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西越篇:013.我好喜欢他 (第2/3页)
王前去好了。” “嗯,不错,不如就让阿胤陪我前去。”凤千阙深表赞同,见君绮萝还想说什么,忙又道:“在阿胤的父皇被救回来后,我曾经派人了解过,魑魅一族是一个**的群体,在西越最西部的幽谷密地。因为他们的秘术从来都是害人的,是以早在几百年前遭遇过一次大的绞杀。” 君绮萝道:“这个在前朝开国皇后南宫羽留下的手札中有写过,魑魅一族太过猖獗,因而受到打压。” “没错,那一次绞杀对他们来说是一次近乎毁灭性的打击,但还是有一些漏网之鱼。”凤千阙继续道:“不过由于祖先遗留下来的规定,魑魅一族的人虽然不多,但是也不能和外界的人繁衍后代,所以至今他们的族人并不多,经过数百年的繁衍,也就在万人左右。” 君绮萝想到赫叶丹会魑魅一族秘术的事,问道:“话说魑魅一族有这样的规定,那赫叶丹到底是不是魑魅一族的人呢?如果是,他却和外族人留下了后代,如果不是,他又是从哪里习得的魑魅一族的秘术?” 龙胤摇着头,宠溺又无奈的道:“阿萝,赫叶丹都死了,还cao心这些事干什么呢?” 呃。 君绮萝怔了一瞬,便释然。 可不是吗?不管赫叶丹是魑魅一族不守规定与他族人留有后代也好,抑或他用手段学了魑魅一族的秘术也好,终归是死了。 人死如灯灭,再去讨论这些又有什么意思呢?! “阿萝,幽谷密地离霍都不过五天的路程,要不了半个月我们就能回来了。”凤千阙见君绮萝想透,便又道。 见自己的父王都这样说,君绮萝只得点头同意,“那好,魑魅一族不定还会有什么咱们不知道的秘法,你们小心为上。不过父王,你们什么时候出发?” “这事嘛,早些了了早好,我想明天一早就出发。”凤千阙道。 “早去早回也好,今晚我会为你们准备一些药粉,以备不时之需。”父王和他的暗卫,父皇和他的飞鹰骑都深受魑魅一族的危害,君绮萝很理解自己父王想要除去魑魅一族的心情,想必远在东陵的父皇听到魑魅一族被灭的消息后也会很高兴的。 这事就这样说定了,而凤三和凤九也将软垫抱了过来,按照君绮萝的指示,将软垫被铺在大厅的地上。 “父王,你盘膝坐在软垫上。”君绮萝道。 凤千阙忙在君绮萝指定的位置坐下。 龙胤见君绮萝并没有再准备别的东西,看了看凤千阙后脑勺微微凸出的一截还牵着一段银线的铜钉,连忙拉住就要往软垫走去的她问道,“阿萝,这个铜钉是不是像以前你为辰星拔出的那般,以内力慢慢的逼出来?” 君绮萝点头道:“是的,但是不能太急切。” “阿萝,你有孕在身,还是不要乱动的好,交给为夫就行了。”龙胤说着在凤千阙的身前坐下来,“我先试试,你在一边指点。” 君绮萝自然不能抚了自己男人的一番好意,笑着道:“好。” “所幸他们个个都是有功夫的,并不需要由我一人去做这事。”龙胤看向旁边的暗卫道:“你们都仔细着些,看我是怎么做的,然后相互将头上的铜钉逼出来就行了。” “是!”众人整齐划一的回道。 其中一些暗卫虽然不曾见过龙胤,但是他的事迹和行事作风还是知道的,况且他还是他们郡主的夫君,是以对龙胤的态度也极为的恭敬。 接着,龙胤在君绮萝的指示下,为凤千阙将铜钉给逼了出来。 “父王,将这个药丸服下,然后打坐一刻钟,以内力促使它快速的挥发即可。”君绮萝连忙将一粒药丸递到凤千阙跟前。 凤千阙立即服下药丸,按君绮萝说的去做。 一行人你帮我我帮你,无影无缺等影卫也参与其中,很快便将铜钉给逼了出来。 临近午时,那些被凤昕捉去的翼王府的人也陆陆续续赶了回来,凤千阙再次确定他们都没有受到伤害后,便郑重的为他们介绍了君绮萝和龙胤。 因为之前君绮萝的身份并不宜暴露,暗卫的保密工作又做得好,就算他们是暗卫的家属,君绮萝的存在他们却并不知道,此时听闻自家王爷居然有这么大一个女儿,而且还这般绝色之姿,无不是为自家王爷感到高兴。 许多恭喜的话以及夸君绮萝的话也自然而然就流出了口,凤千阙闻之骄傲极了。 嘿嘿,他凤千阙和如初的女儿,怎么会差呢? 君绮萝大致认了下人,那些人便各自散去,张罗着打扫王府,准备午饭,大家齐动手,丰衣又足食。 龙胤想到君绮萝一晚上没睡,便带着她先去歇一会,待午膳的时候再起来。 君绮萝的确是累了,自打怀孕后,她便有些嗜睡,昨晚上到今天早上也是强打精神而已,如今父王和府中众人都没事了,她的一颗心便放了下来。交代乐笙给东陵的龙翊天送信回去告知一下这边的情况后,便跟着龙胤去了凤千阙给她备下的院子。 院子很精致,地势也很好,乃是府中最好的院子,与凤千阙的阙园离得很近。 “明珠阁”乃是院子的名字,牌匾上的字乃是凤千阙亲笔所写,早早就让一名暗卫回来备下的。府中的人还以为是王爷准备娶妻备下的院子,现在才知道是为他们的郡主准备的。 虽然因为纳兰明珠的关系,君绮萝对明珠二字并不是很感冒,但是她很能理解这两个字在凤千阙心中代表的含义——掌上明珠。 她君绮萝,是凤千阙的掌上明珠。 所以,这份心,她是满心满眼的接受。 屋内的摆设很雅致,一点也不浮夸,都是按照君绮萝的喜好来的,可见这个父亲有多用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