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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三十章 醉仙居之约(上) (第1/1页)
林乱和李应商量赚钱的事,经过分析,目前他们能稳赢的强盗都没油水。 而且靠这些军汉也不行,还得招人,招人就要钱。 按目前的月俸,一身甲都买不到。 李应说:“既然林真人要做大事,那李某就贡献出家中薄产。” 林乱连忙制止。 “跟着贫道出生入死已经是义举,怎么能让大官人再破费。我有些小玩意,看能换几个钱。” 他拿出个箱子,有玻璃杯、铅笔、香水等物品。 李应看后大喜,“这都是难得一见的奇物,必然可以卖出高价。” 说着他又摇头,想卖出高价就得卖给达官贵人。 但是凭他的关系也卖不到,只能卖给其他商贩,人家包装之后再卖,这样价格就上不去。 如果一个玻璃杯能在高俅手里卖出五百两银子,那么林乱卖给东京城的商户可能只有五十两,这还是往大了估。 李应完全相信林乱不会缺钱,看着这一箱子物品,他感觉是白花花的银两。 “想卖给贵人,就必须由贵人来卖。” 李应建议道:“依我看,真人不如找其他人代卖。” 林乱知道,但是他目前最熟的高官是高俅。 这人不可能和他做这种生意,肯定会都拿走,一部分送给宋徽宗,一部分自己享受。 李应提醒道:“真人不是说太子殿下会来,不如趁机……” 林乱疑惑道:“堂堂太子会做这种生意?” 李应笑道:“既然连军饷都不够发,说明国库空虚,太子和真人一样,如果要做大事,必须要广开财源。再说,真人这是为赵家江山出力,他为何不愿帮忙?太子当然不会做,但是总有人替他做。” 林乱说:“自古以来,帝王最担心的就是军队自给自足,贫道总觉得不妥。” 李应说:“这是李某疏忽,还好真人明白,不然闯下大祸。不过听闻高太尉也经营私活为己谋利。” 高俅以公谋私是高俅的事,别人没那么大权力。 商量之后,林乱打消靠做生意积攒军饷的念头。 这条路很危险,很容易被猜忌,虽然别人都在做,那是别人的事。 要是有人以此告发自己,得不偿失。 门外通报,有请帖送到。 林乱打开,上面没头没尾,就写着到醉仙居一叙。 李应看到醉仙居,说:“此等地方寻常百姓去不得,五楼相连,看尽城中繁华,非达官显贵不能往。” 林乱也听说过,醉仙居挺牛,还要预定位置,不然得等。 据说背后有大人物,可能是朝堂中的哪几位老爷。 消费也高,两个人喝顿酒超过一百两银子,这简直是赤果果的酒托。 一两银子够一个人生活一年,价格就把绝大部分人挡在门外。 林乱把请帖放在鼻子下,闻到淡淡的香气,心想难道是大户人家的小姐。 说起来大宋朝当官很有钱,而每年的科举更是一景。 只要能高中进士,就注定是官是人中龙凤。 所以放榜的时候,就算是四五十岁的老头中举,都会有很多有钱人送上十几岁的女儿以求联姻。 甚至是有些官宦之家也要如此,朝中没人比什么都可怕。 而且嫁女要给丰厚嫁妆,嫁妆少了会被人看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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