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一百六一章蚕食行动(一) (第1/3页)
第一百六一章蚕食行动一 田放下了自己的手,,怀中的那道圣旨已经没有了作用,大明王朝虽然在大明人的心中是正统,但在唐同所占据的地方,因为富裕的生活,那些大明过来的移民早已经不把大明王朝奉为正朔了,这在几天前,田就已经清楚的知道,这些人对于大明王朝的厌恶,是不会希望唐同接受崇祯皇帝的这个圣旨的。 田站了起来,心中知道,他们田家有必要在大明王朝结束之前,重新攀爬上一个势力,心念在几转之后,田挤出一丝笑容对唐同道:“大明帝国这么大,有着庞大无比的人口,也有着数百万的军队,我说句大不道的话,兄弟你真的有把握能取而代之吗?” “我们既然是朋友,那我也不隐瞒你,要取代现在的朝庭,我还是有一定的把握的,只是那样会死很多的人,这不是我所希望的,所以,我会采取一个较缓慢的手段,慢慢的把现在的朝庭蚕食掉,虽然这个过程会比较长,但有一个好处就是不会伤了我们汉人的元气,也不会对中华文明造成什么太大的损失。”唐同这样回答田,不是因为唐家与田家的交,而是田这个人还有可以利用的地方,田他们这些皇亲国戚手中有着足够庞大的实力,他们手中所拥有的财产若是全力支持崇祯的话,还真是一股不可小看的力量。 历史上,这些皇亲国戚的守财奴们总是目光短浅的只顾着自己眼前的利益然忘记了他们这些皇亲国戚若是没有崇祯皇帝这个招牌,那么他们的下场就绝不会好了,可惜当时的田家,周家这些皇亲国戚们没有看到这一点,城破之后落了个人死财空的下场,还有那些属于朱家的皇室王爷们,也忘记了自己是朱家的一分子象河南的那位福王,空有千万贯的家财,只为了自己眼前一点点的小利益,便紧守着那些钱财坐等李自成上门把他给煮着吃了些钱财也成了支持着李自成夺取大明天下的资本。 唐同的心中明这些皇亲国戚手中所拥有的庞大力量,不过唐同不能保证这些家伙还能象历史上那样的目光短浅一这些人想开了大力支持起崇祯皇帝来,那也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所以对于能拉拢利用的对象,唐同还是顺手拉拢一下的。 田听了唐同的话,仔细量了一下,也知道唐同说的不假些火枪所拥有的威力确实让唐同手下的军队厉害非常,便是当初打的大明的军队节节败退的建奴人完全不是唐同他们的对手,而且唐同手下的军队有着三十来万的人数加上蒙古人,朝鲜人人都臣服在唐同的手下了,这样的实力比建奴人又是大了几分,取代大明还真是一件不是很难的事,田长吸了一口气,他也不是一个笨人,虽然有些纨绔子弟了点,但还是明白,唐同这话是在要求他们田家选择好所要站着的队伍。 “你……唐王爷你要我田家怎么做吧。”田在心中下定了决心后,反而长长的舒了一口气,在田家与大明王朝的利益之间,田很快选择了自己田家的利益,做为一个世家大族,从古至今都是把家族的利益放在国家之前的,这一点,便是后世之中的那些世家大族也没有改变,从古至今,那些能够为了国家和民族利益而前仆后继的人,绝大多数的人是那些平常的普通小人物,这些小人物才是一个民族的脊梁,才是一个民族的城墙。 而田这种世家大族人什么都不是,除了自己的家族,几乎所有的都是他们这些世家大族可以用来出卖的,所以田才会这么快的下定决心,而心中却没有一点儿愧疚之感。 同看着田的表态,微微的笑了一下,说实话,唐同的心中一点儿也不喜欢田的这种表态,因为田是个汉人,如果田是个倭人什么的,唐同心中一定会很高兴,但田出卖的是同为汉人的崇祯皇帝,所以唐同的心中只有一种厌恶的感觉,不过唐同还是很的站了起来:“这话,田兄就说的太见外了,我们唐家与你死我们田家可是有着世代的交,你我之间还需要什么客气,其实,我也没有太多的事要田兄你做,就是希望以前那些在一起合作过的人家都能站到我这边来,大家以前合作了这么久,我是不会亏待大家的。” 同这话说的很客气,但唐同并没有站起来与田说这话,从这一点上来说,田也明白唐同不再是以前的那个小小千户了,而是一个势力比他田家大的多的人物,用这种无声的行动,向田表明,唐同他现在所处的优势地位。 “唐爷。这一点我无法保证。虽然大家合作过这么久。但各人地心思谁也保证不了。而且京城之中目前是很安全地。那些人未必就会愿意与唐王爷继续合作下去。”田心呵是个明白人。自己地一大家子都在京城之中。这种危险地策反工作。田说什么也不会去做地。 “这个我知道。田兄。我虽然不愿意当那个什么朝庭地王爷。但是我有几个朋友很想当官。比如说知府啊。总兵什么地。为此。我地那几个朋友愿意给田兄你一点儿辛苦费。比如说。一个苏州地知府。我地那几个朋友愿意出十万两地银子。比如一个金陵地总兵。我地朋友愿意出十五万地银子。当然。这只地一个最低地衡量。具体需要多少。田兄你尽管说。”唐同笑了一下。对于田他们这些死要钱地皇亲国戚们。这种惑是很难拒绝地。 果然。田一听到唐同所说地中地神色便亮了起来都知道大明要完了。但能在这最后地时间里。再在大明地上捞上一笔。实在是一件很不错地事。另外崇祯皇帝手中已经完全没有钱了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