吧,正好是饭点了,带你去吃饭。” 洪文渊牵着绳子,在附近找了一家饭馆。 这边天气寒冷,吃的也都是些高热量食物,不过这正合洪文渊的胃口。 毕竟练武消耗大。 “也不知道爹和文定什么时候才能赶到。” 吃过饭,洪文渊带着二哈出了城,看着远处一片苍茫。 五天前,一支商队正好启程出发进关,洪文渊便带去了一封信。 虽然他现在不知道洪熙官在什么地方,不过洪文渊有天地会的联络点,到时候信肯定能够送到洪熙官手中的。 ------------------------------------- 京城,某个客栈内。 洪熙官抱着洪文定正在吃饭,只是,饭桌上却还有别人。 一个四十多岁的女人和一个十八九岁的少女。 “哎呀,女婿呀,你成天就吃这些啊?我女儿跟着你,可真的是受罪了啊,也罢,谁让女儿是我的心头rou呢?来,我这里还有些银钱。” 四十多岁的女人说着,从怀里掏出了一锭银子,放在了洪熙官面前。 “来路不明的钱,我不花。” 洪熙官冷着脸拒绝了对方,顺便又喂了洪文定一勺奶。 “好有原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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