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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接触战 (第2/4页)
上身,单手举着一把巨大无比的双手剑,这把剑的体积和他的主人差不多大,剑锋被包裹着厚厚的帆布,被当作棍子来使用。 “宾治,想不到会在这里遇到你们,我们有多少年没见了?10年?8年?5年总有了吧?”年轻魔法师歪着嘴对身旁叫宾治的女战士说。 “哪有这么久,说得这么沧桑,小弟,你才刚20岁!”宾治的声音有些粗糙,像是刚刚变声的男孩。 “唉,没办法,因为我经常不在这个空间里,所以没什么时间概念。” “看来你还会留在法鲁斯缔亚很长时间喽?” “这也不一定,我很想跟你们一起走,话说回来,你们为什么会在这里?” “啊,我们是护送一支商队来这里,你们这的军官告诉我们有仗要打,而且报酬丰厚,所以我们就留了下来。” “我说,你看哈里芬那家伙,是不是要把那小子打死啊!” “没关系,他有分寸的。” 两人说话间,下边争斗的二人已经分出胜负,赤裸上身的年轻人把那个大汉打飞出去,大汉重重地摔在地上,口吐鲜血,动弹不得,看来是肋骨断了,刚刚叫得最凶的那些人现在全都目瞪口呆,眼巴巴的看着庄家兴高采烈的收走自己手中大把大把的金币。 而那年轻人扛着大剑一下跳到两人所在的屋顶上,没有踩碎一块瓦片。 “嗨!伊凡特,果然在这里碰见你了!” “哟,你还真是精力旺盛。” “咱们有多久没见面了?5年?8年?总没过10年吧!” 宾志扶着伊凡特的肩膀,叹着气说。“这家伙的神经跟你一样大条。” “哈哈,我喜欢!”伊凡特咧着嘴笑道,“你们真的打算接这个仗吗?那样的话我们就是战友了,打完这仗我就跟你们一起走,接着当佣兵去。” “你这小子,这才过了几天安稳日子啊!”宾志使劲捏住伊凡特的肩膀。 “我还是喜欢刺激。” “哈哈哈哈,我就喜欢!” “对了,你是这里的人,知道我们要去哪里打仗吗?” “看到今天早上出城的那几个灰头土脸的盗贼了吗?” “恩,他们都穿着制服,难道是……” “对,就是瓦伦奇亚!” “那仗可不好打!瓦伦奇亚有两万精悍盗贼,如果要攻城的话……” “这个倒不用担心,这次随队的有很多厉害的魔法师。” “这么大的架势,到底是为了什么?” “你知道‘沙漠飞鹰’吗?” “当然!那可是个了不起的家伙。” “就是为了他,法鲁斯缔亚要帮助他夺权。” “他不是瓦伦奇亚内定的接班人吗?怎么还要外人帮忙夺权?” “盗贼王父子死了,你们不知道吗?”看到两个昔日同伴都摇头,伊凡特说道,“这里边事情很多,总之我们这些小人物,只要专心打仗就行了。” 哈里芬和宾志纷纷点头。 “看来大陆从此要不太平了。不过有仗打,我喜欢!”哈里芬挥动着手里的大剑,兴奋的说。 夜晚的沙漠笼罩在红色月光下,与大陆其他地方的夜晚不同,日光沙漠中的月光在前半年是一夜红色一夜蓝色地不断交替,这让行走在沙漠中的旅人感到十分不适。 一支两千多人的队伍在沙漠中露营,虽然红月的光芒能够提供足够的亮度,但是为了御寒,营地里点起了一堆堆篝火,一座座简易的帐篷被火光映成红色。 再往东能够看到地平线上的一片朝霞,那里是日光沙漠的极昼区域。队伍已经进入了瓦伦奇亚的领地,一路上并没有遇到瓦伦奇亚的士兵,反倒是这几天打退了几支前来侵袭的游牧民族部队,虽然沙漠游牧民族人数众多,个个都是疯狂嗜血,可是眼前这支两千多人的队伍都是法鲁斯缔亚人类兵团中的精锐,对付那些沙漠匪盗,个个都能以一敌数,再加上队伍中为数不少的高超魔法师,发生的这几次小规模遭遇战,这边没有什么伤亡,而那些土匪也不敢再来滋事挑衅。 在最大的一座营帐前,十来个人围着一团篝火坐着,从那里飘出一阵阵酒香,馋得别处的士兵口水直流。不过也没人胆敢造次,这不是他们能够享受的待遇,每次行军补给品中比水还要多的酒,今次却被严令禁止。所有人出发前随身携带的酒袋,都被搜罗一空,除了两名军中唯一的雇佣兵。 十几个人中,一多半都是魔法师,不同颜色的法师袍,将他们的身份等级标明得一清二楚,此外还有两名身穿干净制服的军官,和两名穿着简单的战士,以及执意要穿着瓦伦奇亚制服的齐缪尔。 那两名战士便是军中唯一的雇佣兵——哈里芬和宾志,因为哈里芬的大剑格外显眼,齐缪尔又听说他在出征之前就伤了不少人,所以格外注意,把这两个佣兵调到自己身边,防止他们违反军纪。不过几次谈话,发现他两人并不鲁莽,而且虽然年纪不大,却拥有不凡的经历,对二人颇有好感,再加上他们身边有一个很会逗人发笑的伊凡特,所以和他们也就走得很近。 十几个人中,只有哈里芬在一个劲儿的猛灌,而包括齐缪尔在内的其他人,对这散发着甘醇香气的红色液体丝毫没有兴趣。 “宾志,听说你也很爱喝酒,怎么你不喝一点呢?那家伙再过一会就把这里的酒都抢光了。”刚刚谈完了正事,齐缪尔为了调节气氛,岔开了话题。而碧卡丽丝正靠在他的肩膀上,一副很没精神的样子。 “她呀,只喝米酒的,就是那种特别烈的白酒。”与齐缪尔和碧卡丽丝相对应的,伊凡特也靠在宾志的肩膀上,宾志肌rou强健,身材高大,胜过在场的所有人,而伊凡特发育不良,还是孩童模样,这两人与对面的相依偎的情侣形成强烈反差,弄得大家哭笑不得。 “白酒?那种倭人最爱喝的酒?听说那酒一喝就上头。宾志,我看你的兵器也很特别,你是倭族人吗?” “不,宾志是被一个倭族抚养的,宾志也不是她的本名,她没有名字,这是她养父给她取的。”哈里芬从齐缪尔那里拿过最后一个酒袋,大大咧咧的说。 “你很喜欢倭族的东西吗?听说他们都是特别忠诚的武士。”齐缪尔好奇的询问。 “怎么可能呢,只是我从小就使这样的武器,喝那种酒,现在已经改不了了。你们根本不了解那个死板愚忠的民族,哪怕只是一个人生活,他们都不愿意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和习俗,这样的民族彻底灭绝是早晚的事。” “哦?这我倒是没有听说过。” “他们并不是忠诚,除了在自己的同胞面前,他们都不怎么说真话,对他们的主人也是一样,不管他们的主子出什么样的过错,他们都不会提出一点异议,而且那些家伙心灵出奇的脆弱,稍受一点挫折就拉着别人一块自杀,我就差点被那个老家伙弄死!”宾志说着说着,竟然变得满脸怒气。 “哈哈哈,据我所知,大陆上也确实没有剩下多少了。”菲特勒在一边笑道。 “恩,灭绝是早晚的事,不过他们的酒倒是不错,尤其在上战场以前喝一口,比什么激励人的话都好使。还有他们的男人都很重视女人,不管是刚换牙的小姑娘,还是肥的像猪一样的大婶,都是他们求爱的对象。” “啊哈哈哈哈,你们不知道,我和宾志在奥兰多打仗的时候,还见过娶了半兽人当老婆的倭人呢!” “我觉得他们挺般配啊。”宾志一本正经的说。 众人顿时笑声一片,连对世事漠不关心的碧卡丽丝都忍不住了。 “你们连半兽人都打过啊?怎么连我都不知道。”伊凡特抬起头一脸吃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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