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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别将我挽留!(二十三) (第1/3页)
“回来了?听楚雄说,你带新客人来了,人呢?”看到李浩倡走进来,外婆问。 “是啊,有新客人。那我带曹老师进来,大家相互认识一下。” 老实说,曹佩璐知道在自己居住的小城有个殿堂级的大师,只是万万没有想到,这个中国现代美术史上都占有一席之地的老人竟然是李浩倡的外婆!将近九十的人,看起来精神矍铄! 西宁外形清秀、瘦高个,衣着别有味道,很有几分影视剧里文青男主角的模样;而南山,虽然一副生意人的衣着打扮,但还是能隐约感受到他淡淡的书卷气。 和田把曹佩璐带到厨房,让她和紫琼、安歌两人认识。这两个人让曹佩璐有点意外——在荆州这个小城,居然也有这么漂亮的女孩子! 曹佩璐不想去客厅坐着,她觉得四个女孩子在厨房一边做饭一边聊天更自然更有趣。 安歌、紫琼在灶台、案板上忙碌的样子,一看就是熟手,做饭不是一天两天了;曹佩璐最近几年也做饭,但是和她们俩比起来,只能算能做饭、能把饭菜做熟,熟练一点也说不上来。再看看和田,应该没怎么做过饭,但是也忙着择菜、剥蒜瓣…… 听说她是医生,安歌对曹佩璐说: “曹姐你是医生啊!这可是我哥从前小的理想职业之一,也是我哥最佩服的一种人。他觉得,医生能把一个生命从死亡边沿夺回来,是不可思议又伟大的一件事。” “不伟大,太渺小了!更多的时候,面对疾病,我们无能为力……嗨,感性了,悲观了,不说这个还是说你哥的理想职业吧。那还有什么职业是你哥理想的职业?” “做一个远洋货轮的水手。” “哈哈,这个应该才是他最喜欢的!他呀,就是个喜欢到处跑的主。”和田接过话,笑着说。 “这个理想他倒是差不多实现了,”紫琼接过话说,“长江上跑了三年船,水手是当上了,只是是在内河,不是在远洋。总算过了一把水手的瘾!” “哦,原来是个水手啊,怪不得皮肤有点黑。”曹佩璐小声说。 其他三个女孩子听到她这么说,都笑了。紫琼说; “看看,没人不说他黑,只有他自己说:还好啊,和其他同事比,我还算白的。居然还说白,他那肤色还和‘白’字有关系吗?” 四个女孩子又笑了。 虽然是第一次见面,四个人聊天却聊得很融洽。 安歌给曹佩璐的感觉就一个字:纯。清纯的外貌和气质让人印象深刻。 紫琼自我介绍时只是简单地说了句:深圳十年打工妹。打工妹三字一入耳,人们往往第一想到的就是那些在车间加班加点埋头苦干的流水工;工厂的那些人,不论是流水工、线长也好,还是车间主任甚至厂长也罢,都会显示出一种产业工人特有的气质。曹佩璐和这些人接触也不少,比较了解他们。而紫琼,不论是衣着打扮还是言谈举止,特别是的气质,和那些工厂出来的人完全不同。如果她在工厂打工,气质不会是现在这个样子。她工作的地点应该在写字楼,她的身份应该是个白领。 最近这些年,描写南方打工的文学作品层出不穷,曹佩璐都很关注,加上自己的判断,她暂时给美艳的紫琼贴了这样一个标签。 厨房和餐厅之间隔着一道滑拉门。门北是厨房,门南是餐厅。在外婆的要求下,李浩倡撤下了餐厅桌子上正用着的格子桌布,长长的西餐桌上铺上了一块深灰、浅灰相间的宽条纹桌布。 这张西餐桌两边分别四个座位,两端各一个,总共十个座位,直到今天李浩倡也不知道,外婆为什么要买这么大一张餐桌。但是,今天依然不够坐,加上曹佩璐,今天是十一个人。 李浩倡在餐桌的一边加了一把椅子,指着那边说: “除了我,所以的男士都坐那边吧……啤酒、红酒和白酒都有,大家想喝什么,要安歌递给你们。” 安歌坐在餐桌靠近厨房的一端,面前的桌子上摆满了酒。外婆坐在安歌对面的另一端。李浩倡坐在曹佩璐身边,左边是外婆。 “啤酒就别喝了,刚进门就灌了一肚子,还是白酒吧。”挨着安歌坐着的楚雄,拿起一瓶白云边说。 “我们还是喝点凉快的吧。”紫琼接说:“在厨房烟熏火燎半天了,必须有点凉快的饮料降降温。安歌,啤酒递几瓶过来……有些人,进屋只是喝酒聊天。欸,还居然冲了澡,换了衣服!好悠闲,你们几个!” 李浩倡站起来,走到安歌边上,开了几瓶啤酒递给几个女孩子,然后拿起一瓶红酒和一个开瓶器回到座位上。李浩倡一边开酒瓶,一边问曹佩璐喝点什么。 “我还是喝点啤酒吧。我很少喝酒,也喝不了,最多一瓶啤酒。红酒白酒,一口就倒。” “和我酒量差不多,我也不能喝酒。”李浩倡冲曹佩璐一笑说,“就你这酒量,满桌子只有我陪你最好。其他人,酒量都比我们大。” “紫琼,你们几个做饭辛苦,我们也是看在眼里疼在心里,待会会给你们敬酒,表示大家的感谢。至于抽空冲澡换衣服,还不是怕你们骂我们一身臭汗嘛。再说,穿一身汗巴巴的球衣陪外婆和曹老师吃饭,恐怕也不符合餐桌礼仪吧。欸——,李浩倡你怎么没冲个澡,换换衣服。虽然和田、安歌还有那什么紫琼你可以无视她们,但是外婆和曹老师毕竟和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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