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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七章 一点锋芒 (第1/1页)
雾隐感到十分头大,这裴妙妙是裴秋的独女,最不听话,也不最好管! 裴秋虽然不当将军了,可他们的友谊不会因为这等虚位而断了,两家平常还是有往来的。 上次他去裴府找裴秋说话时,碰巧在路上发现了又在外边惹事的裴妙妙。 他觉得裴妙妙很像芍宁,一样的刚,也不一样的不怕死,小小年纪就敢正面去对上那些喜食鬼的恶鬼。 恶鬼因为常年吃鬼,身上偶尔会出现叠影,不出叠影就会响起细微的击打声,这是刚被吃下去的鬼在挣扎着所发出的声响,若是将之消化了,所行之处便会浮起烟尘,只有继续吃着才能减弱烟尘,也就陷入了恶循环,身上总有消不散的异味,这些特征十分好辨认,是他们判断那些鬼是否为恶鬼的依据。 恶鬼在冥界是较为低级的一种鬼,以吃同类为修炼之法快速升级着,这样做是有违冥法,也是有违天地道义的! 因此恶鬼的名声十分不好,甚至是越传越臭,在冥界里更是鬼鬼喊打的存在! 所以在冥界,众鬼中若是有发现了恶鬼的存在,必定是要扛起义务去处理的,不然等恶鬼被捉拿归案时… 他们当场打死恶鬼后,待那恶鬼体内爆出的魂息会被他们一一清点着,随后使用某些特殊秘法去查看魂魄碎片的生前记忆,那些曾出现在画面里,被确认见死不救的鬼统统按见而不为罪下放到凡界去抓厉鬼,由鬼司统一监督! 这还不算最坑的,最坑的是必须抓满六百以上才可无罪释放,也就是什么时候抓完就什么时候能回来,这是那狡诈的老主司提起的,冥王大人对此是十分的满意,自然是一举通过了! 这一条法则在冥法的建立上十分有名,史称,城门失火,殃及池鱼。 因为冥王大人觉得,若是让别的鬼自愿出手,只需要危害到他们的自身利益就行! 他行军多年,虽不为政,却也不得不敬佩冥王大人的通透直言。 凡界也不经常诞生出厉鬼,除了那些被引入冥界的鬼和一小部分外,大多是犯了恶的游魂比较多,因此那些犯了罪的在凡界呆着没个千年以上的可能是回不来了。 若是有敢耍小心眼的,待凡人死后生成的册子,字不是黑色的,反而是红色的,而祸害凡人那是罪上加罪,要处以极刑,魂断奈何。 奈何桥下的水里有无数的鬼魂飘荡其间,桥下之水入目皆红,而踏过奈何桥是转生的必经之路,一旦踏上时,水里会跑出无数魂魄诱导着桥上之人一起共赴奈河。 若是被哄得去了,那可是自愿送出了转生机会给那欺骗成功的魂鬼,一生一死皆在一念之间,自己做出的选择自己受。 可若是生前做了好事的一般都会由鬼司里的引路鬼带着走,其他魂鬼也不敢轻举妄动,要是半好半坏的话…呵呵,他大冥界可不做善事,生与死自己看着办,谁让那些凡人生前非得半好半坏的? 再说了,他们只是让那些凡人有一个转生的机会,并没有说是必得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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