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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第2/4页)
己对于独处的感受。 刚才已经提及,目标已然让自己对于独处的强烈感受淡了许多,而一连串的成功按说应当让自己逐步适应了独处。然而,事实上却不。 我们不妨这样表达我当时的感受:关于风光的渴望仍在一如既往地存在着,却又莫名其妙地多次拒绝着;已不再象过去那样恐怖独处,或许只是因为自以为获得了成功而带来的傲气可以暂时地安慰自己。 从这个角度看,人是必须保持一点儿傲气的,傲气并非单纯的高傲自大,人可以有傲气,但绝不能自大,自大就不值钱了,人什么都可以大,唯独不能自大。 理清了这些,渐渐地就习惯了独处,有时候甚至能够说得上喜欢。 但这只是偶然的,只要那股恐怖感涌上来,反而又强烈了许多倍。——两者既能够达到暂时的和谐,又会更加激烈地斗争着。这便是我所说的独处的第二种表现形式。 事实无疑雄辩地证明,咱们所说的独处的三种表现形式并非是三个互不联系的阶段,而是相互纠缠有时候甚至交叉间隔存在的,当然,如果不经过前面的形式,就不会发生后面的情形。这也算是一个特点吧。 我们显然没有必要在这些形式的划分上去做太多地纠缠,而应该更多地关注如何学会独处。 但我还是要说,只有在我具备了产生傲气的资格之后,我才能够进入两种形式交叉的阶段,也只有到这个时候,我才能具备了去探讨独处的资格。 或许可以说,在此之前的行为只应称之为单独相处而根本称不上咱们所说的独处,准确地说,独处也是需要具备资格的,只有具备了独处资格的人才能真正客观地去探讨独处。 这只是我极不成熟的一种看法,事实上,我确是到了这个时候才真正地关心独处,因为我必须要恰当地解决必然要面临的偶尔无异于煎熬偶尔甚至可以成为象奢侈那样的独处。应该说,这个时候才是我独处意识觉醒的开始。 探讨如何独处,无疑就要从了解人的行为开始。某一日,大概是在那次红杏出墙之后,我破例起了个早,多日来的疲惫居然一下子就不见了,心情出奇地好,甚至有了写一点儿东西就能够留芳传千古的狂妄想法,可待铺下了纸却又不知写什么好,就胡乱在纸上涂着。 其时,尽管我已激动得两手乱抖,似乎有无数的豪言壮语急欲吐口而出,却不是显得太过孤零就是自觉毫无新意,总是无法尽如人意。 ——人在想问题的时候往往能够融会贯通,甚至说的时候也能够慷慨激昂,但若要用文字表达出来,往往就难了。 意识到这一点儿,难免就有些灰心失落。失落的情绪必要强有力地压抑,否则常常能够无边地蔓延。 显然是因为这种情绪的蔓延,我的大脑已开始混乱起来,渐至泛不起任何有价值的东西,不觉开始烦躁。 我必须要控制住这种情绪,而且正暗暗努力着,夏雨开始呼我吃饭。 自打有了那次红杏出墙的经历,象所有做了亏心事的男人一样,我先是开始迁就她渐渐地就变得顺从,从不违拗于她。 或许夫妻之间的男女便这样,只要有一方退一步,另一方就会进一步,仿佛只有彼此僵持着才能维持下去,否则针尖对麦芒直至崩断了一方似乎就成了唯一的结局。 在这种僵持中最不该占上风的,就是女人,要是女人占了上风,常常会丧失理智,因为她从不会迁就男人。 我所说的迁就,当然是指尊重男人的独立意识,只要她或许未加思索地就认准了某件事,你都必须地要服从于她,否则就会自觉受到了伤害,哪怕是她已明显干扰了你的思考。 我渐渐拢起来的思路显已被彻底地打碎了,倘若人正聚向一点儿的精神被打乱,常常陷入更大的混乱。 人的精神是最重要的,无疑因为混乱的精神,尽管我顺从了她不是命令却胜过命令的吃饭命令,却是味同嚼蜡。 ——我养成了这样的习惯:凡是自己想做的事情就不能间断,否则就会象掉了魂似地。 所以,饭后我逃一样进了房间,她却又善意地跟了进来,一会儿摸我的额头看是否病了,一会儿又无话找话地说话,再次打断了我。 或许女人到了临近四十岁的年龄都这样具有太强的倾诉欲似乎总有说不完的话,倘若被不礼貌地打断,就会勃然作色。 当我不耐烦地发作后,她猛地摔上了门,嘴里骂着“神经病”。 待她离去后,房间里倒是静了下来,我却无法再聚拢自己。神经病?难道我真的是神经病?这三个字在狠狠地折磨着我。 那一刻,我象醉了酒似地,仿佛又回到了我刚毕业那会,恐怖却又不想见人。 我决定独自喝酒,人的酒量肯定与人的心境有关,原本自负酒量的我竟只喝了两杯酒就睡了过去。 不要以为我当时正遭遇着困难事儿,耐心地回顾一下,其时我正顺着,顺利地化解了村里的危机又重掌了帅印。 继续往下的事实是,酒醒之后,已是黄昏,家里静悄悄的,我猜想夏雨必又去了某家工厂,因为她逢有这样的情况唯一能做的就是去工厂,与那些女工们同吃同睡,过几天就会自动回家。据她说,她最喜欢的就是晚上,直把自己玩到精疲力竭然后美美地睡去。 如此看来,女人比男人更耐不住寂寞,女人之间绝不会象男人聚到一起说那样豪放地决斗或赌几把,最奢侈的消闲就是边打毛衣边闲聊。 夏雨显然已经能够算得上是个不平凡的女人了,闲聊的内容往往也尽是些家长里短孩子听不听话男人是否象孩子一样的闲话,而绝不会象男人那样疯狂,至多会偶尔地涉及一些决策性的大事,即便这样,彼此之间也常会有因为话传得不当而脸红鼻肿直至对骂。 所以,女人的闲聊比男人更谨慎,女人“别随便去信人”的感叹比男人更多,因为她们的感情更细腻,即使无意识的话也常常让她们咂摸出许多味道来。 所以,我没有理会她。问题是,这次她没有去工厂,而是去了我生母那里。 在这里,有必要再做一番交待:在农村,象我生母这样的女人俗称“浪蹄子”,只要提及,人们往往只有一脸的不屑,似乎一无是处甚至不可划归人类。 倘若能够客观地对待,这类人多象村里人所说的心硬,而多数有作为的人都心硬,也包括男人在内,倘若优柔寡断,多半为平庸之辈。 我生母的经历毫无悬念地证实了这一或许算不得规律的规律,前面已经提及,她的前途或许并非她当初想象的那么好或许她就敢于正视这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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