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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宵夜 (第2/2页)
打破这种气氛的最后还是沈掣,他把林白初手里那杯铁观音拿走了,“你,”男人一口闷掉那杯冷掉了的茶水,捏瘪纸杯,像个最佳投手一样把杯子扔进垃圾篓,“又不回去了吗?” 似乎在考虑措辞,林白初见沈掣说话的语速慢,还观察着自己的脸色。 林白初一下子从笑了,尴尬的气氛烟消云散。 “我看起来有这么惨吗?” 沈掣没说话,他那脸的表情极度坦然,摆明了在说,是的,就是这样。 然后林白初无法反驳,但是他还是说:“不知道,看看情况吧。”找下有没有离学校近一点的酒店。 沈掣从裤子里摸出一串钥匙,递给林白初。 “去我那里,要吃什么自己做,你睡床不用管我。”沈掣简短的说。 林白初却没有接。 这边沈掣还伸着手,林白初却只是低垂了视线,有些愧疚的意味。 见他这样,沈掣只能收回手,像是面对一个问题青年,耐心又颇具长辈风范的对他说:“行吧,但是有什么事要找我,知道吗?我们之间有秘密。” 林白初抬着那双眼眸,其实如果认真辨认,林白初眼睛的轮廓就像枚醇熟而优美的桃花瓣,只是他平日里总是学他哥的神情,要么老城要么冷漠中带点傲气,敛去了他本身特有的气质——温和,平易近人。 “好,知道了。”林白初笑了,就像是三月的桃花,那点意思正浓正熟,惹人采撷。 沈掣盯着他看了一会儿,别开视线上楼了,他去审吴琛,林白初则出了警局,一个人在街上逛。 离他请假已经半个月了,必须得回学校。 但是要用的教材都在家里,他暂时不想回去,或者回去了不想看见佣人们用饱含深意的眼神看他,于是他去了玛丽酒店。 因为是贵宾,不必到前台去,当林白初一进到大堂里的时候,站在自动旋转门两侧的模特队女侍者自动走了上来,那笑容比三月里的花还娇艳,瞬间让林白初觉得花轲现在入秋是种错觉。 “林先生您好,今晚是要住下来吗?”女侍者的普通话简直像是软绵绵的细丝,将人一点点裹缠起来,柔美无比。 可惜林白初不喜欢女人,他笑的礼貌而不轻佻,得体又极有绅士风度,“是,开我常住的那间单人房就行。”说话时,林白初和女侍者一起朝贵宾专用的电梯方向走,全程手都没抬一下,心安理得的让女士效劳所有的事。 “对了,今晚直接刷卡。”一般秦家的贵客或者和秦家相关的人来玛丽酒店都是直接挂账,林白初不想让人知道他来了玛丽,于是拿出了钱包。 可是在看到卡夹时他稍微顿了一下,指甲修剪整齐、晶莹圆润的指尖滑过那张霸气惹人的小小黑,落到了他另外一张平凡无奇的储蓄卡上,抽出,拿给女侍者。 女侍者很有职业素养的压制住了惊讶,明明那张黑金副卡更显土豪更装逼啊,她心中暗自佩服,林先生真不愧是秦先生培养出来的,一举一动都大气内敛,不像一些煤老板暴发户,生怕别人不知道他们有钱。 林白初进屋后就坐在沙发上,女侍者去给他办理入住手续。 空无一人的奢华单人间里,林白初把玩着手机,偶尔侧过头,任由都市的霓虹灯滑过清冷带着郁色的眼眸。 这时,林白初收到了一条沈掣的消息:在哪?我带你去吃宵夜。 他们是审完了吴琛吗,林白初想。 他回:好。 两人约了地方见面,沈掣先到,他对着林白初打了双闪,然后载着他到了某个深巷里一家不起眼的肯德基。 沈掣此时还穿着警服,林白初稍微贴近他一点,就能闻到男人身上浓重的烟味,还有点点汗味,他微不可见的皱了下眉。 似乎看见了他的动作,沈掣拎起身上的衬衫闻了闻,好像味道是挺大的,“不好意思,得让你担待下了,你们的人不好审,磨了一下午,待会还要继续。” 这话如果不是林白初了解沈掣不是那么喜欢怼人的人,他还真以为沈掣在嘲讽。 林白初用土豆泥和牛奶换走了沈掣的咖啡,直接岔了话题:“小孩子才喜欢来肯德基,下次换个地方。” 沈掣伸手又要把牛奶和咖啡换个位置,这下被林白初挡住了,沈掣说:“晚上要通宵,咖啡给我。” 林白初就是不给,他把咖啡拿远,眼睛里盛着要溢出来的笑,他说:“这点香油有什么用?待会重新去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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