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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苟合 (第1/2页)
第三十二章苟合 百步之内必有芳草!在赌场上混过些日子后,赵子通又一次赢得了美人归。这个女人叫王佘兰,人长得有点黑,但性格豪爽且天生有一种媚态,很有男人缘。喜欢她的男人们私下里都叫她“黑里俏”。 王佘兰原来并不是混迹赌场的女人,她有老公而且还做着正当生意。王佘兰的老公叫史初生,是水口镇人。长得白白净净,嘴巴也能说会道,是个活跃场面的能手。有时候你还没见到他人,老远就听到了他“嘻!嘻!嘻!嘻!”的笑声,这笑声还真有些感染人。 史初生没什么文化,但总算还学了一门手艺。夫妻俩原本在南山做烧鸡卖,虽然做得比较辛苦,可生意也算过得去,生活过得也相当安稳。按理说像他这种能力,能过上这种日子也该满足了。先把日子过好来,有机会再寻求更好的发展吧。 可史初生天生就是个不安分的人,整天想着的就是怎么发大财,连为自己取的外号都显得惊世骇俗。 史初生的老家在乡下,村子里有个叫乌狗子的人,是他经常向大家说道的对象。有人说像爱因斯坦、爱迪生、牛顿这类举世闻名的科学家,智商也就达到一百二十多,乌狗子的智商却简直高到了二百五。你若给他出道一加二的数学题,他有可能会蒙出个正确答案来。因为一、二数完就轮到三了嘛。但如果倒过来,出道二加一的题目,他极有可能三天后还猜不出答案。就因为他长得笨,名字又叫得贱,所以命里好赚钱。乌狗子从小就学了一门抓野鳖的手艺,野生鳖一般都生长在山涧里,他只要进山就从没空手回来过。这几年野生鳖越抓越少很值钱,很快就叫他赚了好多钱,置下了一份家业。从此,史初生就从乌狗子的身上,认定名字被叫得越贱越难听,生意会做得越顺越赚钱。故而在遇到熟人时,他总要人家叫他“做鸡的”。 南山烧鸡的口感不错,在城里很受欢迎。“做鸡的”店里烧鸡销量相当大,生意日渐起色,手里逐渐有了些积蓄。夫妻俩商量过后,又跟亲戚朋友借了点钱,终于建了间冰库,准备把生意做大做强。 按理说做手艺的人有生意能赚钱,就顺着市场的需要,将生意做好做顺做大才是正道。偏偏那年市政府根据国家的政策,要给菜蓝子工程补什么钱,史初生通过走关系、套近乎,居然也为自己争取到了一笔补贴款。这回可让他长了精神,觉得自己居然能跟市里的领导交往,肯定也能找到做大事、赚大钱的路子。从此便打肿脸来充胖子,硬是找了位小工到店里帮忙,自己则从烧鸡店那繁重的工作中解放出来,抓住各种机会,屁颠屁颠地跟在领导屁股后面陪酒讲笑话,希望着领导还能再给他带来些更大的好处。 史初生小学没毕业就辍学了。主要就是记忆力不好,造成语文成绩很差的原因。想当年老师让他起来背诵课文的时候,他就只能站起来做鬼脸或者是发呆,惹得全班同学对着他发笑。如果家里人跟他提起老祖宗的事,他绝对说不出自己曾祖父的名字叫什么。可奇怪的是,聊起市委市政府的干部来,他却能把人家上五代祖宗的历史,如数家珍般地讲得一清二楚,就像是他导演过的一般。令那些一起聊天的伙伴,个个都听得目瞪口呆,不服不行。史初生见了,心里可得意得很。 经过几次类似的场景后,史初生便认定这种做法还能在大家的心目中,绑定自己跟领导之间的关系,能提升自己的身份地位给自己挣面子。以后更是变本加厉以此为乐。跟朋友在一起的时候,只要一出口,讲的准是自己又跟哪位领导同过桌吃过饭,跟哪位商界名人一起交流探讨过。 这种年头大家都不闭塞。“做鸡的”到底有多少斤两,不过三天就给人看穿了。每次见他临场吹牛,大家都当作笑话来听,偶尔还有人含沙射影地讽刺几句。“小百姓”们带刺的话,当然会惹得他勃然大怒,史初生常常是疾言厉色地把对方训斥一番——可能在内心里,他觉得自己高过别人,已经不止一筹了。 生意人不好好做生意,整天想的就是歪门邪道哪能不吃亏呢?就在史初生跟着领导到省城里“考察”的当儿,王佘兰独自一人在店里顾不过来。在忙得晕头转向的时候,又加上突然停电,她一个疏忽,冷库里的冰鸡全都发臭了。这下可折了本钱了做不成生意了,而且夫妻两人都有过错,谁也怨不了谁。 在这两年里,史初生整天都跟在领导身后混,事儿做得不多,吃得却有点多,明显的营养过剩。目前除了身材不高外,所有的生理指标全都偏高。整个人胖得连夏天走路都会磨破大腿,爬上自己二楼的家,也要坐下来喘息半天,至于那些需要些体力的活儿,他更是干不了了。夫妻俩只能坐在家里相对叹息。 北方有句老话叫“老天饿不死瞎眼的麻雀”,还真道出了史初生目前的境况。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百无聊赖的史初生,也到附近的棋牌室打小牌,既能消磨时间,又想这儿碰碰运气。 “生赌死嫖吃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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