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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四章 (第1/2页)
明肆见她发了火,眉眼间已经软和下来,就死皮耐脸地爬上床搂着她。 心里已经没了气,楚天歌哪里还争得过他?不过几个回合,就认命地窝在他怀里。 两人温存了会儿,楚天歌便推他,说:“时间也不早了,赶紧过去吧,要不要我帮你装被子?” 明肆抱着她不动,楚天歌便踢了他一脚。 “赶紧起来。” 明肆这才慢慢爬起来,却拦着楚天歌不让她起身。 “别起来了,这些小事,我一个人就行。” 他们两人,都以为这件事过去了,过了这个夜晚,就把这事给忘了。 又一个周末,这是寒假前的最后一个周末。楚天歌赶着背书,就不许明肆过来。 花了一天的功夫背好了,第二天重复老内容,她就有些耐不住烦。见外面天气好,无风无雪,阳光明媚,就拉着银珍两个人慢慢闲逛,抄小道去了城市花园。 两人还没进门,就和明肆以及两个女孩子迎头碰上。 “你怎么来了?”明肆原本平板的脸,在见到楚天歌的那一瞬间,立马鲜活起来,笑着接过轮椅。 见到张琼,说实在话,楚天歌着实惊讶,笑着喊了声jiejie,目光掠过她,停在她身旁的女孩子身上。简直是惊天奇闻,倒不是说这女孩子的漂亮,这个女孩子不是楚天歌喜欢的类型,太艳了,她欣赏不来,奇的是张琼竟然会带着朋友来串门。 “这位是……” 楚天歌在打量廖苇苇的同时,廖苇苇也在打量她。应该说。从楚天歌出现时,她就在打量她。 容貌确实平淡无奇。绝对属于走进人群就不见的那种。唯一引人注目的怕就是她的笑容,很温暖,让人忍不住想要与之亲近。 “你好,廖苇苇,芦苇的苇。”廖苇苇今天涂的是紫罗兰色的指甲油,精细地描绘着几瓣玉兰。 “是我姑妈家的表妹。”张琼在一旁轻声添了一句。 原来还是拐着弯的亲戚,楚天歌笑道:“你的指甲做得好漂亮,是在外面做的么?” 爱美是女人的天性,廖苇苇心里以为。像楚天歌这么平凡的女孩子,却有一位这么出色的男朋友,肯定更想要把自己打扮得漂亮一些。再看她修剪得圆润的指甲,透明的淡粉色。健康。但是寡淡。 便笑起来,兴致勃勃,带着几丝得意。说:“是我自己画的,你要是喜欢,我帮你画。” 说着,就拍了拍包包,略带着说私话的神秘,略压低了声音。说:“我带了几瓶,看你喜欢什么颜色的。” 楚天歌的赞赏是真心的。也是觉得那颜色和她的人比较搭。喜欢归喜欢,这就像美人,再喜欢,再欣赏,那也仅仅只是喜欢和欣赏,并没有想要请回家中的想法,她并没不想尝试,画的花再好看,那也是花,画在指甲上,太过于花俏了。 便伸出手给廖苇苇看自己的指甲。 “我的指甲都剪了,等蓄起来了再请你帮我画吧。” 廖苇苇稍愣了一下,便缓过了神。再看楚天歌,见她戴着嫩绿色羊绒帽子,围着同色的围巾米色及膝长羽绒服,枣红灯芯绒长裤,脚蹬一双米色羊皮小靴。 再看她自己,亮黄色的帽子围巾,黑色的呢绒大衣,A字皮裙,脚上蹬一双过膝高跟长靴,摩登时髦。 大概是客气话,她竟然也当了真,这位大概是读书读傻了。身上的东西倒都是好东西,只是不会打扮,可惜了。 “行。” “是走过来的?怎么不给我打个电话?我也好过去接你。”明肆见她们说完,才问楚天歌。 楚天歌便笑,说:“原本没打算过来的,我背书背烦了,拉着表姑下来转转,逛着就到了这边,就临时起意过来。说来真不远,往常是我们想差了。我也不知道是哪个方向,那边有一个门,出来对面也有个门,进来就是这边。好像也没多长时间,说着话就到了。” 又说:“我倒没怎么走,走一会儿歇一会儿,倒是表姑,这一路半会儿都没歇。” 银珍忙就说:“这才多大点路?还累得着个人?” 楚天歌就问明肆。 “你们出来是有事么?” 廖苇苇就说:“是我,之前就听说了你的大名,只是没想到是亲戚,元旦那天说起,才知道是你。所以拉了琼琼jiejie过来,只是没想到你不住这边,正要过去呢,你就来了。也幸好是碰上了,不然,只怕就错过了。” “那真是巧。”楚天歌笑笑,一点也不相信她的话。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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