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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招人收徒 (第1/1页)
当浩云办完事从主城府出来时,不过只用两个小时,时间还早,浩云又请那两个马夫一起吃了一顿,才踏上回去的路。 同样用了四天,浩云回到了他们住的那片区域,在路过芸芸杂货店时,浩云想起了婉芸,最主要是想起婉芸酒醉后说的那席话,所以便停下马车,走进了杂货店。 熟悉的香味,熟悉的颜色,浩云在最里面找到了婉芸,婉芸此时正在那里清点着货物。 “浩云!你怎么来了,新宅院住的还舒服吗?”婉芸向浩云打着招呼。 “说实话,这几天我出去了,还没住过呢?” “出去了!我真的很好奇你是干什么的!难道你也是商人?”婉芸问道。 浩云的打扮就是一个落魄的剑客,显然不是主城中哪个帮派的弟子,但他又能拿出那么多钱买大宅院,而这几天他又外出未归,看起来很像是去打点什么事了,所以婉芸猜测浩云在做生意。 “商人?我可没有你那么聪明!”浩云笑道,“我以前是个小剑客,现在是个大剑客!” “什么意思?” “我和我老师刚成立成立了一个帮派,我就是帮主。这次来找你,其实就是想帮帮你,你不是在寻求帮派的庇护吗!我的残剑派是不收钱的哦!” 婉芸用奇怪的眼神看着浩云,道:“你什么意思呀?” “呵呵,我真没什么意思,朋友嘛,帮你一把!帮派刚成立,事情很多,我就先走了。”浩云觉得婉芸有些误会的意思,也不知道怎么解释,便“逃跑”了。 其实浩云的确是把婉芸当朋友才帮她,不过是否只是朋友那么简单,浩云也没想过,因为他不敢想这些事情。 但婉芸敢想,浩云的话和他举动,是女人就会误解或者说那样理解,此时婉芸的脸竟无酒自红! 男女之间本就没有最真挚的友谊,情不深,算不得最真挚;情太真,友谊自然会升华成爱情! 回到桃花院。 浩云发现宅院中的院坝里多出了一个游泳池!一旁还摆放着许多练武用的器具,柏明不可能自己去买,想来是冥老买的了。 “老师,我回来了!” 浩云叫了一声,冥老便从房间里走了出来。 “老师!你修个游泳池干什么?” “用来洗澡呗!”冥老笑了笑,“看你的样子,考验过的很轻松嘛!” “也不是很轻松!”浩云回答道,“老师,看你的样子,好像今天很高兴呀。” “的确,十八颗天珠已全部现世,现在只需要等那一天的到来,浩云你的实力就可以猛涨一头!” “那太好了!”虽然不知道冥老在说什么,但听说自己的实力能大涨,浩云也十分高兴。 “浩云,这十来天你可要好生练一下剑了,不要等十来天后招了弟子,你的残剑剑法却拿不出手!” …… 在桃花院的游泳池里,一个*着上身的青年,正拿着一把剑在水下舞动着。 那青年正是浩云,随着浩云破天剑的挥动,水池里的水也跟着翻滚起来,时而出现水涡,时而出现大浪! 这十来天,按冥老的要求,浩云一直在水下练习破天剑,开始浩云还有些不理解,但后来发现,在水下练剑有两个好处,一是由于阻力更大,所以对自己的身体肌rou锻炼更明显,二是由于无法呼吸,憋了一口气在水下,使得自己的神经处于紧张活跃状态,头脑思维更加清晰,练起剑来进步也快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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