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5.重新开始 (第1/4页)
克里因的“决斗”对象就是这些暴发户,他就总是以为平民出头的名义,找这些目中无人的家伙们的晦气。虽然格兰斯对福里德姆数百年的通商限制,令这些暴发户的儿子们对格兰斯人充满了厌恶,但顾及克里因的贵族身份,是不愿惹麻烦的。不过这些小少爷们自尊心旺盛,再加上克里因的言词讥讽,以至于三年来没有一次不吃苦头的。 但是最令他们气愤的,却是克里因的决斗方式。他总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是:“向你提出决斗的不是格兰斯的王公贵族,而是一名魔法学院的学生,我以我魔法师的身份,对你的魔杖提出挑战。”接着在众目睽睽之下,趁着对手念颂咒语的时候,冲到对手面前,给他的头上来那么一记重拳。然后目送着被打晕的对手被人抬走,厚着脸皮挥舞“决斗”中缴获来的魔杖。当然,在几个小时以后,那些魔杖被归还到失败者的手中,而胜利者则被罚扫楼道或者拖地板。 麦西米伦听说,这样的一幕三年来一直重复地在奥陆斯发生,那些脑袋锈掉的福里德姆少爷,就一直这样被欺负,甚至想不到在头上带一顶钢盔。 直到最近,这位“混世魔王”缠上了齐缪尔。 起先盗贼还诸多推辞,但后来实在没办法了,才跟他过了几招。这一打,反倒打出兴致来了,以至于后来每天两个人都要“切磋”几个钟头才肯罢休。再后来,得到了订购的竖琴,麦西米伦也加入其中,当然,他是学习。 麦西米伦的工作很清闲,每个礼拜顶多教五六节课,其余的时间,除了在图书馆看书以及旁听一些课程之外,便是跟两个人学习武技。克里因总是跟他对练,让他通过疼痛体悟战斗的感觉,而齐缪尔则是个很出色的老师,不但教给他依靠灵活性和技巧取胜的要诀,还帮助他学会了精神力的使用。 虽然诗人没学会盗贼的术,但是经过了两个多月的学习和修炼,竟然掌握了“风信子”的吟游诗人才会使用的奏唱。奏唱类似于牧师的战歌,是通过音乐和歌声,在战斗时使自己的同伴拥有更强的能力,比如提高速度,攻击力,甚至生命力等等。区别于战歌的祈求明神加护,奏唱是借助魔法元素来达到这一效果。 时间过得很快,两个月来,麦西米伦不但武技学有所成,并且掌握了奏唱,而且通过不懈努力,终于摆脱了身为文盲的困扰,总算能扬眉吐气一番了。而这段时间,凯文因为事务繁忙,很少来拜访麦西米伦,伊莉安更是把自己关在实验室里,跟除了齐缪尔以外的大家很少见面。每次见到麦西米伦,她都显得格外亲密。 这一天,五个人难得聚到一起,于是便跑到奥陆斯一家很有名的餐厅去吃海鲜烧烤。麦西米伦记得刚来奥陆斯的时候,他和齐缪尔、伊莉安就在这家餐馆吃过饭,那海鲜烧烤的味道确实值得称道。 此时,伊莉安正在给齐缪尔包一只龙虾,拿起一块放到他的嘴里,不去理会克里因在一旁窃笑所发出的怪声,麦西米伦则一边嚼着刚烤的牡蛎一边看着他们俩,诗人觉得他这两位好朋友的关系已然不一般了,这两个人这段时间晚上也一直住在一起,想来产生感情也不新鲜…… “其实伊莲是个很不错的女孩子,除了长相有那么点……”龙吟诗人心想。“其实长得漂不漂亮也并不重要,伊莲除了有时脾气大点之外,其他都挺好,人又聪明,也很会照顾人。”想到这些,麦西米伦却有了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这令他自己也感到莫名其妙。 “我说,你们两个也太……” “克里因,”克里因打算挖苦一下对面的“小两口”,不过刚一开口,就被凯文打断了。“这个学期已经过了两个月了,再有一个月就该毕业考试了,你也不替自己考虑考虑。” “那又能怎么办呢?快四年了都学不会,这一个月也不可能做到吧。” “你总得做点什么吧,难道当等你回国的时候,陛下和大公问起你都学了什么时,你就说:令您失望了,我只有历史及格了?” “他们早就该想到会是这种结果了,格兰斯又不缺我这么个魔法师。” “殿下,这是你的责任!难道要让格兰斯的人民都知道,他们的莱布尼兹亲王,在奥陆斯魔法学院待了四年,却一点魔法都没学会?” “这也没办法啊,这完全非人力所能嘛!我回到格兰斯,只要接过自己的封地,做一个亲王该做的事就可以了。” “殿下?封地?莱布尼兹亲王?!!!”麦西米伦惊呼出来,而旁边的齐缪尔则差点没被龙虾噎死。 “啊,不好意思,忘了你们一直不知道。现在重新自我介绍一下,我的名字是克里因.兰斯.但丁,格兰斯的莱布尼兹亲王,多利安.兰斯.但丁之子。” “哇……” “好家伙!你竟然是英雄王的儿子。” “克里因,找个时间我要和你好好聊聊,这下子重新撰写《三王传说》可不再是痴人说梦了。” “很遗憾,斯维,我出生的时候,父王已经不在人世了。我倒是拥有有父王的日记,不过不能给你看,嘿嘿。” “我只是说说而已,没有你帮忙,我自己也能写。”麦西米伦只能无奈地微笑。 “那么凯文你呢?不会也是哪位大公的长子吧。” “很抱歉,让你失望了,我只是个苦命的孤儿。” “凯文和我从小一起长大,我们是最好的朋友!” “唉,有谁能知道我这个做臣子的有多烦恼呢。” “凯文,我理解你。”麦西米伦看了克里因一眼,使劲地点着头。 “我也理解你。” “难为你了。” “喂!你们……” “唉!不肖后代啊”四个人异口同声叹道。 “算了算了,我吃东西!呸呸!这鱼怎么是苦的!” 托“风信子”和这两个月不断来慕名拜访的吟游诗人的福,如今《龙神恋曲》已经传遍了整个大陆。虽然很多老百姓都不知道这诗歌叫什么,是什么人作的,不过要说受欢迎程度,还是非常高的。 因为在奥陆斯两个盛大节日上都有出众的表演,麦西米伦在这里早就混了个“脸儿熟”,每次上街都不得不在人们诸多请求下唱到自己嗓子冒烟。而在学校上课也是一样,每次上课都不用讲什么东西了,只要自己唱几句就可以了。反正这些贵族子弟本就没必要学什么吹拉弹唱,只要会欣赏就得了。贵族本来推广的应该是宫廷音乐和歌剧这类附庸风雅的艺术,不过麦西米伦对这些显然并不在行,而这些年轻人都喜欢追潮流、赶时髦,吟游诗人口中的新歌,就成了他们的首选。 很快奥陆斯魔法学院就要迎来一年三次的长假期,4年级的学生也都要毕业了,而伊莉安的工作也快要结束了,麦西米伦也要跟着她一起离开了。眼看自己有薪水可拿的日子已经所剩不多了,于是他干脆住在了图书馆。而这段时间,凯文已经辞去了学生会主席的职位,对于毕业考试也有十分把握的他,也就落得一身轻松,也就跟麦西米伦一起图书馆里消磨时间。 “你那么喜欢看书,不如就留在这接着当老师吧,” “你们都走了,我在这待着还有什么意思。再说,这只是一时的兴致罢了,本来我也没打算在一个地方停留太久。” “跟我们回格兰斯吧,你可以在克里因的领地里找个差事,拿一份固定的薪水。” “毕竟我是个吟游诗人,这工作我恐怕做不来。” “那不如就做个乐师吧,以你的本事,在格兰斯当宫廷乐师也不过分。” “我是吟游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