幻风仙缘_第三十四章 大宋国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三十四章 大宋国 (第1/2页)

    一缕清凉的月光自紧闭的窗子缝隙之中落了下来,隔壁偶尔传来两人细细私语之声,一切都是那么平静。只是杨辰的心却是平静不下来,他在琢磨怎样才能悄无声息的逃走,倘若真能如此,一想到庆生两人满脸堆满诧异和惊奇的样子,他就觉得很开心。

    杨辰将神识缓缓沿着小屋的各处缝隙探了出去,夜色笼罩的山谷之中一片昏暗,小屋旁的水潭不时荡起一丝水声,其余别无声息,就连飞鸟都已熟睡了吧。夜色中凭借那淡淡的月光用rou眼想必什么也看不清晰,可是用神识那就绝不相同。

    杨辰能清晰地看到苍翠树木上的枝叶,能看到微风拂过水面荡起的波纹。

    杨辰此时还不知道他的魂力远胜旁人,一直以为庆生两人也跟他一样,自然提起万分的小心。

    神识视物的感觉与眼睛绝不相同,能看到很多想看却看不到的东西,杨辰就像刚得到最喜欢玩具的孩子乐此不疲,一次次探索着神识的不同与奇异,后来他更是想试验一下神识能够“看”多远,便想将神识缓缓沿着屋子前方的小路看过去。

    杨辰突然将神识停了下来,他看到了屋子外面几丈之处的几处不同之处,遂将神识缓缓靠近,仔细观察起来。

    “阵法!”不多时杨辰就得出一个震惊的结论,这想必就是那叫泰清的老者出来布置的警戒手段,在短短时间之内,那老者竟围绕着小屋四周几丈之外布设了一个阵法。倘若不小心稍一碰触,定会惊醒屋内的两人。

    他虽然没学过什么阵法,但由于在鬼马岭中亲自掌控过封印的力量,他的眼光却是变得极高了,以至于他轻易地就发现了此处的蛛丝马迹。

    因为封印也算是一种阵法,只是比阵法还要高深的多而已。

    待得静下来心来,仔细观察面前的阵法,很快他就发现那个阵法粗糙之极,经过短短时间的观察分析,他便对于阵法的一些变化他竟然了然如胸,这阵法根本没有什么别的作用,就是在不明敌人悄然入侵之时能够及时报警罢了。

    经过神识探查,他甚至在小屋四角朝向之处发现各有一面小旗,小旗五色斑斓,不知什么古怪材料制成。

    杨辰渐渐心中大定,他发现他要是真想出去,想要不触动阵法并非完全不可能,尤其这个简单阵法分明是对外不对内的。

    杨辰躺在那里不知道想到了什么,脸上现出一丝笑容,清凉的月光之下,显得极为诡异。

    杨辰竟然将神识向那阵法缓缓靠去,不多时更是轻易的穿透了那个警戒阵法,向外延伸了出去。

    小屋内的两个老者仍自顾着窃窃私语,听到外屋两个老者的窃窃私语之声,显然丝毫没有发现。

    杨辰调动全部将神识探了出去,终于发现神识也不是万能的,随着距离的增加,所看的事物也渐渐模糊起来,尤其是数里之后,所看到的一切已经没有什么价值,不过就算如此也是惊人的很。

    杨辰感到非常的兴奋,毕竟神识观察事物,不光是看的更加清晰,还有像观察他人修为的特殊能力,尤其是障碍物对观看效果影响是小之又小,就像目光都能拐弯一般,那种感觉实在是奇妙无比。

    静静地体悟着神识的妙用,许久之后才慢慢将神识收回,神识退回之时,自然仍没有触及阵法。

    杨辰暗暗欢喜,正自屏息凝气,心头却是一震,他隐隐约约听到隔壁提到了他的名字,登时顾不了许多,又将神识探了出去,偷偷听起隔壁两位老者的谈话来,或许就此能发现两人到底什么目的也为未可知。

    情况似乎不妙!

    就听那个叫泰清的老者道:“庆兄,咱们这次将杨辰带回,也不知道是好事还是坏事,现今情形是愈加的复杂了,置身其中恐怕未必是福啊!”

    叫庆生的老者缓缓的道:“这个不是咱们能决定的了,咱们只要认真把任务完成就好,至于祸福哪个又说得清楚。”

    泰清沉默一会,方才说道:“不错,到了现今这个地步想要置身事外是绝无可能。不过,杨公子一表人才,可惜,可惜...”

    杨辰心中一愣,他们所说的可惜又是什么?先前的对话他并没有听到,此时自然不明白两人所讲的意思,不过字里行间里总感觉似是对他大为不利。

    对方没有睡觉,杨辰也不敢乱动,接下来是一阵沉默。

    半晌之后才听那个叫庆生的老者悠悠说道:“现在东平王隋博简擅权势大,满朝文武皆出其门下,在朝廷之上更是指鹿为马,无人敢于反对,老夫便是不服,非要和其较量一番。”

    泰清叹了口气,轻轻地道:“大哥,我知道你心中苦,不管如何,我便和你同进共退,而且咱们走上这条路,唯有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庆生欣然道:“恩,泰贤弟,跟你相识却是我的幸运,咱们以后定要共同进退。”

    泰清嗯了一声:“东平王势大,赵大将军却也不见得就弱,在外统帅数百万大军,足以制衡东平王,东平王虽是擅权,军队系统却是插不上手的,必不敢轻举妄动。”

    庆生轻轻叹了口气,像是真的忧国忧民:“现在怕的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