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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一间最好的上房,现在正泡在一个热气腾腾的木桶里洗澡。 桌上已按照他的要求准备好了酒菜,肥鸡火熏炖白菜、三鲜丸子、鹿筋炖rou、清蒸鸭子糊猪rou、燕窝鸭条、苏油茄子还有一壶上好的高粱酒。 这些都不是他平日里最爱吃的菜色,有些甚至连名字都没听说过,他也从来没有喝过高粱酒。可是,今天他的心情实在很愉快,对一切他没见过,没吃过,没喝过的酒菜都充满了好奇和兴趣。 暖阳斜斜的向西边滑落的时候,张楚已到了云罗街。 现在他已酒足饭饱,换上了一件干净的棉衣,眼中闪耀着孩子般天真烂漫的满足和俏皮。 云罗街不长也不宽,却很热闹。有花市,有鸟市,有菜市,这样的地方通常也有人市。 晚市已经开始,密密麻麻的人群在这条狭长的街道上涌动着。就像一条血管中奔涌不息的新鲜血液。 街道之所以称之为街道,是因为有人。 人之所以活着,是因为有血。 这本就是再自然不过的道理,就想春风拂过枯草,新芽便会萌动一样自然。 张楚很快就没入了拥挤的人群中,他喜欢孤独,也喜欢热闹。孤独可以让人冷静,热闹却能让人真切的感受到生命的律动。人与人形成了世界,组成了社会,正因为人与人之间诸多复杂的情感,这个世界才有了如此多姿多彩的颜色。 这样的颜色鲜活,明动。像清晨第一缕明媚的阳光,像雨后第一丝怡人的空气,像一团熊熊燃烧的烈火,像一个充满生命力的孩童。 张楚虽是个浪子,虽曾经痛苦孤独,却依旧热爱生命,热爱这个世上每一分色彩。
这样的人或许贫穷,或许安于现状,却一定比任何人都活的开心一些。 春风流梳。 张楚已看到了那块褐底金子的招牌。 也看到了招牌下的那个人。 他无疑是一个很好看的男人,皮肤比女人还要细腻光滑。一头乌发用一根青色的缎子束在脑后,鬓角与发髻看不见一根多余的乱发。身上穿着一件杭丝织成的白衣,绣花的手工是苏艺,绣着一树盛开的鹅黄梨花。脚下是一双小牛皮靴,黑色的鞋面上看不见一丝灰尘。 这样的人站在这样一条街上就像浑浊的世道忽然流进入一道明亮干净的清泉。 黑袍人好像还没有来,张楚走过去的时候,白衣公子就看到了他。 柜台上陈列的是形形色色的梳子,桃木梳、檀木梳、牛角梳、翡翠梳、白玉梳、甚至还有不常见的苗疆白银梳和西域的长脚铜台梳。 张楚看看梳子又看看白衣公子,礼貌的笑道:“掌柜的?” 他实在不像是一家卖梳子店的掌柜,倒像是一位富贵人家的翩翩公子。 白衣公子点了点头,他的举止十分优雅,虽只是淡淡的一点头,却像是春雨落入大地一般细腻恬静。 张楚忽然皱起了眉头,因为他看到了一把梳子,一把足以令他皱眉头的梳子。 梳子是用上好的白玉制作而成的,上面雕刻着一朵形态优美的花卉。任凭它雕刻的是牡丹还是玫瑰,张楚的眉头也决计不会皱一下,可是,上面刻着的偏偏是晚香玉! 他曾见过这样的梳子,洛施施所用的正是这样的梳子。 她是无意间在这里购买的? 还是,他和这白衣公子本就与挽留有关? “挽留一出,阎王不收。” 这句话,忽然又在他的脑子里浮现了出来。 张楚抄住白玉梳在手,微笑问道:“掌柜的,你是否曾将这样的梳子卖给一个姑娘?” “我这里每天都有姑娘来买梳子,我已记不得了。”白衣公子道。 “哦?” “客官是否喜欢这把梳子?”白衣公子微笑道。 张楚抽动着嘴角勉强的笑了笑道:“此梳温润无暇,洁白透亮,的确是难得一见的佳品。” “客官好眼力,在下也十分喜欢这把梳子。”白衣公子原本在笑,忽然,所有的笑容都已消失,脸上的表情变得狰狞可怖,好像一座已沉寂了百年的火山瞬间喷发了出来。 白衣公子夺过张楚手中白玉梳,赫然掰成了两段,将碎裂的玉片重重的摔在地上,用他脚上那双小牛皮靴狠狠的踩着,口中不住咒骂,脸色也涨的通红,好像正在做一件令他极为生气的事情。 张楚怔怔的看着他,那样的眼神好像在看着一个疯子:“掌柜的,你方才不是说喜欢这把梳子吗?现在却为何要将它毁了?” 白衣公子露出一丝冷笑,眼中射来一道寒光,阴测测道:“若是有人和我喜欢同一件的东西,我就一定要将那件东西毁掉。我看上的东西,别人不配上看,也绝不能看上!” 张楚苦笑:“若是有人与阁下同时看上一位姑娘呢?” 白衣公子冷冷道:“那么我一定会将那姑娘杀死,然后抽出她身体上最坚硬骨头,做成一把世上独一无二的梳子。” 张楚沉默,无奈的摇了摇头,他来京城只不过三四天,却为何要让他遇上这么多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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