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 更得去(求收藏) (第2/2页)
真是一群没见过世面的人。 “原来是龙涎草。” 金大圆恍然点头。 对于大黑狗来说,龙涎草可能一文不值得,但对于普通人而言,称之为宝贝也不为过。 因为龙涎草,能开辟经脉。 当初在飞鹰城,莫无神和金大圆就从吴修手里抢到两株龙涎草。 半个时辰,他们便成功开辟出十条经脉。 可以说。 龙涎草,有价无市。 即便是去聚宝阁,也未必买得到。 但这龙涎草,一生之中就只能服用一株。 所以现在,听说是龙涎草,金大圆也提不起什么兴趣。 “不止一株,总共有二十株。” 大黑狗又补充一句。 “什么?” “二十株!” 金大圆目瞪口呆。 如果只是有一两株,他肯定不会去血狼谷,毕竟那群人,连血狼王都能重伤。 但二十株,就要另当别论。 即便他用不上,也可以拿去出售。 如莫无神,现在他最缺的是什么?无疑就是金币,二十株龙涎草,必然能卖出一个惊人的价格。 “还有。” “它说,那些人是混元宗的弟子。” 大黑狗又道。 “混元宗!” 一听这话,莫无神眼中一下就迸射出刺骨的寒光,既然是混元宗的弟子,那就更得去! “莫道友,赶紧提炼,时间不等人。” 金大圆催促。 要是去晚了,让混元宗的人带着龙涎草离开了,那就亏大了。 “提炼气血珠也需要一个过程。” “你与其在这里催我,还不如赶紧去把远处的尸体搬过来。” 莫无神瞪了眼他。
“我去我去。” 金大圆连连点头,急忙朝远处跑去。 但还没等他动手,一道道灵力,便朝四面八方涌去,卷起平原上所有血狼的尸体,朝地狱之门飞去。 金大圆微微一愣,转头看向大黑狗,眼中充满羡慕。 这就是拥有灵力的好处。 方便,快捷。 大概百息过去。 一千一百多枚气血珠,提炼出来。 但是! 两人一狗,看着血狼王的尸体,脸上都充满困惑。 因为地狱之门,竟然没有吞噬血狼王的尸体。 “莫道友,这什么情况?” 金大圆转头狐疑的看着莫无神。 “我哪知道?” 这种情况,莫无神也没遇到过。 “难不成,这血狼王的尸体,不合地狱之门的胃口?” 金大圆捎了捎脑袋,上前用力抱起血狼王的尸体,朝地狱之门扔去。 但,根本扔不进去。 仿若有一股力量,挡在前面。 大黑狗琢磨少许,看着莫无神问道:“难道跟你现在的修为有关?” “修为?” 莫无神一愣。 “恩。” “可能地狱之门有限制,什么修为,提炼什么级别的气血珠。” “你现在是开脉境的修为,地狱之门可能就只能吞噬开脉境的凶兽,提炼二品气血珠。” 大黑狗猜测。 汇海境的凶兽,提炼出的气血珠是三品。 也就是说。 有可能需要等到莫无神的修为,突破到汇海境,地狱之门才能吞噬汇海境的凶兽,提炼出三品气血珠。 莫无神琢磨少许,点头道:“或许吧!” 这事,也只能等他突破到汇海境才能确定。 金大圆急不可耐的催道:“那就别耽搁时间,赶紧去血狼谷。” 一千一百多枚气血珠,莫无神五百枚,大黑狗五百枚,剩下的一百多枚,则给了金大圆。 随即。 两人就朝河流跑去。 大黑狗则还是老样子,趴在莫无神怀里。 看着大黑狗那懒洋洋的模样,金大圆心里的气就不打一处来,恼道:“我说狗哥,你就不能直接带着我们飞过去,这多浪费时间啊!” “不成器的东西,什么事都要本皇帮你?” “那等以后,你找了女人,成了亲,是不是也要本皇帮你去入洞房?” 这话一出,金大圆脸色顿时一黑。 莫无神也没憋得住,笑了出来。 这金大圆也真是的。 明明知道,不管是实力也好,还是口才也罢,都不是大黑狗的对手,还非要一直去招惹它,这不是自讨苦吃吗? 很快。 两人就来到河流前。 湍急的河水,便如奔腾的野马。 两人还无法飞行,只能趟过去。 幸好他们的修为,都已经突破到开脉小成期,不然肯定会被河水冲走。 上岸后,两人也没管身上那湿透的衣服,按着大黑狗的指引,朝左前方的山川跑去。 因为血狼王,最初已经把血狼谷的位置告诉了大黑狗,所以它知道怎么走。 大概跑了两里地。 前方,终于出现一个山谷。 并且。 远远地就能听到战斗的声响。 “有战斗?” “难不成,他们在闹内讧?” 金大圆一愣,眼神顿时玩味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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