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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回雁峰上 (第1/2页)
回雁峰。 青天七十二芙蓉,回雁南来第一峰。 相传北雁南飞,从秋到春,不再向南飞过这座山峰,在这暖和适宜的地方度过寒冷的冬季,待春汛到衡阳,仍然往北飞回,北雁南飞,到此为止,故而得名。 然而,他来回雁峰并不是为了欣赏风景,感怀身世的。 他来这里是为了找一个人。 一个可以改变他命运的人。 一个可以令他出人头地,名扬天下的人。 这个人的名气,武功修为,侠义之心,在江湖上是响当当的。 甚至比他老父更出名! 少倾赶了五日五夜的路,不眠不休,风餐露宿,连布鞋都磨穿几双,为的只是希望见他一面。 “路前辈,我来了!” 站在山脚下的少倾难掩兴奋之情,脱口而出。 “终于到了!” 他等的就是今日。 他的两只脚板已经磨损出血,十根手指指尖上的水泡都磨穿,他的胡须尚未清理,他的头发依旧蓬松。 这个样子岂非是他落难之时的丑态? 他绝不能以这个相貌上去见路前辈,这是不尊,这是不敬。 他当然要尊敬路前辈。 瀑布。 此处有瀑布,有瀑布就是有水,有水就可以梳洗。 他决意先梳洗一番。 山顶瀑布飞流直下,水击山石、飞流碎玉,形成一道巧夺天工的飞瀑流彩美景。瀑布下有“雁影潭”,山、水、石相得益彰,构成了一幅气势磅礴的美丽画卷。 他俯下身子趴在雁影潭前,水中倒影着实令他大吃一惊。 ——他不顾自己的仪容就与一只野狗无异。 他现在的样子像足一只野狗。 涓涓细流滑过他的双手,他忍着痛,痛得苦笑。 他只可以苦笑。 从包裹中取出铁扇,上面布满血迹,是他自己的血。 五日,他足足用了五日的时间都未能将这把铁扇稳稳地握在手中。 他疑惑,他不解,他奔溃。 铁扇上的铁片锋利无比,轻轻一划,他的手心就多一条血痕。 他不服气,他坚信世上没有什么是他握不住的。 正如他的命运,他的前途。 这一切,他都要握在自己的手上! 但是,他偏偏败在这把铁扇上。 每一次,当他握不住的时候,铁扇跌落在地发出清脆的声音都使他不安。 “我连你都握不住,还谈什么握住自己的命运!” 他苦笑,笑自己无能。 看着手掌上满布的十余条血痕,他说不出半句话语,只是轻轻地叹了口气。 是不是每一个急于求成的人都很喜欢伤害自己? 是不是每一个野心勃勃的人都很喜欢伤害别人? 他禁不住在想这个问题。 因为,这里有一个潭,这里有一道瀑布,唯独这里没有那间小木屋,没有那个如风细柳的人。这里令他想起她。 他也不是来到这里才想起她。 他每日每夜都会想起她。 有时候,做梦都会梦见她,但是他深知,他可能再也看不到她了。 多情总被无情伤,你怎知道在天各一方的她不是在想着你? 说来也奇,你越是想忘记的人就越难忘记。 所以他的包裹里有十六颗石头,不大不小,不轻不重。 他每想起她一次,就往包里放一颗石头。 他的包袱愈重,他便痛恨自己为什么那么不争气。 ——他总是想方设法克制自己。 五日,十六颗石头,看来他注定忘不了她。 ——多渴望有一把断情刀能将他的情丝砍断。 ——这样他就可以专心。 如果是以前的他还会考虑娶她为妻,成家立室,组织一个幸福的家庭,好好地做自己的唐家三少爷。 我是说如果。 日色渐渐升高,又渐渐西落,正午早已过去。 他将包裹里最后一块干粮啃完,满怀希望地上山了。 直觉告诉他,在山顶会有一间屋,屋里会有他一直想找的人,隐世高人不都是这样的吗? 一级,两级,三级,四级,五级,六级,…一百九十九级,两百级,两百零一级… 他在数,不断数。 一个时辰过去了。 已经是第一千三百七十二级了,山腰。 他的衣衫早已湿透,大汗淋漓,上气不接下气,尤其是他包裹里的物品,他恨不得都通通扔下山。 于是,多余的衣衫,那十六颗石头,都留在第一千三百七十二级的石阶上。 唯独那把铁扇,他不得不背着。 忽有一群大雁往南飞,他骤然望去,道:“真不愧为雁阵惊寒,声断衡阳之浦。” 他北眺整个衡阳城,满目的鳞次栉比,华灯初上,满缀明珠,别有一番繁华之境,细听管弦之声,不绝于耳。 他东望湘水、船山浮翠,桃浪泛红、白帆点点,碧波粼粼,长桥卧空,彩虹飞跨。 如此美景在前,倘若美人在抱,如何? 休息片刻,他又再往上而行,任何事都不能阻挡他的心,他的野心! 远远地,他已经看到一个身影伫立在山峰,枯瘦而笔直。 从他的方向处望去,那个身影就像是下凡的仙人在等待凡间的有缘人。 这令他的斗志更旺盛,脚步迈得更大,巴不得一步登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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