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三章 游击首战告捷 (第2/2页)
一袭黑色军服的士兵以最快的速度冲向敌营,投石车也在这时暂停了攻击,以免误伤己方士兵。 连续行军两天,士兵们都没有得到休息,但林修已经放话,只要攻下这个营地,便可以大块吃rou大碗喝酒,狂欢庆祝! 士气再度被激发出来,面对这些已经意志崩溃的敌人简直如同大人欺负幼儿园的小孩。 林修没有留在后方指挥,而是跟在队伍的后面,也不急不缓地参加到了攻城的行列之中,现在已经没有守兵在墙头抵抗,所以基本上是很安全的。 况且,林修手中拿的可是正儿八经的火枪! 这把火枪刚研制出来的时候,林修已经拿着去打猎练习和实验了,现在虽然说不上是个神枪手,但至少能完美控制后坐力,并且能时不时对目标造成伤害了。 亚瑟对火枪可是眼馋不已,但由于出来得匆忙,所以没有得到这个福利。现在营地内制造一把火枪,需要两天左右的时间,这还是十小时制工作的结果,所以他暂时只能看着林修威风,自己还是拿着长矛。 这火枪仍处于初级阶段,所以后坐力的问题暂时没有解决,林修在地上开枪是没有什么问题,但坐在马上就不行了,连马儿都会因此受惊。 由于兴奋过度,林修的第一枪没有命中目标,那个可怜的家伙算是躲过一劫,马上转身跑掉了! “靠,这么不给面子!”林修怒骂着装填弹药,同时也在寻找下一个可怜虫。 终于一个已经胆子稍大的敌兵企图做最后反抗,林修双手举枪,瞄准了他的胸部,岂料砰的一声,却射中了他的大腿,这准度简直令人汗颜。 “是距离的问题!”林修再次安慰自己,那离自己足有一百多米,能打中就不错了。 第三次开枪,林修终于准确命中了目标,而且是正中心脏,对方立刻毙命。 火枪这种武器,即使能量产,看来也必须经过长期训练才能真正地发挥其威力,否则浪费的弹药都不知道能否负担得起。 硫磺、硝石这些火药的原料,虽然好找,但是可惜量不大,在实验的过程中,就浪费了大半。现在制作火枪,可以说是在用着最后的储备。
为此,林修已经命令商人,有机会要多收集点这些东西,自己可以高价购买。本来不给钱也没事,但那样就过于霸道了,民众会闹不满。 林修不知道自己其他方面做得好不好,但是在民心这一块,还是非常注意的。 既要让他们感受到自己的威严,又要和他们显得很亲近,不是高高在上的统治者,而是真正的一家人。所谓得民心者得天下,在任何地方都应该是适用的。 战士们对付这些已经丧失了信心的敌人,可谓是痛打落水狗,手下丝毫没有留情,除了老弱妇孺一概杀无赦! 这是一曲胜利的奏鸣曲,在敌营的上空徘徊不去! 两个小时过后,敌营之中已经血流成河,林修站在最中间,仍会感觉到反胃,不过比以前已经好多了。 大胡子的战士很强,他们只是被高科技给吓傻了,打击了士气,否则绝不能如此快解决战斗。 尽管如此,己方还是损失了十几名战士,那些负隅顽抗的死忠者发起狠来也十分难缠。 留下人打扫战场之后,林修便走进了大胡子居住的屋子里,这个地方不算豪华,原始人首领都爱的珠宝首饰,这里偏偏没有。 填满整个屋子的,是很多羊皮。 这一般是记录重要信息的载体,林修对此并不陌生,不过上面的文字确实很难看懂。 上次林德给自己看的那个,类似于象形文字,但这上面的,却是自成一体的某种文字,书写方法像拉丁文,但却极其有规律。来来回回总共才十几个字母,而且重复之处甚多。 “你认识大胡子多久了?”林修抬起头问站在旁边,同样也研究着这些东西的亚瑟。 “准确地说,我并不认识他,只见过几次面。” “那大胡子的部落存在于这个岛屿有多久了?” 林修之所以这样问,因为这些羊皮纸的年代看上去十分久远,说有几百年也不夸张。亚瑟作为岛屿上的老住户,应该懂得一点对方的历史。 “不久,他们是一个新兴的部落。听我母亲说,当时她都没有听说过对方,大胡子应该是在我刚成为首领那时候,才聚拢了一些族人,建造起这个营地。” 原来如此,那这羊皮纸,记载的应该不是他们部落的事情,文字自然也不是他们的。 大胡子莫非能看懂它们?否则他怎么会将其放在自己的屋子之内,这可是最安全的地方。 林修呆在屋子里,就一直没有出来,直到亚瑟来通知,庆祝已经开始了。 除了必须巡逻的战士,所有人都加入到了狂欢之中,整个营地点上了十几堆篝火,上面靠着各种食物,酒水和翩翩起舞的美女当然不会少。 整个时代,人类还处于很愚昧无知,并且不懂得自我价值,及其人格尊严。 就比如自己现在占领了大胡子的部落,他族内的女人现在来陪舞,竟然也是喜笑颜开的,这就是没有信仰及愚昧的表现。 换句难听的话来说,有奶便是娘! 只要不杀死他们,并且给一口饭吃,他们就不会思考其他的事情了。 林修虽然觉得他们可怜,但也暗自庆幸,若非如此,那么每一个族群的安抚工作都是项大工程。 而现在,只需要将他们转移到自己的营地,加以教化,给予信仰,便能彻底收服,使之成为自己的子民,相对来说简直没什么难度。 也许乱世之中的人都是如此,生死已经难保,又何必在乎跟随的是谁? 不是每个人都能成为英雄,作为普通人,所需要的,只是生存而已。 既如此,就让我来结束他们的无知吧! 林修喝了口酒,想着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很快便融入到了欢快的气氛之中,这当然也是掌握民心的一部分,与民同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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