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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疯子?死囚? (第1/2页)
三叔是一个孤老头子,也是一个被人们称作“疯子”的人。 可这个“疯子”,并不是医学意义上的“疯子”,只是因为他行为的孤僻怪异,因为他在自己的世界里胡言乱语。 三叔是我的同乡,小时候我也和别人一样,追在三叔身后喊他“疯子”! 三十多年前,我曾经主办过一个“杀人”案件,犯罪嫌疑人正是三叔。 那时候的我,刚在人民检察院工作不久,一心想做出成绩。 那时的检察机关公诉人员,比照现在,可以叫做检察官。 当我手里夹着刑事卷宗,又一次站在C市郊外的旷野里,望着第一监狱高大冰冷的铁门时,我的心情就莫名复杂! 我又一次来到第一监狱,是为了约见三叔这名罪行昭彰的罪犯。 “曾建国,人称曾疯子,男,1926年10月23日出生,初中文化,户籍所在地S省C市J县桥镇海井乡葫芦坝村四组。该犯罪嫌疑人曾于抗美援朝战争期间入朝作战,时任中国人民志愿军第XX军XX师XX团某营某连副排长,随后因伤回国治疗,两年后正式复员,回乡务农。至今独居未婚。” “1978年9月9日,该犯罪嫌疑人将一名幼婴,抛投至沱江葫芦坝河湾段的江中。该地点距江岸约20余米,水面与江岸崖顶垂直距离约30米。事发时该幼婴全身赤|裸,哭声响亮,随之被水流卷走。” “该事实有以下证据:事发现场有13名当地居民作证,该事件属实;经C市刑事侦察处立案侦查,在第一犯罪现场东南100米处,找到曾用于包裹幼婴的棉质襁褓;据犯罪嫌疑人口供,嫌疑人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 “该幼婴身份不详,经过对事发周边100公里范围内常住人口的逐户排查,未查证该幼婴身份,疑为曾建国从外地拐带幼婴或为弃婴。” “该犯罪嫌疑人因本案于1978年9月10日被刑事拘留,9月30日被正式逮捕,现羁押于C市第一监狱。经C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刑事庭司法判决,该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因罪行社会影响极大,判处该犯罪嫌疑人死刑,报请省高院刑事庭核准执行。” 简单卷宗,蹊跷的案情,虽然证据链有所缺失,但犯罪事实再清楚明晰不过。 三叔之所以被判定为死刑犯,可以说和我有着莫大的关系。 这个案子是我成为检察机关公诉人员后,独立承办的第一个大案。 现在的他,正在这所监狱里,等待着接受执行死刑。 我的眼前只有一条孤零零的路,通向监狱的封闭闸门。道路的两侧,是一大片开阔的荒草地。高墙外的监狱警卫,警惕的目光巡视着各处。 我紧了紧大衣的领子,迎着这极为不善的凛冽目光,有些机械地向监狱大门走去。 ※※※※※※ 一个时代即将结束的时候,熵总是无限增加,秩序几近崩溃,我们可以把它称为黎明前的混乱。 在那样的年代,一切都失去了规矩,也许只有监狱这样自成体系的特殊机构,还能保留着几分秩序。 在监狱警卫生冷的目光注视下,我来到了第一监狱的门岗。 我掏出介绍信,办理完相关的登记手续。 在一阵令人牙酸的监狱铁门开合声中,我终于进入了监狱长长的甬道。 这个时候,在陈旧的监舍里,一扇小小的铁门也在“嘎吱”声中缓缓打开。 “曾建国——曾疯子,有人探视,整理一下,赶紧出来!” 黑黢黢的监舍里,曾疯子盘腿坐在单薄的床榻上,两只手放在膝盖上,嘴里正默默地念叨着什么。 他穿着单薄而陈旧的军绿色外套,有着一头糟糕的乱发。 听到狱警的传唤声,曾疯子停下了呢喃絮语,用手将头发由前向后拢了拢,感觉一下子从金毛狮王的发型变成了顺肩披风。 曾疯子慢慢地从监舍床榻上下了地,穿好解放鞋,站在门边,等待狱警给他扣好手铐脚镣,才脚步蹒跚地走出了监舍。 狱警一前一后夹着曾疯子,走在监舍的甬道里。跟在后面的狱警看着眼前犯人的背影,脸上露出了一种嫌恶的神情。 这次的探视是在审讯室里进行的。 屋子中间有一道铁栅栏与犯人相隔于屋子的两侧。 上过一层铁灰色油漆的铁栅栏,因为年久未有维护,油漆已经开始斑驳掉落。 铁栅拦的左侧是一张长木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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