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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6,他说,我想住进你心里 (第1/2页)
人流如织的国贸大厦,是温市最繁华的一处地方。狂沙文学网 西楼电梯门口,有一家冰激凌店,六月底了,正是吃冰的好时节,店里来了不少少男少女,一个个笑语吟吟的,正自享受美好的晚上时光。 突然,一群执枪男子闯入,有人高喝一声:“特别行动部执行任务,征用这家店,请所有市民通力配合,为表歉意,但凡在此消费的都可以免单,还请大家依次离开。” 顾客们看到有个高个子男子背着一个鲜血淋淋的男人,一路走进来,一路鲜血淋了一地,那形显得有点可怖。 最后一个走出去时,看到这群人将几张桌子拼成一张,扶受伤的男人直躺了下来,一个长得极其漂亮的小姑娘,面对满桌的血水,沉声道:“准备血袋和点滴,徐为,我们试一下,送回医院已经来不及了,活马权当死马医。” 这人还看到那个刚刚背着伤员的男人,长得极俊,面色惨白,眼神既冰冷又烈,正灼灼盯着那小姑娘,极其冷静地吩咐了一句:“张副官……” “到。” “拉下窗帘,一级戒备。” “是。” 血水,浸透了慕戎徵上那件薄薄的衣服。 张副官去给他另外找了一件衣服,还给他打了一盆水,给他擦——可能是长年双手沾血,所以,每一次执行完任务,他习惯洗澡,擦掉上所有血水。 不管那是自己的,还是敌人的,或是战友的。 他喜欢清清爽爽,让体一直保持干净状态。 慕戎徵看着蔚鸯和徐为开始动手术,心定了下来,转脱了血衣,擦掉上的血水,换上刚从男装部拿来的衣服。 忽然,门外头传来一阵枪响,紧跟着一阵尖叫声响起,外头起了动。 他猛得一凛,当即喝了一声,“张副官,传令一连二排,把混在人群当中的人给我拿下。” “是。” 张副官应声而去。 是的,虽然昨晚上只有他和特种队连夜悄悄回来了,但今天上午,他发了一份电报,调了一个连从平山飞来温市,悄悄地着平民服潜回市区——温市实在太大,特种队加了他和张副官不过十人,根本不够用,而温市的军队,他是真的不敢用,哪知道他们是不是自己人。平常时候,他或者可以冒险,但今天,他要应付的人是荀苍,一个恨他入骨的人,他不敢拿蔚鸯的命冒险。 门吱扭一下开了又关。 门口,守着几个兵。 空气中全是血腥味。 慕戎徵转过头,再次睇望正在手术中可的她,原来她在工作中时,竟如此的动人——这个最初时候,他觉得除了长得符合他内心期待之外、其他一团糟的丫头,真的是越来越让他着迷了。 儿时的那份喜欢,在重新复燃之后,正在一点一点加深,加重,变成另一种更为浓烈的感。 那是一种可以以命相托的复杂感。 这世上,从来没有过一个女人,能给他这样一种体验——纤纤素手,柔若无骨,却能扭转一个人的命运。 这也是他第一次对医生这份职业生出了别样的敬畏——虽然他的队里本就有一个优秀的军医,但是,她的能干,留给他的印象,最为震撼。 何彬悄悄往新月饭店而去,熟门熟路走向306客房,以暗号敲门。 没一会儿门开,何彬闪了进去。 住在这里的住客名叫阿兴,个头不大,来利不明,何彬只知道此人有精湛的枪法,曹影就是他杀的,那一枪爆头的本事,让人看着不免毛骨悚然。 “又有新任务了?”阿兴靠着墙,懒懒发问,“这次杀谁?杨翦?你们说过的,会让我亲手干掉他的……” 何彬一路过来想好的问题,被他问得全没了,几乎同一时间,他浑莫名一颤,脱口就问了一句,“你刚刚没有私自行动过?” “没你们提供况?怎么行动?” 不等他说完,何彬就骇然叫了一声,“不好。中计了。” 话未说完,门被踹开,有人厉喝:“不准动,缴枪不杀。” 手术时长三个小时。 蔚鸯已经给杨归一用了不知多少袋血,出来时,她曾去血库调了几袋血,各种型号的血各拿了两袋,可杨归一失血过多,根本不够用。慕戎徵有让人回去重新又拿了很多袋来。 手术条件很简陋,以至于一切都是在凭运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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