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生意 (第2/2页)
拿就能拿到的。” 在理查看来,林麟趾既然说这番话便表明其已动心,五千血晶币是他之前的底线,这么一个说不定会是鸡肋的头盔,究竟值不值得他付出更大的代价? 就在理查正在考虑要不要继续加价时,林麟趾已起身拍屁股走人,离开了酒馆。 走在空荡荡的街道,林麟趾脑中一直在想着这件事情。 其实就魔力提取技术的应用,他跟爱德华之前已谈到过好几次。在他看来,魔力仅作理发之用显然太过不值,它应该在更多的方面得到更广泛的运用。 一个人老实,也就意味着他固执,爱德华正是这样。或许他以前之所以会成功正是凭着这一股子执拗,但最大的优点也往往亦是最致命的缺陷。爱德华其本身显然没有意识到他自己的创造是多么得难能可贵,他的思想始终局限在一家小小的理发店,很难再有所突破。 而对以诺之城还不够熟悉的林麟趾,在魔力应用方面也是提不出什么建设性的意见来,他们两个人守着这么一只可能会下金蛋的母鸡,却是无从下手。 但理查不同,虽然林麟趾对他的了解并不多,却也知道这是个具有灵敏商业嗅觉的家伙,而他也具有典型的商人习气——唯利是图。现在他再一次地盯上爱德华的研究成果,显然是想到了什么。
“等等!”就在林麟趾快走到理发店前时,后面突然传来理查的声音。 转过身,看到理查疾走过来,林麟趾皱起眉头,刚想说让他不要再纠缠自己时,却见其将一个小小的瓶子塞了过来。 林麟趾下意识地接住,还未来得及发问,他就一句话都不说地转身离去。 “喂!”林麟趾叫道,“这里面是什么?” 理查消失在街,角没有回话。 瓶子并不透明,林麟趾拔出瓶塞,放在鼻下轻轻一嗅,顿时血腥扑鼻。 “血?”他微微一愣,随即恍然惊觉,“难道说,这是……爱德华的血?” 他的第一反应就是把这瓶血给扔掉,然而在好奇心的作祟下,他最终还是留了下来。既然瓶子是理查塞给自己的,那么很有可能便是爱德华的血液,但究竟是不是,还得试过才知。 理发店的门上着锁,想来爱德华应该是去了角斗场。 林麟趾开门进店,径直走到卧室那边,揭开地毯露出地窖门来。这里以及地下他经常工作会用到的那扇隔间的门,爱德华都给他设定了权限。 也就是说林麟趾用他自己的血液也可以打开它们,但此时他却并没有这样做,而是轻轻的将瓶塞拔开。 一滴殷红的血液从瓶口缓缓滴落,林麟趾心里有些莫名地紧张起来。随着血液精准地滴入门上那只小蝙蝠的嘴里,下一刻,就见地窖门慢慢地打开。 这一小瓶,果然就是爱德华的血液,甚至林麟趾还亲口尝了尝,是辛摩尔氏族无疑。 走进地下,打开最里面的那间隔间,精神力头盔并不在这里,而是锁于他处。 静静地坐在床铺上,林麟趾若有所思:理查既然已经得到爱德华的血液,那么他趁理发店无人时亲自前来盗取,岂不更加简单,但他却不惜花费高价来雇佣我……这家伙,行的是一石二鸟之计啊,不仅想得到头盔,还要让我替他背黑锅…… “哼,我岂能让你这么容易就给算计了!”林麟趾冷笑,他起身打开瓶塞,将那瓶爱德华的血液随手倒入一个装有魔力蚁的水晶球。 水晶球内的魔力蚁正昏昏欲眠,没想到突然天降甘霖,顿时它精神一振,张开大口贪婪地食用起来。 今天的食物,似乎比往常的,要更加美味! 收起空瓶子,林麟趾伸着懒腰,正准备躺在床铺上歇息一下。 “林,你在干什么?” 心中一惊,林麟趾猛地转头看去,只见爱德华正站在隔间的门口,脸上笑容憨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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