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备战 (第2/2页)
易完他往哪边走的?” 老马:“我捡了这么大的便宜,生怕他又改变主意,走还来不及,怎么还敢留意别人。” 乐乐:“这倒是实话,无论谁捡了这么大便宜,都一定会赶快溜之大吉。”她嘟着嘴,指甲敲在面前的矮桌上,良久后又问:“这个寨子并不大,能容一群人躲藏的地方也并不多。” 老马:“是的,这里四面环山,附近也没有其他的村寨。” 乐乐:“所以找这些大活人并不难,何况寨子里多数人都有微薄的血缘关系,你也可以号召这些人帮忙一起找。” 老马:“我这就通知乡邻们。” 乐乐:“切记,发现可疑的人别轻举妄动,我不想你们白白送死。” —————————————————————— 胖子关上了门,把这荒凉山寨中百年不变的风雪关在门外,脱下他那深蓝绒面做成的貂皮大衣,回过身时,右手端起一杯泛着淡蓝色的景德镇瓷杯。 杯中泡着今年新摘的黄山毛尖。 他就舒舒服服的半依在躺椅上,轻轻的啜了一口香茶。 他喜欢美食佳酿,喜欢舒适,喜欢享受。 对每一件事他都非常讲究挑剔,做的每一件事都很缜密,绝不肯浪费力气,也不会有半点疏忽。像这样的人,一生中最不允许出现的就是错误和失败。 只要有一次错误,那时不但他自己将悔恨终生,他的主人也可能受到连累。 幸好他这十多年来时时刻刻保持谨慎从未犯过错,他能活到现在,能够以三十三岁的年龄就当上程老太爷的左右手,也许就因为他是这样的人。
他很胖,脾气也好到令人吃惊,所以对他不了解的人看到他以后,总会笑呵呵的叫一声秦胖子。 敢这么叫他的人,只是对他不了解。 程剑却是了解他的人。 这个人虽然笑容满面,憨态可掬,内心却带着种刺骨的杀气。 他还知道秦越最少已经杀过七十三个人,绝不会少一个。 七十三个人,七十三条命,甚至有几个和他朝夕相处的兄弟。 秦越喝完盏茶,对程剑笑了笑:“我的大厨师,今天开饭时间整整晚了一个钟头。” 程剑:“你若饿了,桌上就有干粮。” 秦越拿起一个放到鼻子下嗅了嗅,叹了口气,又把干粮放回原位。 这干粮本来还有温度,很多人午饭都是靠它打发的。 可是秦越在嗅着它的时候,脸上表情好像在嗅着一大块狗粪。他皱着眉叹着气:“我的大厨师,今天你怎么不再露一手?” 程剑:“今天我有别的事要做。” 秦越:“可是炒一盘腰花并不需要多久。”他叹着气接着说:“从炼油开始过八十五秒,把已经调好味的牛腰rou下锅,用大火翻滚十一下,不多不少只能十一下,锅就要离开灶台。然后赶紧把rou装到用盘里送到桌上,这时候腰花最新鲜,最嫩,温度也最适合入口。你看,炒一道菜只需要几分钟的时间。” 程剑:“既然你懂得炒菜的学问,为何不自己动手?” 秦越:“我还懂得什么样的房子住起来舒服,但我从来不自己盖房子。” 程剑:“今天不行,对方可能很快找到我们的位置。” 秦越叹了口气说:“我帮别人做事,又吃又喝,帮你的时候却像龟孙子一样,在这里只能啃硬馒头,这种日子我可过不惯。” 程剑立刻作出很同情的样子:“其实你可以先饿一顿,这件事做成后晚上我会摆一桌菜,让你吃到吐。” 秦越:“不行。” 程剑:“为什么不行?” 秦越:“天大的事也不如吃饭重要,怎么可以饿一顿?” 程剑快要气疯了,他忍住火气问:“那你准备怎么样?” 秦越:“我听说竹筒焖的米饭特别香,附近有很多竹子,我们可以砍一些……” 程剑:“砍一些?” 秦越:“或者全砍掉。”他又给自己添了碗茶,放在鼻子下嗅了嗅,闭上眼回味悠长的说:“黄旭文迟早能找到这里,这里的遍地都是竹子和树木,树多的地方容易找到掩体。子弹虽然很便宜,可我也不想用子弹来砍树。” 程剑:“可是空阔的地方容易被他们逃脱,我们的人远远超过他们……” 秦越没等他说完插嘴道:“巨鹿之战中,秦军的人数也比较多,可是结果呢?” 程剑:“对方不是项羽,我们也不是秦军。” 秦越:“在我看来,你带的这群人就是些乌合之众。” 程剑额上的青筋凸起,咬着牙道:“好,好,我养了这么多人,在你看来却一文不值。”他忽又跳起来对着门外大吼:“给我把附近的树砍光,天黑前若是还有一颗树,全给我卷铺盖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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