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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程博雅心里的小九九 (第1/2页)
方慎之于我,是不同的。我奇怪自己怎么能那么久以后才发现这个问题。我不是一向自诩冰雪聪明的吗? 我不知道这个不同,是从一开始,他跟我打招呼的那天就存在了。还是在今天,他周身光芒的奔向我的时候才开始的。当我动不动就对比他和王子兮的种种,当我虚荣的拿着他的Snoopy偷着乐,当我气愤的逼他戒烟。这些不同,可能一直都在。 他从来就是能在我心里出现,王子兮之外的,另一个人。 我喜欢他。 原来,我竟喜欢上了他。 可是我喜欢的人难道不是王子兮吗?我梦里那样孤苦的哭泣难道不是为了王子兮吗? 我发现感情这个事情,原来真的不是我想象的那么简单,那么道德,那么分的清楚对错,搞的明白黑白。我这个人,也不像我自己想象中的那么从一而终,那么一心一意。尽管坚持着拒绝了,努力着分开了,我还是一步一步,慢慢喜欢上了这个,一心喜欢我的大男孩。 我真是一个一脚踏两船的贱人啊! 正视了自己对方慎的感情,我对方慎就不再时好时坏的纠结在我该不该给他好脸,该不该跟他说话之间了。原来的若即若离不理不睬,都轻而易举的消失在“我喜欢他”这么简单的一句话里面。 虽然我还是很介意他心里的之前那个“喜欢的人”,介意他突然间转投我名下的动机不纯。但客观的说,我自己的梦里也有个王子兮,我自己,也算不上什么好鸟。我们俩算是扯平,两不相欠。这么说来,我们真真儿是合适。 方慎对我的转变异常惊喜,也很不知就里。他长久以来的付出总是诚惶诚恐,没被我拍回去就好像捡了天大的便宜一样,我如今满心欢喜的全盘接受他的好,他一下子适应不好,高兴的连走路都快飞起来。我看到他这个样子,心里很是甜蜜,又一点母性大发的怜悯。我对他稍微有一点点好脸,他就开始变本加厉的对我好上十倍,我对他的礼物说上一声“真好,谢谢你!”他恨不能第二天把陨石都给我搬来。我不得不感叹,十七年来我可算遇到一个一心一意对我好,又正常的追求者了呀。 我现在命令他的事情干的很顺手,因为他乖乖听话的样子着实很让人虚荣心爆棚。我叫他好好念书,不许他在上课睡觉。他就一口答应下来,还做出小狗的样子吐着舌头伸着手,我看了很受用。 我坐在教室前排的位子,他坐在教室的最后一排,靠近后门。上课的时候我得空回头看他一眼,发现他直盯盯的看着我,一动不动。 我很生气,下课就质问他,为什么不好好听课。他歪理一堆,说:“我没睡觉啊!” 我总不能说“不许看我!”这样的话来骂他,听起来好像很不要脸的样子。所以我只能气愤的说“你给我专心听课,听课,听课!不要到处乱看!” 他小声咕哝“我又没到处乱看!”我权当耳背,听不见。 下次再看他,见他果然撑着头,歪着脑袋写写画画。我心里赞了一声“真听话!”又暗暗夸赞了自己一遍“眼光真好!” 下课的时候,我兴高采烈要去表扬他,却看到他的座位上,一张张满是我的背影的纸片。他好像,真的不太听话,可是我的眼光,真的很好。 我成了他比赛的必到嘉宾,尤其那次比赛过后,几乎全校同学都觉得我们是一对儿。连赛场也给我安排了一个“家属位”。我很看不上那些拿着毛巾水瓶站在旁边,等男朋友一过来就擦汗喂水的女生。看起来好像天大的晒恩爱,看着很恶心。而且方慎又不是我的男友,我站在那儿递水也不是,擦汗也不是。浑身的不自在。 所以我比赛去看,就从来没有坐过我的“家属位”,我还是照例去我的二楼包场观景台,方慎也还是照例每场不落的帅气扣篮,做出那个一手捶胸一手指我的动作。 场子里热火朝天的“风神!风神!风神!” 这个全场为之疯狂的风神,他喜欢我。 夏天冬天,我都喜欢捧着热乎乎的水杯喝水,装作喝奶茶的样子,氤氲的水烟看起来很浪漫。每节课下课的时候,我的桌子上都会出现新换的热水。淼淼的烟,一直飘在我课桌周围。 龙樱不再被迫回来晚自习。我晚自习的同桌,变成方慎。他真是一个很好的同桌,渴了递水,饿了递苹果。不吵不闹的,从来不在我做习题的时候打扰我。晚自习下课以后,他就长腿长脚的跑去小卖部给我买雪糕,买零食。 托他的福,课间餐的鸡腿,我也终于知道有多好吃。肚子上的rou,长了不止一两斤。 一次晚自习的时候我胃痛的厉害,他揉着我手上虎口的位子,据说能缓解痛楚的xue道,整整一晚。从那以后,我知道他的手劲儿多么大,他的书包口袋里,总是装着我常吃的胃药。 班上女同学都羡慕的发疯,说自打出娘胎,就没见过这么24孝的男朋友,孝到连自己亲妈都赶不上。我只能说,方慎不是我男朋友,真的不是。 话说,他怎么就不是我男朋友呢? 他担心我一个人坐车回家会被挤,每次我周末回家的时候,都会陪我一起在车站等车,再一起坐一个半小时的公车送我到我家楼下。车上真的很挤,但是他会用后背顶住熙攘的人,把我围在一块小小的空间里。我站在几乎是他怀抱的小空间里,静静的,听着他的心跳,我的心跳,交织成一首歌。轻轻的,淡淡的,闻着他日渐熟悉的味道。 我知道他的家就在学校旁边。那样的护送之后,要再花一个半小时的时间,才能到家。这么一来一往的距离,往往他到家的时候,天已经漆黑了。 我说:“你还是别送我了,太晚回家不安全。” 他说:“我不安全,还是路人不安全?我这个体格,谁敢惹我啊?” 我:“……” 他的好,我都看在眼里,记在心里。我觉得那个他曾经喜欢的女孩子,一定是比我还铁石心肠的绝情之人。不然怎么可能不被他这样一波一波永无止尽的温柔攻势制服?那个女孩子,真是太可惜了。方慎他这个人,真是个情圣! 这么想着,我越来越觉得我对方慎的喜欢,日益加深。就连对他曾经喜欢别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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