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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三十八年 (第2/2页)
一旁的检察员商量了一下,检察员拿起一张纸起身说道:“深检刑诉字〈1998〉58号 被告人董伦伟,男,生于1965年7月11日,汉族,小学文化程度,住……” “家庭成员有……” “被告人在1998年9月28日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深泽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本案由深泽市公安分局侦查结束,以被告人董伦伟涉嫌职务侵占罪于1998年9月31日依法移送本院审查起诉。” “本院受理后,于同年10月1日告知被告人董伦伟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并听取了被告辩护人李玉清的意见,现查明: 被告人董伦伟在1998年6月至9月任小米化纤有限公司厂长一职期间,未经公司允许,挪用公司各类款项共计八百四十二万元整。” “认定以上事实的证据如下:…………” “本院认为……董伦伟的情节极其恶劣,应对董伦伟判处职务侵占罪,并且应该从重判罚……” 听到检察员的从重判罚之后,一直低着头的董伦伟顿时抬起头,疯狂叫喊道:“这是阴谋!阴谋!!!” “肃静!”审判长再次一敲小木槌。 可没什么用,董伦伟还是在叫喊道:“这是阴谋!他们串通好的!他们在整我!审判长,朱凯绝对行贿检察院了!审判长……” 这次不等审判长发言,董伦伟背后的法警就拿出一块布堵住了董伦伟的嘴。 审判长再次敲了小木槌,说道:“原告请继续。” 检察员再次开口道:“为严肃国家法律,保护公民财产不受侵犯,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依据《华夏xxxxxxx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之规定,特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此致,深泽市中级法院。公诉人:朱凯、林海峰、陈哲。1998年10月5日。原告宣读起诉状宣读完毕。” “原告请坐下,现在请被告辩护人陈述答辩词。”审判长说道。 董伦伟的辩护人李玉清站起身来,一旁被堵住嘴的董伦伟满眼希翼地望着他。 却不料,李玉清张口说出来的话差点没让董伦伟疯掉。 只听李玉清说道:“被告认可原告所提出的所有诉讼请求。” 仿佛在场所有人都没有在乎董伦伟,只听审判长说道:“鉴于被告咆哮法庭,不得陈述。被告辩护人可有证据证明被告愿意接受原告诉求。” “有的,这是一份认罪书。”李玉清从包里拿出一份文件,递给一旁的书记官,书记官将其递给审判长。 被堵住嘴的董伦伟简直眼睛都要瞪出眼眶,自己什么时候签署了什么认罪书? 审判长简单看了一下,然后说道:“那好,对于本庭即将做的判决,被告是否还有意见。” 李玉清摇摇头,说道:“我是被告的辩护人,签署过辩护代理协议,我替被告陈述:被告愿意接受法庭的任何判决。” 董伦伟顿时像xiele气的皮球,他此刻终于明白了,这场庭审,根本就是一次华丽的表演。所有人都知道剧本,他这个主角,却什么都不知道。 “鉴于被告方已然接受原告提出的诉求,那么举证质证环节取消,辩论环节取消。”审判长一敲小木槌说道。 说完,法庭上方讨论了一会。 之后,审判长说道:“根据本庭调查以及原告提交的证据,本庭合议庭对本案性质、法律关系进行了评定。现确定事实为:被告董伦伟借用职务之便,侵占受害方小米集团各类货款共计842万元整。 根据以上查明的事实,本院判决:” 之后,只见审判席全体书记官和法官都站立起来,只听书记官说道:“现在全体起立!” 然后场下众人都站立起来。 只听审判长一脸肃穆地说道:“本院认为被告董伦伟挪用小米集团各类款项,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应予惩处。 深泽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董伦伟犯有职务侵占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董伦伟情节极其恶劣,涉案金额极为巨大,予以从重判处。 依据《华夏xxxxx刑法》第xx条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董伦伟犯职务侵占罪,数额极其巨大,判处有期徒刑三十八年,没收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二十年……” 这之后的,董伦伟一个字都没有听进去,他只知道,自己被判了三十八年…… 今年他三十二岁,加上三十八年,得等到七十岁才能出来。 七十岁啊,好狠的朱凯。 想到这里,董伦伟用一种仇恨的眼神看向朱凯。 朱凯也看见了董伦伟的眼神,用口型回了一句话:三十八年后见。 随后,见到审判长宣判完毕,说了闭庭之后,起身就走,留给董伦伟一个洒脱的背影。 这一刻,董伦伟真的知道了什么是资本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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