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朝代_第五十三章法家~申子申不害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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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三章法家~申子申不害 (第2/3页)

人们很多时候会将申不害与韩非子相提并论,或者与商鞅并称。但在汉朝,已经有很多人意识到,申不害谈到的“法”与商鞅的“法”不是一回事——前者指的是政府的办法、技术,而后者可以直接释为法律。

    实际上,古书里也有不少证据表明申不害与法家之间有着显著的界限。比如,韩非子曾经批评申不害忽视法律,而秦始皇的丞相李斯赞赏和使用了申不害有关行政方法的思想,但法律上则遵循商鞅的学说;再如,汉文帝被《史记》评价为“本好刑名之言”。汉文帝任用的大臣,多受申不害思想的影响,包括贾谊、晁错。但文帝本人却以宽厚著称,还改革刑罚,废除了rou刑和许多不必要的酷刑。

    《申不害》一书通过对《申子》的详细解析,概括出申不害学说的主要内容,也解释了他的学说为什么在后世虽然被不断沿用,却在台面上很不受待见。比如,申不害强调君主要独断,这与儒家观念格格不入。但需要指出的是,申不害同时还强调了君主的客观、公正,并量才使用,让专才依照规程处理行政事务,而不要独揽所有事务,这其实与现代行政学的观念是很接近的。申不害还反对举荐贤才的做法,因为这很可能会导致官职落入一个派别、一种籍贯的人群,选出的官员很可能无法达到才识要求。

    为什么运用了包括申不害、商鞅、韩非子等人学说进行统治的秦王朝,却尴尬地二世而亡?《申不害》一书指出,秦始皇、李斯等人没有意识到,申不害虽然强调君主要保持控制,但并不提倡对大臣的心理压制,而是寻求君臣密切合作;虽然强调要在政府中建立问责制,但反对形成某种意义上的恐怖统治——秦朝建立了相当严密的督责体系,恰恰就因此造成底层官吏因无法背负督责压力,而最终走向揭竿而起。还有一个例子是,明朝的最后一任皇帝崇祯帝,以苛刻的问责杀光了忠诚于他、立功无数,却偶有过失的大臣,最终众叛亲离,这显然也有悖于申不害的观念。

    因为秦朝统一了六国,为中国的形制打下了基础,所以秦朝在历史认知上属于正统。特别是在成王败寇的意识下,秦国的国君、秦国的功臣自然是要比六国强点,要不然为何是它统一了天下?

    但是国家的强大虽在乎君臣,却是世代合力的结果,并非一人之力。

    商鞅变法是秦国强大起来的关键,是法家“法”派正式运用到国家层面的成功案例。

    相对于儒家的仁义治国,法家的核心是以“法”治国,在这个基础上,因为侧重点的不同发展为三个流派,即慎到的“势”、商鞅的“法”、申不害的“术”。

    要清楚的是法家三分,但并不是各自单飞,在治国的运筹中,一般都是三管齐下,只不过各有侧重。慎到侧重于君王权势大统,申不害注重帝王之术,即官场驭下之术,而商鞅主张的是以法为不可动摇的原则,健全法制,排除人治的因素。

    可以看到,“势”其实就是后来“黄老之术”的起源,简单来说,君王只管方向和大事,而“术”则注重人心管控,看重掌握政权和推行法令的手段和策略。

    其实这二者都是“人治”,是否见效更多地取决于君王的个人能力。

    而商鞅的“法制”,则保证了个人因素被缩小到最低,整体制度能够在任何人缺席的情况下正常运转。

    从今天的角度来看,当然是法制为最优。但是生在战国时代,对治国之道,这些学者们都是摸着石头过河。只知道天下人心已乱,何种思路、何种决策才能更好统治百姓,强大国家,其实大家心里都没有定谱。

    因而才有稷下学宫的辩论不休,才有赌上国运的变法改革。

    商鞅和申不害的学术观点在法家中各有侧重,两个人也选择了不同国家进行辅助。

    申不害韩国为相15年,“内修政教,外应诸侯”,帮助韩昭侯推行“法”治、“术”治,使韩国君主专制得到加强,国内政局得到稳定,贵族特权受到限制,百姓生活渐趋富裕,史称“终申子之身,国治兵强,无侵韩者。”十五年间便使韩国强盛起来。

    让一个弱小的国家在强敌环伺下,逐步强大起来,其才能不可小觑。

    而商鞅通过“法”治改革了秦国户籍、军功爵位、土地制度、行政区划、税收、度量衡以及民风民俗,并制定了严酷的法律;经济上,他主张重农抑商、奖励耕战;军事上,他统率秦军收复了河西之地,让秦国从被各国轻视欺凌下站了起来,成功地为嬴驷称王打下了基础。

    如果我们忽略掉秦始皇、吕不韦、李斯以及各位秦朝大将的丰功伟绩,只取申不害、商鞅这个时间段来独立看二人的政绩、成就,其实都是改天动地的改革派、法制派。

    讲个人才能的话,其实并无高下之分。

    但是讲学问侧重的话,“术”派的人治缺乏“法”派法治的稳定性、持久性,它太依靠君王和良臣了。申不害与韩昭侯用“术”有余,定法不足,“不擅其法,不一其宪令”,因此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韩国的问题。韩昭侯、申不害一死,韩国很快又衰落了。

    另有一点就是虽然法治得以在秦国延续,商鞅却被嬴驷车裂,个人的下场很惨。

    而申不害的死在史书上没有过多记录,只是“卒于韩都”。这显然是自然死亡,而不是我们看到的电视剧《大秦帝国》中的变法失败自杀——那是为了衬托商鞅成功的艺术加工,不足取信。

    二人的才能足可匹敌,学问商鞅的思路更对,但是收场,申不害就要好得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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