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围城》 第一章 死士 (第2/2页)
。 孙杰将手中紧紧攥住的几页纸递给亲卫队长史二雷,纸上是密密麻麻的人名,这是用生命护住城门的那些人在这个世界留下的最后一点痕迹。 敢死队员们有的跟进攻的贼人有血仇、有的为了报恩、有的是为了让亲人领到孙大帅的恩恤——朝廷太远,也太模糊,他们只知道孙大帅不会亏了自己,这就够了、或者,被胁迫的,更多。 孙杰识字不多,师爷记下了所有人的名字。 史二雷肃然接过名单,用油纸包好,郑重地纳入怀中,跟随长官再次踏上城门楼的甬道。 战后,如果还活着,他会找匠人将每一个名字刻成神主牌供在营里,跟其他先走一步的兄弟们的牌位放在一起。嗯,都是一起流血的袍泽,在那边,也会彼此照应的。往后,每年的今天师爷都会提醒孙杰,带着他们点燃三柱香再烧些纸钱。 这就是武人的命吧。 城门外里许的土垒上,攻方的统帅关盛云默默的看着远处燃烧的车骸。 今天的节奏掌握得不好:南门的佯攻发动得太早,守军顶住了攻击后,还有余力支援西门。不过关盛云心里也知道,即使时机把握得毫厘不差,结果也差不多:守方有城门楼的视野优势,带没带攻城车、投石机摆了几具,主攻佯攻不难判断,没办法。 城墙是守方的另一大优势。没有近战被溅过一身血的辅兵,在野战中没什么作用,但守城时无论射箭cao炮还是投石,有了城垛的掩护,远距离交战,几乎完全可以当战兵用。 关盛云看着远处的火焰和黑烟,心头在滴血。 这一批冲上去的,都是敢战的精锐。 不止一个千总三个把总,他甚至可以叫出其中二三十个老兵的名字或绰号!出发时,他亲耳听到几个猫在盾车后面的家伙念叨,进城后一定要给家里的婆娘抢几块好布做衣裳,如果能弄到几件首饰就再好不过了、那个没成家的傻栓子一个劲地发誓要抢个媳妇,自己当时还笑骂了几句…… 转眼间,全没了。
抬头看看偏西的太阳:“收兵吧”。 明日再战。 攻击部队陆续收到了传令兵的旗语命令——其实,就算没有命令,大家也知道差不多该撤了。这个时代的人们当然不懂得因为缺乏动物蛋白摄入,人体A族维生素不足会导致夜盲,但将领们都知道,大多数士兵晚上啥也看不见。夜战是鱼死网破的打法:几乎都是半瞎子,混战起来,你被身边自己战友砍了的机会,甚至会比被敌人砍的机会更大一点。 前线的军官们听到清脆的鸣金声,开始有条不紊的组织撤退。 投石车调整了方向角度,开始向两侧城墙投掷,石弹包裹着厚厚的稻草,稻草浸透了油脂。准头依旧奇差无比,但总有一些会碰巧砸在墙垛或落在步道上,飞溅开来的火焰会阻滞一会儿增援的敌军。 盾兵斜举大盾紧靠城墙根儿,为弓弩手提供防护。庐州城没有马面,城墙根儿比较安全:除非探身投掷,不会有太大的危险。步弓手搭上箭后,会随时三三两两的跳出去,对着城头迅速射击,然后再蹿回盾棚下面。弩手则沉稳得多,他们分散着躲在自认为安全的地方,高举弩机巡视着,只有看准目标才会发射,然后躲进盾棚,一屁股坐在地上,用脚蹬着,给弩机上弦。射速上弩机完全不是步弓的对手:一个熟练的弩手完成射击准备的时间,足够一个刚入行的弓手完成三次击发——但效果不可同日而语。普通步弓羽箭很难破甲,连棉甲都不易穿破,身着重甲的士兵身上插七八只箭除了碍事没啥大不了,充其量也就是皮破见点红、而即使是正三品以上武官披挂的山文铠,在弩箭面前也不堪一击! 已经攻上城头的甲士们迅速聚拢成半圆阵,交替掩护着,先把受伤的同袍从城墙上吊下去。每一架云梯的两旁都靠上来几部短梯,枪兵们把两丈长的拒马长枪搭在城垛上借力,四处乱扎,为城头的兄弟们尽量戳出一些空间。精疲力尽的守兵也没有过分紧逼:毕竟,谁也不想死在胜负已分的今天。 断后的甲士叫梁老四,是关盛云帐下的一员虎将。梁老四先用圆盾砸中一条靠近的人腿,随后将钢刀大大的抡了个半圆,略略逼退敌兵,大喝一声“中”,劈手向正前方的敌人掷去,扭身跨过城垛翻身跳上云梯。 盾兵迅速分做几队:有的用盾牌相叠结成龟阵,将伤员和无甲弓手护在中间,已经张了弦的几个弩手紧贴在盾兵旁,从盾牌间隙里向城墙上的敌人进行干扰射击、另几组大盾结成盾墙,掩护战兵们抬着云梯小跑撤离。 对床弩来说,盾阵也是比较容易击中的目标。但撤退中的甲士们不会为此担心——他们知道,宝贵铁矛的首要目标是盾车——那些蒙着牛皮和湿棉被的木头架子,远比自己的生命更有价值。 关盛云的投石车再次调整了方向,向正前方城墙投掷,为撤退的兄弟们提供最后的掩护。 【时代背景是明朝中晚期。 冷兵器为主,后期才会出现一些火器,但只是配角。 文中的“官军”和“逆贼”只是一种说法,都无法脱离时代背景,无所谓正邪黑白:“官军”抢劫起来可能比“匪”更狠,“逆贼”们有时也有些怜悯。但双方普遍漠视生命——那个时代人皆如此。同理,“官军”也未必代表“反动统治阶级”,“流寇”也不会是什么代表正义的“农民起义军”。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生存,而不是为了某种理论去添加注脚——否则,前一晚的朱元璋还代表广大被压迫阶级,睡一觉起来称了帝便蜕化成“封建地主阶级”头子……太扯了,累不累啊? 开篇第一章的第一部分,向灰熊猫致敬——《窃明》和《伐清》在我最喜欢的中国小说里都在前十(《虎狼》则有些过于宣泄个人理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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