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第六十二章 不求有功但求无过 (第2/2页)
举要靠送钱拉选票的只认钱不认道德的农村,在这个灰色利益弥漫潜规则盛行的农村,杨小强如果做清流,就只有死路一条。 除非杨小强为了原则,可以舍弃一切。 但他不能。 杨小强还想要往上爬,他还要给白茹以及自己未来的孩子创造良好的生活条件,所以他就不能栽在这一次的拆迁上,栽在这帮坏分子的手上,否则就实在太不值得了。 为拆迁出的血案还少吗?就有因为拆迁补助不满意而伤人杀人的。这其实真不是一个好活。 现在想来,赵局长可真是精明啊,那真是这张照片里笑得最有城府的人。赵局长名为王庄南社区的战区司令,却很少盯在社区,每天只是去转一圈而已,跟社区书记主任唠唠家常,顺便传达一下区委领导的指示精神,鼓励鼓励社区两委成员,跟老百姓说说笑笑的,谁也不得罪。却让杨小强总靠在社区,让杨小强冲在前面,让杨小强见到那么多的黑暗面那么多看不惯的不干不净的东西,然后呢,看杨小强怎么办。 杨小强能怎么办? 凉拌! 杨小强可不当冤大头。 杨小强心里明白:拆迁任务只是自己在政府工作的一个小插曲而已,自己可不能让这个小插曲影响自己的一生。拆迁本身就牵扯太多人的太大利益了,是个很不好干的活儿,自己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必须全身而退。 说到底,拆不拆迁,拆迁进行得顺不顺利,拆迁每个人能分到多少钱,管杨小强什么事?杨小强又有什么利益牵扯其中?拆迁给杨小强补助吗?不给。拆迁给杨小强分房吗?不分。因此杨小强根本没必要为拆迁得罪人。 拆迁就应该像赵局长学习,尽可能地置身事外。 因为拆迁根本就不是能完全按照原则办的事,而杨小强这个联络员的身份却让他不能不按原则办,所以干的越多错的就越多,知道得越多越可能出现问题。 拆迁为什么不能完全按照原则办事? 因为原则是合理的,但未必符合实际情况。比如拆迁补偿讲究以证为主,即以房产证为主。房产证登记了你家房子有多大面积,国家就按多大面积给你补偿。如果没有房产证,那就以地籍档案为主。这就是一项原则。 可是如果当年的房产证办错了呢? 这也是难免的情况。即当年办房产证的时候面积量错了,造成证实不符。即可能房产证上登记面积是112平方米,而实际面积可能是114平米,少了两平方米,补偿的时候钱少了,咋办? 问题的根源之一,就是南海街道的这些社区的房产证许多年未办理了,以证为主是以的上世纪九十年代那最后一次办的房产证为主,说白了就是以的1992年办的这批房产证为主,可是1992年到现在这些年过去了,竟然再也没有办理过房产证,所以补救的机会也就丧失了。因为房地产权属纠纷的法律年限是20年,即1992年办的房产证如果出现了错误,20年内你可以申请行政诉讼,让办理房产证的政府机关给你把房产证上出现的错误给你纠正过来,可是20年之后即2012年之后就过了法律时限,你无法因此提起行政诉讼,无法让政府更改当年的错误了。 社区的农民不懂法啊,也没想到将来会有拆迁改造这回事,当时发现房产证比实际面积小了几平方米,也都没当回事,可是现在呢,为了这几平米,为了这多少多少钱的拆迁补助,农民怎么可能会签约?遇到这种情况,如果不进行适当的灵活,完全按照原则去推的话,工作推得动吗?拆迁拆得完吗? 完全按照原则去推,往往回推不动,不按照原则去推,将来又恐怕要担责任,这真的是一个两难的选择。区委逼着你签约率签约率,法律条文又卡着你一旦灵活违规,责任自担,你怎么办?莫不如少去少干,不求有功但求无过。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