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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七十二 (第1/1页)
胖子名叫刘本升。刘本升本来不是个贼,就是一个开棋牌社的。棋牌社这门生意没什么技术含量,支上麻将机,打扫好卫生,供应一些简单的饮品和食物就可以,但是有一个先决条件,官面上必须有人,或者具体说,必须能搞定治安队。虽说只要桌面上不见现金就算不得赌博,但是如果治安队三天两头来检查,棋牌社就会给人不安全的感觉,长此以往,客人就不上门了。 动迁之前,有固定的偷盗团伙在这一片行窃。偷盗团伙的据点在老农贸市场的海鲜档口。 这一片拆掉之后要盖新楼。新楼的层数都在三十几层,再加上冬天不能施工,整个工期就拉得很长,满打满算有两年。这两年里,周围没有居民,都是民工,驻扎在这里的贼因为没有生意便都迁走了。 刘本升的房子本是自己的,新楼建起来之后又回来开棋牌社。原来的贼窝是租来的档口,便彻底解散了。 新楼更高,新来的居民也就更多;又有配套的商业,流动人口也更多。这对小偷来讲是机会,渐渐的,就有小偷朝这一片聚集,在这一片偷盗。 有了贼却没有组织,就容意乱,一时间,暗地里纷争四起。有几次冲突,刘本升撞见了,出面把事情摆得明明白白。长此以往,刘本升竟然树立了一定的威望。后来求他庇佑的贼越来越多,刘本升索性便做了贼头,自己的棋牌社也就成了贼窝。 刘本升没有偷盗的技术和经验,却成了贼头,他指挥手下人去偷,然后统一分配,并提供场所,给他们庇佑。新棋牌社开了不到一年,生意没有什么大的突破,但在偷盗方面,刘本升控制了这一片。在他的势力范围里,偷盗,销赃,利益分配一条龙,手下有活干,有赚头有不敢造次,外来的贼也不敢在他的地盘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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