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利波特之我的舞台_第十八章 魔咒才是重头戏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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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八章 魔咒才是重头戏 (第1/1页)

    菲利乌斯·弗立维教授是拉文克劳的院长,但他的长相实在有点对不起当初的创始人罗伊娜·拉文克劳。他头顶已经全部秃了,属于那种中间溜冰场,四周铁丝网的发型。胡子很浓密,罗森很奇怪,难道魔法界实力越强、胡子就越多吗?邓布利多、弗立维如此,自己的爷爷安德森也是如此。

    弗立维教授身高不到三英尺,他只能站在一摞书上讲课,据说有着半妖精的血统,可信度很高,因为除了身高,三角的脸型、密集的皱纹、尖尖的耳朵和手指都能证明这一点。另外,妖精的寿命很长,弗立维教授和安德森、伏地魔是同一辈的人,他活到邓布利多那个年纪不成问题,但是像海格、麦格这些人就很难了。魔法、血统是影响巫师寿命的两大因素。

    和预料的一样,弗立维是从魔咒理论开始讲起的,但在罗森看来,魔咒理论这个东西和初等数学理论差不多。截止到上一世高中毕业的时候,罗森也没记住函数的定义是什么,但是这并不妨碍他用函数去计算、分析。魔咒也是如此,你不必知道魔咒是什么,也不必知道魔咒的使用条件是什么,你只需要知道一道魔咒怎么才能发出,怎么才能让效果变得更好就可以了。罗森的父亲亨利曾经解释过,想弄懂魔咒的实质,必须从古代魔文入手,在魔咒课研究本质是没有意义的。

    当然了,高等数学对于定义、概念的要求很严格,否则很有可能犯原则性的错误。魔咒里面,高级魔咒也是如此,那些复杂的咒语有着一整套繁琐的规定和流程。但这些不是一个一年级新生需要顾虑的。想到这,罗森就失去了兴致,开始挨个复习自己暑假期间学会的魔咒,该如何发出,等等。

    过了一会,基本理论讲完了,弗立维拿出《标准咒语:第一册》,翻到荧光咒那一页。

    “理论是为实践服务的,现在你们应该知道释放魔法的原理了,那么就该自己尝试一下。荧光咒之前的那些咒语难度很低,自己照着书就可以使用了。比如第一个,清洁咒,用魔杖指着你认为脏乱差的物品念‘清理一新’就可以,不用想什么,也没有任何技巧,所以我们直接从荧光咒开始。”

    罗森一阵汗颜,合着自己那些咒语一次性成功不是因为天赋过人,而是因为他们太简单啊……“当初用清理一新的时候,格格巫(罗森自己的那个小精灵)还有点不高兴,这下可好,费力不讨好。”

    弗立维轻轻挥动魔杖,整间教室瞬间失去了光亮,变得漆黑一片。“不要慌张,拿起你们的魔杖,集中注意力,跟我一起念——荧光闪烁!”

    “荧光闪烁!”几十个声音响起,黑暗的教室中亮起稀稀拉拉十几个光球,其中讲台上弗立维教授魔杖上方的最大最亮,就像一个人造太阳一般明亮。

    罗森曾经试过这个咒语,也能让自己的魔杖尖发出一些光亮,但是跟达到照明的标准还有些距离。这次,罗森排除了所有杂念,满脑子想的都是太阳的样子,“荧光闪烁!”罗森感到手臂有一种魔力流动的现象,看了一眼魔杖,发现这次的亮光比以往任何一次都强烈。观察下四周,自己的效果貌似是最好的?然后他看到赫敏的目光,从里面看出了一些……不服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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