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户数探研 (第3/4页)
为我们的研究提供了比较丰富的资料。但其中有虚有实,有对有错,不能随便引用。因此,有必要将其排列为表,以便比较鉴别(附后)。[1] 1.同一年代不同户数分析。 我们在表中首先发现的问题是,同一年代的户数并不相同,共有20处,有的差距相当大。主要有3个原因造成这种现象。 其一,传抄刊刻之误。古籍文字在千百年的传录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讹误衍漏,其中数字笔划少又枯燥,更是如此,而且不易理校。典型如《宋会要·食货》一一和六九两部分有内容基本重复的《户口》,二者个别地方互有详略,更有不一致的数字。如天圣七年、嘉祐八年、治平三年、大观三年的数字即各不相同。不同书籍中同一年代的户数不同,也有同样的原因。建隆元年4个数字,开宝九年2个数字,“太祖朝”3个数字,至道二年3个数字,景德三年3个数字,“真宗朝”4个数字,天圣七年2个数字,宝元元年4个数字,嘉祐八年3个数字,治平三年2个数字,熙宁八年2个数字,元丰元年前2个数字,元祐三年3个数字,元符二年2个数字,大观三年2个数字,均属此类错误。类似不同,大多差异在千位数左右,其中嘉祐八年的3个数字仅是个位之别,影响不大,可存而不论。极个别差异在百万位左右者,经前后年代的数字参照比较,则可以检验出讹误者。共2例:1.《宋会要·食货》一一之二八所载元符二年数17915555户,与前一年的19435570户和后一年的19960812户参照,显系错误,是第2位和第3位数字颠倒造成的,应以《长编》等书所载的19715555户为准。2.《宋会要·食货》六九之七九所载大观初数为29010000户,前后年代数字比较,也是同样错误,应以《通考》所载的20910000户为准。 其二,同一书中单列的总户数与各地或分类具体数字之和不同。共3例:1.建隆元年。《长编》卷l载:朝廷根据各地提供的户数升降天下县望,“凡望县五十,户二十八万一千六百七十;紧县六十七,户二十二万八千六百九十三;上县八十九,户二十一万八千二百八十;中县一百一十五,户一十七万九千三十;中下县一百一十,户五万九千七百七十。总九十六万七千三百五十三户。注:按总数不符,应作九十六万七千四百四十三户。”分类数之和多出90户。《玉海》所载分类数与《长编》同,但总数作967553户,反而少110户。另有《宋会要·食货》六九之七七所载总数与《长编》同,但其分类数中紧县户数作271693户,差别更大。唯有《宋会要·方域》七之二五所载两类一致,都是967353户,与《长编》、《玉海》的分类数对照,可知这两书的望县户数应为“二十八万一千六百七”,中县户数应为“一十七万九千三”,原末尾均衍出“十”字。此数应以《宋会要·方域》所载为准。2.元丰二年。《文献通考》所引毕仲衍的《经进中书备对》内,全国总户数为14852684,但下载各路户数之和却为14543264,相差309420户。主要原因之一,是各路户数不完整,缺开封府、梓州路、夔州路3地的客户数。而《元丰九域志》所载这3地的客户总数为480427户,若借此补加,则为15023691户,又比总数多出171007户,仍不一致。故而此数存疑。是年应以《元丰九域志》户数为准。3.崇宁元年。《宋史·地理志序》载崇宁元年总数为20264307户,但下载各州户数之和则为17301008户,相差2963299户。主要原因是,《宋史·地理志》中,广东、广西、夔州路的户数并非崇宁元年的户数,而是元丰年间的户数;福建的福州、泉州、南剑州、漳州、汀州、邵武军6地,虽标明为崇宁数,实际上也是完全抄自《元丰九域志》,[13]以上各地22年户数变化情况没有得到如实反映;更应指出的是,另有28州军(不含南宋所置者)根本没有户数记载。因此崇宁元年总户数应以《宋史·地理志序》所载的为准。 其三,不同书籍的差异。同一年代的户数在不同书籍中不同,是一个最为复杂而且难以判别的问题。除了上述传抄刊刻之误等原因外,另一主要原因就是户数统计来源不同,因而差异较大。天圣七年2个数字相差40万,前后相比,应以《通考》等书所载为准。庆历二年前2个数字相差12余万,因为差异小,前后数比较难以判断孰是孰非,暂可存疑。庆历八年2个数字相差24万余,经前后年代户数参照,应以《长编》等书所载为准。元丰元年后2个数字相差164万余,当以《宋会要》所载为准。元丰三年后3个数字相差265万余,应以《元丰九域志》所载为准。崇宁元年前2个数字相差24万余,经与前后年代户数年递增率测算比较,《宋史·地理志序》等书所载数较为适宜,应以为准。
2.宋初两朝户数揭秘。 表中显示的宋初两朝户数,呈现出一大特点,即起伏很大。以《太平寰宇记》所载户数为高峰,前后都很低。此前户数低,原因之一是因为宋太祖朝还有3个割据政权没有收复,但建隆元年的总户数过低,则是令人生疑的。此后户数又大幅度下降,宋太宗至道年间突然减少230余万,更是不合常理,需要认真研究。 宋太祖朝户数的剧增,主要是统一战争胜利的结果。乾德元年(963年)平荆南,得142300户;平湖南,得97388户。乾德三年(965年)平后蜀,得534029户。开宝四年(971年)平南汉,得170263户。开宝八年(975年)平南唐,得655065户。所收复的5国,共得1599045户。马端临将此数与宋初户数相加,为2566398户,指出这是引自《长编》但与引自《宋会要》的开宝九年总户数3090504不合,以为“当考”。[14](卷11《户口二》)其实这并非二书数据来源不同的误差,户数不能如此机械相加。开宝九年多出的524106户,当是宋政府原有户数及较早收复的诸国户数自然增长的结果。表中所列“太祖朝”的2508965户,则可能是建隆元年户数与收复的诸国户数相加所得,由于上述5国户数在许多书中不相同,故有数万差别,也在情理之中。 宋太宗时又收复3国。太平兴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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