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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劳务 (第1/3页)
三国时人口之稀少既如上述,而不生产之分子则较汉时或有增无减,所谓不生产之分子,如将士、官吏、妃嫔、伎妾、豪强,皆其甚著者也。魏之将土,极盛时当不下六七十万人, 晋书文帝纪载诸葛诞作乱时司马昭所上表有云:「今诸军可五十万,以众击寡,蔑不克矣。」 案:合此外将士计之,当不下六七十万人。 ●蜀之将士,极盛时当不下十数万人, 蜀志诸葛亮传注引郭冲五事有云:「亮时在祁山,旌旗利器,守在险要,十二更休,在者八万。」 案:裴松之谓「亮既出战场,本无久住之规,而方休兵还蜀,皆非经通之言。」其说良是,惟郭冲谓亮兵在祁山者八万,当为事实,则合留守者计之,不下十数万人矣。 ●及蜀之亡,有将士十万二千人, 蜀志後主传注引王隐蜀记:「又遣尚书郎李虎送士民簿,……带甲将士十万二千。」 ●吴之将士,极盛时当不下三十万人, 吴志诸葛恪传:「於是违众出军,大发州郡二十万众,百姓sao动,始失人心。」 案:合留守者计之,当不下三十万人。 ●及吴之亡,有众二十三万人, 吴志孙皓传注引晋阳秋:「浚收其图籍,……兵二十三万。」 ●合魏蜀吴之兵计之,当不下百万人。此犹就三国本期及末期而言,若在三国初期,群雄之兵当不可以数计。三国时之将士,多以军事为其本业,在社会中构成一种阶级,如魏所谓「士」,即有特殊之涵义,盖指世为兵者而言,士之家庭称日「士家」, 魏志辛毗传:「帝欲徙冀州士家十万户资河南。」 文馆词林六百六十二载晋武帝伐吴诏:「今调诸士家,有二丁三丁取一人,四丁取二人,六丁以上三人,限年十七以上五十以还,先取有妻息者。」 晋书四夷传北狄匈奴:「侍御史西河郭钦上疏曰,……宜及平吴之威,谋臣猛将之略,出北地西河安定,复上郡,实冯栩,於平阳已北,募取死罪徙三河三魏见士四万家以充之。」 ●士之子称日「士息」, 魏志陈思王植传注引魏略:「是後大发士息,及取诸国士,植以近前诸国士息已见发,其遗孤稚弱,在者无几,而复被取,乃上书曰,……」 ●士之女称日「士女」,必嫁士家, 魏志明帝纪青龙三年注引丑略:「太子舍人张茂……乃上书谏日,臣伏见诏书,诸士女嫁非士者,一切录夺以配战士。……又诏书听得以生口年纪颜色与妻相当者自代,故富者则倾家尽产,贫者举假贷贳,贵买生口以赎其妻。县官以配士为名,而实内之掖庭,其丑恶者乃出与士,得编者未必有权心,而失妻者必有忧色。……」 ●士为侯,其妻始不复配嫁, 魏志锺县传:「爽既诛,入为御史中丞,(谓繇子毓)侍中,廷尉,听君父既没,臣子得为理谤,及士为侯其妻不复配嫁,繇所创也。」 ●士徇公死难,有得除士名子孙不复为士著,然不多觏, 魏志三少帝纪济王芳嘉平六年:「春二月已丑,镇东将军毋丘俭上言,昔诸葛恪围合肥新城,城中遣士刘整出围传消息,……又遣士郑像出城传消息,……整像为兵,能守义执节,子弟宜有差异。认曰,……今追赐整像爵关中侯,各除士名,使子袭爵,如部曲将死事科。」 ●故三国时之将士,除所谓屯田兵外,皆可目为不生产分子,盖被等之从事耕稼,不过系作业馀之劳动也。 ●魏官吏之数,史未详载,其郎官及司徒领吏约有二万馀人, 王朗子肃传注引魏略儒宗传序:「正始中,有诏议圜丘,普延学士,是时郎官及司徒领吏二万馀人,虽复分布,见在京师者尚且万人,而应书与议者略无几人。」 ●各州郡官吏之数,史传中亦间有片段之纪载, 王朗子肃传注引魏略儒宗传序:「贾洪字叔业,京兆新丰人也,…—建安初,仕郡,举计掾,应州辟,时州中自参军事以下百馀人,唯洪与冯煦翊严苞交通,材学最高。」 魏志傅嘏传注引傅子谓嘏为河南尹「郡有七百吏,半非旧也。」 魏志梁习传注引魏略苛吏传:「又有高阳刘类,历位宰守,苛慝尤甚,以善修人事,不废於世。嘉平中为弘农太守,吏二百馀人,不与休假,专使为不急。」 魏志社畿传注引魏略:谓孟康「正始中出为弘农,领典农校尉……郡领吏二百馀人,涉春遣休,常四分遣一。」 晋书刘毅传谓毅「侨居平阳,太守杜恕请为功曹,沙汰郡吏百馀人,三魏称焉。」 案:「平阳」世说德行篇注引王隐晋书作「阳平」,是也。阳平广平二郡均自魏郡分置,与魏郡统称三魏。「百馀人」,世说德行篇注引王隐晋书作三百馀人。 ●要之,魏官吏之数,当较蜀或吴为多。蜀亡时有吏四万, 注:此数据蜀志後主传注引王隐蜀记。 ●吴文武众职数拟魏晋, 晋书刘颂传载颂疏有云:「又孙氏为国,文武众职,数拟天朝,一旦湮替,同于编户。」 ●其亡时有吏三万二千人, 注:此数据吴志孙皓传注引晋阳秋。 ●合魏蜀吴之官吏计之,其数当达十数万也。 ●魏之妃嫔伎妾以魏明帝时为多, 魏志明帝纪青龙三年注引魏略:「又於列殿之北立八坊,诸才人以次序处其中,贵人夫人以上转南附焉,其秩石拟百官之数,……自贵人以下至尚保及给掖庭洒扫习伎歌者,各有千数。」 ●吴之妃嫔伎妾以孙皓时为多, 吴志贺邵传载邵疏有云:「夫民者国之本,食者民之命也,今国无一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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