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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六一 郊游偶做火枪手 (第2/2页)
郁郁葱葱之意,路边开着好些野花,一树树的粉红山桃和一蓬蓬嫩黄的连翘都开得正好,打开车窗,还能闻到淡淡的花香和山间青草混着泥土的味道。 不过这个时代,空气还没有被污染,在府里的空气自然不差的,只是难得出来一回,觉得什么都瞧着新鲜。 这一行车马,那楠木的马车厢,窗上挂着色彩明快又轻暖的织花绒布,前头赶车的精壮汉和随车护行的众多锦衣护卫,让人一看就知车内人的身份非富既贵,因此偶然遇到路上的行人车马,也赶紧避让到一边。 仪贞与朱常泓并肩坐着,将帘半掀了,二人瞧着外头的风景,谈天说笑。 某人在车上坐着无聊。便无赖地靠在媳妇香香柔软的身上,半眯起凤眼,一双手环抱在媳妇腰间,眼下还算老实,因为一有小动作,就会遭到打手警告。 仪贞坐在马车中,忽然想起当年与朱常泓初遇时,自已两岁多,朱常泓是六岁。 那坐在华丽拉风马车里的骄矜小童,如今却成了自己的老公了啊。 “泓哥哥。你还记不记得咱们第一次见面?” 朱常泓眨了下眼,勾唇笑道,“怎么不记得?我当时刚刚逛了街回来,在马车里看到你穿得像个小叫花,脏兮兮地蹲在我家大门口,跟只小奶狗似的,别提多可怜了…本王善心大发,这才让流风把你带回府的。” 仪贞闻言差点被口水哽住,小泓哥太能给自己脸上贴金了。颠倒黑白啊有没有! 伸出玉指来,在某个睁着眼说瞎话的脑门上戳了一记。“咦,我怎么记得是某人不仅不帮忙还动手推人,后来还是陆婆婆让人把我带回府的哩?” 某人讪笑几声,“啊?那定是真儿没记清,那会才两岁,能记得些什么?肯定是弄混了弄混了…真儿是自己晕倒的,本王伸手…是去扶的。” 但觉得玉指纤纤,貌似又要不气地戳过来,朱常泓故意顶了顶额头。就那点小力道,随便戳都没关系的,不料那玉指却是落在了他的耳朵上,故意摸了几下。 朱常泓只觉得好像有细小的电流从那指尖发出,从自己的耳根处扩散到全身,虽是微痒,却希望那只小手的动作要一直继续下去才好。 只听仪贞似笑非笑道,“泓哥哥。耳根儿都红了哦…” 在媳妇面前说个谎还会脸红的某人听了,耳根更红了。 嗯嗯,就是想起当时自己那目空一切的模样来,也觉得有些欠揍呐… 唉,仪贞的记性怎地这般好?自己别说两岁,就是四岁的事也都记不得了。 老羞成怒之下,索性把脸向下埋在了媳妇软软的胸前。赖道,“都是这天气热的。” 热还抱得这么紧? 仪贞无语。推推他,“热就坐开点嘛。” 某人无赖地哼哼唧唧就是不动。仪贞见他不好意思,也不再提起小泓哥那风光无赖的过去,见山道上一只猪獾一窜而过,忙指给小泓哥看,“快看,有只獾!” 正心中暗窘的朱常泓精神一振,倏然起身,“哪呢哪呢?啊,在那棵树下。看我捉了它,咱们中午烤着吃。” 说着便飞速下车而去,仪贞眨眨眼,心想,瞧着那只獾离得有些远,小泓哥的武功和自己一样都是半桶水,估计是难捉到的。 却听外头骤然响起两声轰响,接着就听见侍卫们的欢呼声,“中了中了!” 小泓哥得意的笑声也夹杂其中,仪贞心中纳闷,探出头朝朱常泓望去,但见他锦袍玉带,人如青松,站在大青条石铺成的道路边上,身姿站得笔挺溜直,脸上挂着显摆的笑容,手臂向前,两只手里还端着…枪? 好吧,那个东西应该叫火铳才是,不过小泓哥那架势还真有点意思,两手平举着那只有半臂长的铁管,管口还冒出缕缕青烟。 仪贞冲着他笑着挥了挥手,小泓哥更是得意,一口吹去了枪口的烟,收了火铳,回身进了车内。 自有侍卫颠颠地奔到山上把那只被打中的獾捡了回来,挂在马前充当战利品。 “这个就是火铳么?” 仪贞好奇地从朱常泓手里接过来,上下打量着,见不过是根熟铁的管,一端有手柄和枪膛,看起来有些简陋。 明朝已经有了火枪火炮的雏形,且分出许多种类,有连发的,有射程远的,传说后来西洋人的枪也是受了火铳的启发才造出来的,明朝的科技水平,还是处于世界先列的… “泓哥哥,这是从哪里弄到的?” 按说象这种利器,应该是市面上严禁流通的。 “小皇帝赐的,有十几支呢。都放在府里大库里头,今儿要出来玩,才让他们取了一支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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