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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媒体的反应 (第1/2页)
全世界任何一个篮球运动员向往的地方,毫无疑问就是NBA,因为它代表着世界篮球的的最高水平,也代表着篮球运动员最高收入,NBA充满着巨星、激烈、绝杀和奋斗。当然还有把手数抽筋也数不完的钞票。 如此巨大的魅力,自然是全世界任何一个篮球运动员的向往所在,孙诚如果在中国取得了一定成就,自然会考虑登陆NBA,以他的家世背景,无论中国篮协还是地方体育局,甚或是俱乐部,都根本阻止不了。更何况,人家孙诚是在国外训练的,无论是中国篮协还是山东男篮,都没有培养过他,反而是人家可能给你带来荣耀,你有什么资格阻止他?更不能像对待姚明那样截留他的血汗钱。 但是在中国,孙诚只是个个案,其实在这之前就有王治郅和姚明,之后也会有很多年轻的优秀的球员会加盟NBA,但是这就牵扯出一个问题,优秀球员去了更高水平更高薪水的NBA了,他所在的球队怎么办?为了培养这个运动员,他们付出了很多,虽然比不上球员的在NBA的薪水,可是这也算个不菲的开支吧? 王治郅之所以和中国篮协和八一队闹矛盾,其问题核心还是个钱字。其实王治郅最后能被中国蓝协放行到NBA,其核心承诺之一就是王治郅要给中国蓝协和母队八一队上交其薪水的50%。这个50%是网上的说法,但确实是有一个上交比例。这个50%在现在看几乎有点不可思议,但在当时确实客观存在的。比如,马晓春拿了富士通杯两个世界冠军,但最后落到手里的奖金只有50%,剩下的50%则上交给了中国棋院。 当然,在特定的历史时期,官方要求那些用举国体制培养出来的运动员交奖金和商业收入的50%也没甚么错。但是就王治郅个人看,这个50%的确有些高了,自己好不容易挣的一些美元在中国蓝协那腰斩自然会很心疼,因此说,王治郅事件的八成原因还是钱闹的。 这就牵扯到一个问题,如果中国的篮球运动员到NBA去效力,按照以前的“规矩”,要给国家上交一半的确有些不情愿。但国家也有自己的道理,以王治郅为例,八一队把他培养成人可是花了不少钱的。比如说要让他吃好睡好,请专门的教练,每个月都要发一些工资,这个都是要成本的。而培养出一个王治郅不容易,需要有1万个那样的苗子才会有王治郅这样一个果实,而果实收获的时候做为投资方自然想收回些成本。 米利克奇是活塞队选中的榜眼,但他为了能够到活塞打球也是私人一次性的给所在的某个欧洲俱乐部几百万美元的补偿,这样才得到放行。NBA是对全球篮球人才的掠夺。球队只要通过选秀选中某个球员,只要和球员之间达成协议,那么球员就可以为该球队效力。但是球员必须和原来的俱乐部达成默契,这样才能够保证成行。 这就说明了问题是实质,NBA选秀制度其实是对全球篮球人才的掠夺,只要NBA的球队看上哪个国际球员就可以通过选秀和该球员签约,而NBA的高水平和丰厚的合同待遇也是每一个篮球运动员向往的根本原因。 但NBA把我辛苦培养的球员挖走了,我找谁要培养费去?这就象美国的移民政策一样,第三世界的高科技人才可以很轻易的加入美国国籍,而他们为美国的经济贡献也是有目共睹的。 NBA其实也是美国掠夺全球人才的一种体现,在美国人的思维里,他可以将自己最新的价值5000万美元的F35以1.2亿卖出去,原因是研究费用要摊入成本。可是他却不承认中国举国体制培养出王治郅那样的球员是花了代价的,美国人的理解我不收你培训费都不错了你还好意思问我要培养费。 没有办法,自己没有本事就只好被别人占便宜了,如果不是NBA的水平高,全世界的篮球运动员也不会把那当做天堂。 所以要提高中国篮球的吸引力,无非是提高球员水平,增加比赛竞争力,还要在商业收入上大做文章。 在李元伟看来,篮协是领导,是组织者,商业收入应该占大头,这是必须的(当然这些收入也要上交体育总局),但是李元伟也不是竭泽而渔的人,如果下面的俱乐部收入不高,甚至亏损,谁还舍得往里投钱? 怎么办?要想增加整个联赛的收入,繁荣球市,无非是两个词语:开源、节流。 节流是每一个人不愿意的,开源是每一个人希望的,而要开源,必须繁荣球市,在此基础上大幅度商业开发,这样才能让大家的收入增加,篮协和地方俱乐部的收入可以水涨船高。 其实如何繁荣球市呢?其他的限于体制不可能学到,但是有一个办法可以,就是效仿斯恩特培养乔丹、科比的模式打造本土巨星。虽然可能会造就一批桀骜不驯的所谓中国球星,可是篮协也不是吃干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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