驯仙有术_NO.054:真相帝闻人裕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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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054:真相帝闻人裕 (第2/2页)

手段也就得了”,这种奇怪的思想。这女人分明是个刺头,以后八成会找不到相公。

    就像找不到媳妇的明湛一样。

    夏大叔确实没有骗人,第三次行针就舒服得多了。明慈这些天一直处于半闭关的状态,吃药,行针,修行。

    要突破血液中的隔膜,使用灵气运行血脉,是一件很麻烦的事。针法和药物辅助,最重要的是要靠她自己的悟。然而她一向悟极佳,所以这并不是问题。

    明慈发现,灵力通过血脉运行,和原来通过经脉的路线完全不一样,最显著的特征就是多分支,多三叉口,密密麻麻地散部着。而且原本是以天灵百汇为大聚之处,但现在除了天灵百汇,丹田,还多了心脏,气海两个地方。运行的方法似乎比原来还复杂。但她的杂灵根却给她提供了便利。五行相生相克,时刻抑制着灵力对脆弱血管的破坏,并且在充满灵气的血液中不断留下五行灵力,自发生生不息。

    也即是说,等她习惯了这灵气运行的方法,说不定也能实现其自动循环,并且比以前那个丹田小循环,成果要显著很多。

    第四次行针下,她彻底突破血液和丹田的隔膜。一时之间全的血液奔腾都变得无比清晰,带动着灵力在体内如排山倒海一般,整个人的神识竟然又提升了许多。这也算是因祸得福了。

    虽然修行的速度还是追不上双灵根,但已经可以比三灵根略快一点点。何况当年她靠逆行经脉修行,速度也是不快的。相比之下,似乎也没有很吃亏。

    她完成吐纳修行,浑的灵光渐渐淡了下去。她睁开眼,笑道:“大叔,你真是个天才。”

    夏大叔一直在注意她的况,此时闻言,便笑道:“很好,你也是我第一次如此完美的病人。”

    能供他动手改变体质的病人,又能够长期观察的病人哪里找啊。何况这还和病人本的悟挂钩。这些子他也相当鸡血,只觉得以前空有设想没有来得及实践的事,都让他在这里完成了。当然,如果让明慈知道了,恐怕会掐死他。

    他对明慈的体特质,悟,和根骨,都非常满意。这也是他会跟随他们远至北荒的很重要的一个原因。

    “我再告诉你一个好处,现在你的体质能抗很多种招数,尤其是针对经脉的一些伤害。到时候你就算被人打得经脉俱碎,也像被挠了一下痒痒这么轻松,随便补一补就可以了。”

    明慈来了兴致,道:“对了,我师父让我修炼冰霜诀。不过当时我还是水木二灵根。你看现在,我还成么?”

    如果不行,那就浪费了那个白凤碧水镯啊,实在是可惜。

    夏大叔笑道:“怎么不成,难道你的水木二灵根不见了么?现在也是一样,你还是可以以水木二灵根为主,其他几个杂灵根作为生息之用。只要你自己能驾驭妥当,现在生息之力比以前更强。”

    明慈喜道:“真的?”

    夏大叔道:“自然是真的。不过养那么多杂灵根需要不少灵气。若不是你的况是bī)不得已,想来也没有人愿意如此的。”

    闻言,明慈沉默了一会儿,然后冷笑道:“是啊。一切皆是缘法。夏大叔,我什么时候可以动?”

    “好好调息,便只要三。”

    那天夜里,明慈调息完毕,便拿出木伯留给她的那个戒指来看。那个戒指是小号的,容量较小,所以可以直接放在她自己原来那个大戒指里。又看了一遍,才发现木伯果然用心良苦。

    不管他是否预料到她有朝一会变成杂灵根,但是似乎已经算到将会生变,所以留下了丰厚的灵果和丹药。甚至有不少珍贵的凝玉丸。那是一味非常高级的补灵丹,比一般市场上的小件补灵丹,好了十倍不止。

    她翻来覆去,就是没办法闭眼好好休息。突然窗户开了,一个人在窗户外面炯炯有神地盯着她。她顿时就坐了起来。

    明湛讪笑道:“我路过,听到你在里面唉声叹息,所以来看看。”

    明慈笑了,道:“小jiàn),进来。”

    顿时明小jiàn)乐得颠颠地,就蹦进了窗户,兄妹两个秉烛夜谈。她的体质已经改造得差不多,不怕冷了。但是她抽了从妖狼那里得来的皮毛,坐在等下想要缝出一件皮草。正好又有满心心事,顺着手中的针线慢慢地理顺,和明湛说着话。

    “我突然想起了师父,”她道,“师父让我们在你筑基中期时就下山,说是会有劫数。但是我们都没有听他的。我在想,如果当时我们就下山了,会怎么样。”

    明湛低声道:“大约后来就不会有那么多的事。你也不会受那些委屈。”

    她笑道:“但你大约也就不会认识李玄,闻人裕,我们也不会和夏大叔一起下山。更不会像今,一起结伴走到北荒来。其实谁的一生是可以一帆风顺的呢。无论昨种了什么因,大约都预测不到来究竟会有什么果。”

    若她不是受了那么多的罪,大约明湛对她也不会像今一样小心翼翼。

    “……”明湛小心翼翼地道,“妹,你不会又要提升了吧?”

    明慈笑了笑,道:“没有。我只是好像窥破了术门的诀窍。那便是绝对不能目光短浅。算得到今的劫,却算不到他的果。真要好好学习天机门,那必须放眼三千洪荒,体会到真正的天道无常。”

    “那你是打算修行天机门?”

    “不,可能会有涉猎罢了”,她略一顿,低头咬了线,道,“其实天机门和驯兽门又有什么不一样呢?一样是相融相通的。”

    她手里拿着的是一件火鼠的皮毛,是那妖狼的收藏中最珍贵的。火鼠是一种奇特的异兽,通体雪白,唯双目血红,有翼会飞,展翅飞于空中时,便像是一只美丽的雪白大鸟。它们的皮最是珍贵,虽然非常轻薄,但地火也烧不坏,刀剑也劈不开,非常坚韧。

    看她缝了非常秀气的一件,明湛便知道她是缝给自己的。但她另外拿出了一双火鼠皮手给他,道:“你的蛟皮甲比这个好,我就留着自己穿。但这个手你可以拿着,以备不时之需。最好的用处就是可以防地火。”

    明湛试着带了带,只觉得非常合手,柔软地贴在手上,薄如蛛丝。

    三后众人正式出发去北荒。本来想大摇大摆出了城去再御剑,未料经过边关竟然要文牒,众人顿时傻眼。据明湛说,他是御剑归来,但上次出去的时候,没有遇到这样的事。大约是两朝的关系又紧张了,所以边关可能戒严。

    明湛上次来是在将近十年前了。十年,对于凡人来说,可以造成许许多多的变化,也是非常宝贵的时光。

    所以只好原路返回,找了点儿御剑出去。飞得高,并没有人注意到。

    由此,他们奔入传说中的蛮夷之地,美丽的大草原。

    出了燕地,首先要跨越辽阔的北戎部族。方在上空时,明慈举目下望,就看到她这一生也未见过辽阔草原,绿得像一块巨大的缎子,非常美丽,绵延不见尽头,聚集的帐篷也显得非常小,地上有不少小黑点,纵马奔驰,来来去去。

    此时,天空的浮云显得非常稀薄,好像在这片大气而宽阔的草原之上,那些流云比烟雾还要轻描淡写,绝不可能留下多么浓重的色彩。天空的蓝色直bī)入人的眼睛,苍茫而清澈,又悠远又美丽,叫人心驰神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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