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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八二章 直接责任 (第1/1页)
“都说一说吧,怎么回事?”按级别算起来,吴亮和梁涛平级,但现在是代表总公司下来的,也算是钦差大臣,所以敢对益凡传播这群人吆五喝六。 “吴部长,这件事情主要责任在我这边,是我决策失误,偷鸡不成蚀把米。”梁涛率先发言,一副要把责任揽到自己头上的样子。 行政部和外联部的经理马上接过话去。 “这事不应该怪梁总,梁总的出发点和时机把握是没有问题的,我觉得主要原因在于我们对文案的把握上出了问题。”行政部经理马上帮梁涛打圆场,尝试把责任往文案上推。 “就是,领导。”外联部经理马上跟进,“主要还是我们在文案设计上出了问题,文案太出风头了。” 益凡传播,让您更早知道。 益凡传播,让您知道更多。 ——这就是一周前的两条文案。林沂设计的,期初用的是“你”,梁涛在最后审定的时候修改为“您”,还教育林沂要用心一点。 益凡传播这波广告在网上一传播,确实在舆论界引起了不小的震动。但政府最不能忍受的便是文案表达的益凡传播好像提前拿到了限购消息一样,这对于政府政策的保密性是一种挑战和亵渎。 为此,政府的公信力受到了质疑。江城市新闻出版局约谈益凡传播有两个方面: 一是核实益凡传播是否真的提前拿到过房产新政的内部消息,如果政府有人提前泄密,是要被追责的。这种可能很快被政府内部否定了。因为尚志集团的年中推广是8月8日,而新政起草时间已经是9月下旬,时间上对不上。所以,益凡传播完全是蹭热度。但蹭法不对,也得承担责任。 二是对益凡传播这种诱导性文案宣传进行约谈和处罚。这种宣传文案与最新的新闻管理办法不符,必须严惩。益凡集团必须第一时间发布申明,承认错误,还被政府罚了款。 其实罚点款,对益凡集团来说倒没什么,毕竟这噱头赚足了,就当交点广告宣传费。但发布申明,这不是自己伸手打自己的脸吗?本来想向社会传递一种益凡传播靠谱的信息,结果现在却成了哗众取宠。 真是偷鸡不成蚀把米。 行政部和外联部经理的发言已经明显把锅往林沂身上甩。但是林沂现在也不能说,文案你们俩当时不也觉得挺好吗?更不可能说什么这事梁涛拍的板,自己只是一个执行者。 毕竟,还得在公司混。 “林经理,听说文案是你这边出的,你也说说吧。”吴亮冲林沂说到。这句听说也表明,在林沂来之前,他们应该已经沟通过了。 沟通的主题估计就是怎么巧妙地把锅甩给林沂吧。 “文案是我出的,”林沂淡定地说到,“原意是蹭热度,没想到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我对此负责。” 梁涛很意外,以为林沂会狡辩说自己签的字、拍的板,或者说这事当时四个人都认可了的。这样,法不责众,可能每个人都会相对轻处理一点。 林沂这样一说,虽然帮大家开脱和承担了,但个人承担的责任可能就会很重了。 “梁总,你这边还有没有补充?”吴亮冲梁涛问到。一切按照林沂来之前大家设计的那样发展,甚至比预想的还要顺利,吴亮觉得意外,又觉得惊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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