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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四章 古代酒文化(背景介绍) (第2/5页)
经营饮食业,将“胡食”传入内地。辛延年《羽林郎》诗反映了这一情况:“昔有霍家奴,姓冯名子都。倚仗将军势,调笑酒家胡。胡姬年十五,春日独当垆。”胡酒店不仅卖酒,百且兼营下酒菜肴。 唐宋时期的酒店 唐宋时期,酒店十分繁荣。就经营项目而言,有各种类型的酒店。如南宋杭州,有专卖酒的直卖店,还有茶酒店、包子酒店、宅子酒店、散酒店、苍酒店。 就经营风味而言,宋代开封、杭州均有北食店、南食店、川饭店,还有山东河北风味的“罗酒店”。 就酒店档次而言,有“正店”和小酒店之分。“正店”比较高级的酒店,多以“楼”为名,服务对象是达官贵人、文士名流。据《东京梦华录》载: 麦曲院街南遇仙武正店,前有楼子后有台,都人谓之“台上”,此一店最是酒店上户,银瓶酒七十二文一角,羊羔酒八十一文一角。 郑东仁和店、新门里会仙酒楼正店,常有百十分厅馆,动使各各足备不尚少阙一物。在抵都人奢侈,度量稍宽。凡酒店中不问何人,只两人对坐饮酒,亦须用注碗一副,盘盏两副,果菜碟各五片,水果碗三五只,即银近百两矣。 这种豪华酒店,消费水平如此之高,平民百姓绝不敢问津的。 另一类是普通的或低级的酒店。宋元以后,酒楼一般专指建筑巍峨崇华、服务档次高的大酒店,而酒店则逐渐特指专营酒品,没有或只有简单佐酒菜肴的酒家。 就经营所有制而言,既有私厨酒店,也有寺院营业的素斋厨房,还有官志的酒店。 明清时期的酒店 明清时期酒店业进一步发展。早在明初,太祖朱元璋承元末战争破坏的经济凋敝之后,令在首都应天城内建造十座大酒楼,以便商旅、娱官宦、饰太平: 洪武二十七年,上以海内太平,思与民偕乐,命工部建十酒楼于东门外,有鹤鸣、醉仙、讴歌、鼓腹、来宾、重译等各。既而又增作五楼,至是皆成。诏赐文武百官钞,命宴于醉仙楼,而五楼则专以处侑歌妓者……宴百官后不数日……上又命宴博士钱宰等于新成酒楼,各献诗谢,上大悦……太祖所建十楼,尚有清江、石城、东民、集贤四名,而五楼则云轻烟、淡粉、梅研、柳翼,而遗其一,此史所未载者,皆歌妓之薮也。时人曾咏诗以志其事:“诏出金钱送酒垆,绮楼胜会集文儒。江头鱼藻新开宴,苑外莺花又赐酺。赵女酒翻歌扇湿,燕姬香袭舞裙纡。绣筵莫道知音少,司马能琴绝代元。” 有理由认为,明初官营大酒楼的撤销,除了管理弊窦、滋生**等内部原因之外,外部因素则是兴旺发达起来的各种私营酒店企业的竞争压力所迫。因为明中叶时,已经是“今千乘之国,以及十室之邑,无处不有酒肆”的餐饮业十分繁兴发展的时态了。酒肆的“肆”,意为“店”、“铺”,古代一般将规模较小,设务简陋的酒店、酒馆、酒家统称为“酒肆”。 除了地外繁华都市的规模较大的酒楼、酒店之我,更多的则是些小店,但这些远离城镇偏处一隅的小店却是贴近自然、淳朴轻松的一种雅逸之趣。因而它们往往更能引得文化人的钟情和雅兴。明清两工的史文典献,尤其是文人墨客的笔记文录中多有此类小店引人入胜的描写。同时,由于读书人的增多,人仕的艰难,和商业的民展等诸多原因,一方面是更我的读书人汇入商民队伍,另一方面是经商者文化素养的提高,市民文化有了更深广的发展。明代中叶一则关于“小村店”的记述很能发人深省:“上与刘三吾微行出游,入市小饮,无物下饭。上出句云:‘小村店三杯五盏,无有东西,’三吾未有对,店主适送酒至,随口对曰:‘大明国一统万方,不分南北。’明日早期召官,固辞不受。”文中的“上”,当是今北昌平明十三陵“地下宫殿”定陵墓主神宗朱翊钧。这个在位48年之久的尸位皇帝,于国事几乎一无建树,明帝国其时已是落叶飘忽,满目西风了。那位小村店主人或许就是位洞悉时局的大隐于市者,因而才坚定地拒绝皇帝让他做官的恩赐。 清代酒肆的发展,超过以往任何时代。“九衢处处酒帘飘,涞雪凝香贯九霄。万国衣冠咸列坐,不方晨夕恋黄娇。”乾隆时期是清帝国的太平盛世,是中国封建社会经济活跃繁荣的鼎盛时代,西方文明虽蒸蒸日上,但尚未在总态势与观念上超越东方文明中心的中国。这首描述清帝国京师北京餐饮业繁华兴盛的竹枝词,堪称形象而深刻的历史实录:早克时节,日朗气清,银屑扬逸,暖意可人。京师内外城衢,酒肆相属,鳞次栉比,棋布星罗。各类酒店中落座买饮的,不仅是五行八作、三教九流的中下社会中人,而且有“微行显达”等各类上层社会中人;不仅有无数黑头发人种,而且有来自世界各国的异邦食客,东西两半还应cao着说不清多少语言,服饰各异的饮啖者聚坐在大大小小的各式风格、各种档次的酒店中,那情景的确是既富诗意又极**的。 清代,一些酒店时兴将娱乐活动与饮食买卖结合起来,有的地区还兴起了船宴、旅游酒店以及中西合壁的酒店,酒店业空前繁荣。中国酒店演变的历史,总的趋势是越来越豪华,越来越多样化。 酒人、酒礼、酒道与酒令 一、酒人 《史记》云“荆轲虽游于酒人乎,然其为人沈深好书”,首次得及“酒人”。何谓“酒人”?裴骃集解引徐广曰“饮酒之人”,即好喝酒的人。好喝酒而成习惯,常喝酒而成癖好,以酒以为乐,以酒为事,无甚不可无酒,无酒不成其人,言其人必言酒,是可谓“酒人。”由此观之,酒人是一切爱酒、嗜酒者的统称。但中国历史上酒事纷纭复杂,酒人五花八门,绝难统为简单品等。若依酒德、饮行、风藻而论,历代酒人似可略区分为上、中、下三等,等内又可分级,可谓三等九品。上等是“雅”、“清”,即嗜酒为雅事,饮而神志清明。中等为“俗”、“浊”,即耽于酒而沉俗流、气味平泛庸浊。下等是“恶”、“污”,即酗酒无行、伤风败德,沈溺于恶秽。纵观一部数千年的中国酒文化史,以这一标准来评点归类,历史上的酒人名目大致如下: 上上品 上上品可谓“酒圣”。李白《月下独酌》诗云:“所以知酒圣酒酣心自开”。李白字太白,号青莲居士,祖籍陇西成纪,隋末其先人流寓碎叶,白出生于此。用酒来缶时世抗争,来缓解自己在政治和精神重压下的痛苦与压抑,达到一种“已闻清比圣,复道浊如贤。贤圣既已满,何必求神仙。三杯通大道,一斗合自然。但得酒巴中趣,勿为醒者传”字渊明,一说名渊明,字元亮,浔阳柴桑人,也堪称酒中圣人。历史上有许多可以列为酒圣的文学圣手、思想哲人,他们饮酒不迷性,醉酒不违德,相反更见情cao之传岸、品格之清隽,更助事业之成就。 上中品 上中品谓“酒仙”、“酒逸”辈。“酒仙”是虽饮多而不失礼度,不迷本性,为潇酒倜傥的酒人。杜甫《饮中八仙歌》云:“知章骑马似乘船,眼花落井水底眠。汝阳三斗始朝天,道逢曲车口流涎,恨不移封向酒泉。左相日兴费万钱,饮如长鲸吸百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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