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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温柔和尚王复明,落魄公子刘郁白 (第1/1页)
转眼一年过去,如今的陈百经,已经是一名香港警察,在中环警察司史密夫的手下工作。 电影中,史密夫的扮演者是曾志伟,长期保持着笑眯眯但有很威严的神情。他虽然为英港总督办事,却在关键时刻帮助了电影里的诸多豪杰,算是一个有血性的中国人,这一点,让陈百经对其很是尊重。 “百经,你又去找那个乞丐!喝酒去不去?” 傍晚,陈百经结束了一天的工作,正打算离开,被史密夫叫住。 陈百经站直了身体,笑着说:“Sir你知道我不喝酒的。” 史密夫笑容不减,他微微扬着头,很是认真地看了看陈百经:“哈哈哈,不喝酒,怎么跟上面的老板打交道?上一次码头工人闹事,你处理得很好,看得出,老板很欣赏你,这次酒会,老板指明要让我带着你,你不去,不太好啊。” 老板,指的是总督。 时年正是日不落帝国的壮年,所谓的总督,实际上就是一个地方的最高负责人,权力非常大,又有强大的英国海军做后盾,走到哪里都很神气。 史密夫能以一介华人身份成为香港警界的二把手,要说没有些手段,陈百经是不信的。 他的话令陈百经有些不安,陈百经弄不懂他说这句话的意思。 表面上看,这是在点拨他,让他把握机会,得到大老板的赏识,往上爬。可是,在陈百经和大老板之间,还隔着一个人,那个人就是史密夫——史密夫真的会希望他参加酒会?也许这句话不过是一种试探罢了。 “都是Sir指挥的好,我就是负责冲锋陷阵罢了,充其量是个小兵。听说酒会上规矩很多,我这种粗人去了,难免被人耻笑,反而是丢了长官的脸。而且,Sir你吩咐我调查的事,刚刚落了针,我实在不愿去什么酒会。” 针,指的是卧底。落针,是警界成功安插卧底的一种暗语。 陈百经在这个野蛮与文明交织的世界生存了一年,早已经不是当初那个什么都不懂的年轻人。 这番说法,一是不居功;二是表明力场,自己仍只是听史密夫的话;三则是为自己不出现找了个理由,如果大老板真的赏识自己,史密夫也能以“忙于工作”解释。 史密夫听了,仍是皮笑rou不笑的表情,他说话是公鸭嗓: “行啦,去吧去吧,晚上十一点,你来接我,记得给我带点臭豆腐,上次你买的那种。” “Yessir!” 陈百经一跺脚,啪的一声立正,对着史密夫敬了个礼。 这种夸张的做法,平常只有警察司聘用的阿三才会做,这一次史密夫是真笑了。 离了警察司,陈百经走过了皇后街,来到一处小巷子。 “大高个!出来打架!” 在巷子口,一个大汉正蹲在地上,旁边摆着口油炸臭豆腐的铁锅。这壮汉蹲在地上,黑乎乎的像堵坚果墙,几乎有成年男子那么高。 听见陈百经的喊声,大高个浑身一抖,赶紧站起来,将铁锅护在身后。 他站起来足有两米,用这个时代的说法,是高达7英尺的巨人。 此人,正是电影中的大和尚王复明,在电影里,他的扮演者是篮球巨星巴特尔,巴特尔身高力大,可谓是本色扮演了。 “你怎么又来了!”大高个王复明皱着眉头,“上次你把我的锅打坏了,今天不和你打了!” 陈百经笑道:“怕了?” “谁怕!” “你。” “我本来就不打架,是你非逼着我打的!你这人太阴险,什么阴招都会,一点也不地道!”大高个王复明说话瓮声瓮气,一脸的警惕。 他虽然长得五大三粗,实际上却是个喜欢花花草草的温柔汉子,电影里他出场与刺客们战斗,是他人生中第一次“打架”,也是最后一次。 陈百经心中叹息,电影里,王复明占据了绝对的身体优势,却被街头一个不起眼的女刺客暗算,说到底,还是吃了“不打架”的亏。 此次任务,陈百经要保护的人共有九个,其他人保护失败的结果都只是扣除贡献点,唯独王复明不同。 保护王复明失败,会被收回金刚不坏神功。 由此可见,系统判定,金刚不坏神功跟大高个王复明有很大关系,甚至王复明身中数刀不死,可能就是因为洗脸了金刚不坏神功。 因此,陈百经一直留心大高个王复明,等他一出现,便立刻找上来,与之建立联系。 “我和你打架,也是为你好。” 陈百经摇摇头:“不打也可以,今晚十点过,我想买些臭豆腐,你可以卖给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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