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章 终究要回归平静 (第2/2页)
我诈,远离了江湖,李御风终究还是可以做一朵浪迹在风中的云,任风带自己去任何地方。 四月的山中,映山红开满了山岗,红红的如红色的海洋,扯下一朵来咬在嘴里,酸酸甜甜的,还挺好吃,是童年的味道。 海洋远处的野灯笼,形状现实长了刺的青枣,但熟透了是红色的,一头连着枝桠,一头是灯笼的尾巴,这也是可以吃的,常常跟映山红长在一起。 还有那只小小的果子,很小红豆,但人们叫它冷饭子,至于为什么这叫,已经没有人知道了。红红的小颗粒,吃在嘴里,味道很特别,也很难形容。 除了这些野果子,就是山里不断乱串的野兔子和松鼠,它们并不怕人,也或许是它们根本没有见过什么人,不知道人心的险恶,要是它们知道人心里想着要吃了它们,肯定早就四散逃串了,怎么可能离李御风只是几步之远。 太阳开始西斜的时候,李御风就下山了,吸饱了氧气,头脑也变得格外清醒。 晚上,赵大眼果然做了一个全鱼宴。 红烧白莲,rou入味而鲜美,还有野胡椒的味道。 糖醋鲤鱼,酸甜可口,咸淡适宜。 炖草鱼,rou熟而不烂,香而不腻。 鲫鱼汤,白白的汤汁,像是牛奶一样,nongnong的鱼香味令人开怀。 李御风朝赵大眼点点头,他很满意,“可惜没什么作料。不然味道肯定是一绝。” “说你胖,你就不要真的胖了噻。”
赵大眼哈哈一笑,也不放在心上。 这一待就是半个多月,悠闲惬意,睡到自然醒,吃着全天然的食物,没人任何打扰的日子,确实让李御风有了退隐江湖的打算,但事情并不会这么结束,因为后来发生的事情,让人终生难忘。 李御风接到一个电话,是他曾经暗恋了很多年的一个女孩的电话,她在电话里哭着说她很害怕,很想要离开,想要找一个没有人认识自己的地方…… 这也是他接到她的最后一个电话,或者说,这是李御风最后一次近距离感受到她生命的气息。 这个女孩名叫林凤,她爸希望她是林中飞出的凤凰,可她虽然很优秀,却没有做成林中的凤凰,也或许是他们这一代人终究成不了凤凰的一个典型例子。 林凤,人称小疯子,就职于某大型门户网站,任网络编辑,精灵古怪,文艺女青年一枚。 她比李御风小五岁,加上李御风的外号也叫疯子。所以,他们被称为“川师二疯”。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称呼,那还要从大学时候说起。 那时候,李御风自命不凡,整天写一些人看不懂的东西,称之为诗,还加入了文学社,偶尔还参加学院组织的中秋晚会,朗诵个自己写的诗。 现在想来,自己也是挺幼稚可笑的。从老王身上,也看出了李御风曾经年少时的可笑,他成了起点大神,李御风成了一个鬼道士,这就是命运的安排,也是理想的奔脱。 小疯子虽然比李御风小五岁,但她只比他低两届,是学妹,人不高,也不算漂亮,但很有才华,长得比较乖巧,就像是徐志摩心中的林徽因一般。 也许,李御风的这个比喻并不恰当,但当年,在他的心里就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 李御风和小疯子因为同样的爱好而认识,他对她算是一见钟情,聪明,敏感,对文字有着极高的天赋,但唯一的缺点是她有男朋友。 李御风这里也提前讲一讲她的男朋友,跟她是高中同学,同年同月同日生,她倒追的,从这一点就可以看出小疯子是个什么样的文艺女青年了吧。 她对于爱情有着非常特别的理解,也或许是还是少女的她就已经将爱情视为生命,只是现实终究是残酷的,是血淋淋的,也才有了后来的故事。 说到这里,李御风觉得应该闭嘴了,因为这是下一个故事里非常重要的内容,如果说得太多,就没有了悬念。 如果,你心中还对于爱情没有死心,那么,你应该继续看下去,在下一个故事里,你会看到真正的爱情,生离死别,也不过如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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