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第3/4页)
文吧?感谢!真是太感谢你了!” 韩文一动未动,胡不归眼中却是精芒一闪,他的手刚碰到韩文的手,五指突然一搭、一勾——只觉手腕上像是突然多了道铁箍。接着,韩文的人竟被拎了起来! 这疯子不但出手快得骇人,这一搭、一勾,两个动作中,竟包藏了当代武林中四种最可怕的武功。 他手指刚搭上韩文手指时,就使出了内家正宗“沾衣十八跌”的内力,无论任何人被他沾着,都再也休想甩开。 接着,他就使出了传自武当的“七十二路擒拿手”,搭住了韩文的脉门,无论任何人的脉门被他扣住,真力就再也休想使得出。 然后,他再以“分筋错骨手”错开韩文的筋骨。 最后他那一招,用的却是塞外摔跌的手法,无论任何人只要被他拎起,摔下,就再也休想爬得起来。 这四种功夫有的是少林正宗,有的是武当真传,有的是内家功夫,有的是外家功夫,但无论哪一种,都不是轻易可以学得到的。就算能学到,也不容易练成,就算能练成,至少也得下十年八年的苦功。 这疯子却将每种功夫都练得炉火纯青,有十足十的火候,当真是骇人之极; 可韩文一动未动,就这样躺在地上看着胡不归,看着他放在喉咙的手,缓缓地说道:“你的剑呢?” 胡不归一愣,好半天,笑嘻嘻的说道:“丢了!不知道被谁偷去了!嘿嘿嘿!你为什么不反抗?” “你没有杀气,更何况……”,韩文略微点头。 顺着韩文的目光,胡不归也看到了自己胸腹下的情况,韩文的右手食指与中指并拢,以指作剑,如果胡不归刚才动了杀心,这么近的距离下,韩文一剑就能刺穿他的心脏。 “以静制动!以虚避实!厉害!”,天机老人也不得不赞叹韩文的胆量与应变的能力,短短的一瞬间内,竟然就有了这种反应。 “没意思!没意思!”,胡不归连连摇头,直接坐在地面上。 又看向了韩文的左手,好像很有兴趣儿,因为他刚才去封锁韩文的脉门的时候,那只手突然坚硬如金石,他封锁脉门,错开韩文筋骨的手段全都没奏效,只得用了一招塞外的摔跤法。 “你欠龙啸云的情儿,我杀了他,为什么你反而对我没有杀心呢?”,韩文站起身来,拍打着身上狐裘大氅的尘土,缓缓的问道。 “恶心!恶心死了!嘎嘎嘎!我这人神魂不定,喜怒无常,黑白不分,颠三倒四,说哭就哭,说笑就笑,实在他妈的不是东西。但龙啸云却比我更不是东西,他儿子比他还不是东西!哈哈哈!你杀了他,他的人都死了,我还欠个屁他的情?” 胡不归呲牙笑着,欢天喜地的样子,挤眉弄眼儿的朝着韩文道谢,然后一溜烟儿的跑掉了。远远的传来声音:“痛快自在喽……啦啦啦……死的好啊!死得妙……” “这人真是颠三倒四,疯了啊!”,天机老人连连摇头。 突然间。远处跑来一个麻子脸的老汉,手中捧了一封信,远远的站住,把信放在街道上,远远的说道:“李大爷请您明日当阳街相聚!这是请柬!” 他没说请谁,也没说是谁请他,但韩文已经知道是谁了。因为这个麻子脸儿的是龙啸云曾经的管家。 ....... ....... 长街静寂。 李寻欢带着他那特有的咳嗽声,漫步在这个平常并没有人来的街道,慢慢地踱步前进。他忽然想到这这里有一家很不错的酒肆,也便信步前往,只不过,这本来没什么人来的酒肆小楼。如今是热闹非凡。 不但那酒菜的香气是从小楼上传来的。而且楼上还隐约可听见一阵阵男女混杂的笑声,李寻欢有些错愕,随后笑了,似乎是为这家酒肆的生意变好而感到高兴。 可笑容过后,又是一抹哀伤,他弯着腰撕心裂肺般的咳嗽了好久,他昨天看到了龙啸云与龙小云的尸体,龙小云还好。一剑封喉,龙啸云的身体……却像是被人千刀万剐了! 那简直堪比凌迟! 但李寻欢知道。那也只是一剑,一剑化万千!所以龙啸云才会变得那么凄惨,就算这个男人不是东西,可韩文的手段,着实令他不喜、胆寒、愤怒! 没错,他要是再晚去一步,林诗音已经悬梁自尽了!就算是现在,他也是让老管家帮忙照看着她,而他自己,则是想要找韩文……一较高下,如果能够取下他的头颅,也许林诗音不会那么痛苦吧? 可老管家在他临行前的一句话,让他现在的心情更是百转千回,惆怅莫名了——你要是死了,夫人可就真的再也没有了依靠了!她今后什么都没有了,那还如何活下去? 喟然长叹中,李寻欢上了酒肆小楼,可他很久错愕了,小楼上的地方虽不算大,也不算小,像李寻欢这么大的人,就算有一两百个在楼上,也不会挤满的。 现在楼上只有二十来个人,却已几乎将整个楼都挤满了。李寻欢想走进去,几乎都困难得很。
小楼本来用木板隔成了几间屋子,现在却已全都被打通,本来每间屋里都有一两张桌子,现在这些大大小小的桌子都已并在一起,桌子上堆满了各式各样的酒菜,堆得简直像座小山。 屋子里坐着十来个女人,她们都坐在地上,因为无论多么大的椅子她们也坐不下,就算坐下去,椅子也要被坐垮。但谁也不能说她们是猪,因为像她们这么胖的猪世上还少见得很,而且猪也绝没有她们吃得这么多。 李寻欢走到门口的时候,恰巧有一大盘炸子鸡刚端上来,这十几个胖女人正好一齐在吃炸子鸡。那声音简直可怕极了,任何人都无法形容得出,小孩若是听到这种声音,半夜一定会做噩梦。 堆酒莱的桌子旁铺着七八床丝被,最胖的一个女人就坐在那里,还有五六个男人在旁边围着她。这些男人一个个都穿着极鲜艳的衣裳,年纪也都很轻,长得也都不算难看,有的脸上还擦着粉。 他们身材其实也不能算十分瘦小,但和这女人一比,简直就活像个小猴子,这女人不但奇肥奇壮,而且又高又大,一条腿简直比大象还粗,穿的一双红缎软鞋,至少也得用七尺布。 那五六个男人有的正在替她敲腿,有的在替她捶背,有的在替她扇扇子,有的手里捧着金杯,在喂她喝酒。还有两个脸上擦着粉的,就像是条小猫似的蜷伏在她脚下,她手里撕着炸鸡,高兴了就撕一块喂到他们嘴里。 幸好李寻欢很久没吃东西了,否则他此刻只怕早就吐了出来,他平生再也没有瞧见过比这更令人恶心的事。但是他并没有回头,反而大步走了进去。 所有的声音立刻全都停止了,所有的眼睛全都在盯着他。被几十个女人盯着,并不是件好受的事,尤其是这些女人,她们好像将李寻欢看成只炸鸡。恨不得一齐伸出手将他撕碎。 无论任何人在这种情况下,都会变得很局促,很不安。 李寻欢并没有。就算他心里有这种感觉。表面也绝对看不出。他还是随随便便地走着,就算是走上金殿时,他也是这样子,他就是这么样一个人,无论谁也没法子使他改变。 那最胖最大的女人眼睛已眯了起来。她眼睛本来也许并不小,现在却已被脸上的肥rou挤成了一条线,她脖子本来也许并不短。现在却已被一堆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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