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宋_第三百三十七章 路制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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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百三十七章 路制 (第2/2页)

月丙子,又诏令“江宁府、扬州、庐州、洪州、福州并带提辖本路兵甲贼盗公事”,并“益屯禁兵。仍分淮南为两路:扬州为东路,庐州为西路”。

    同年,两浙也分为东西两路,“杭、越守臣各兼两路屯驻驻泊兵马钤辖”。

    第二次在嘉祐四年,直接动因是“知福州燕度言闽故多盗,请少假事权经制一路”,遂进一步增强东南诸路的统治力量。

    具体措施是“淮南东路扬州、西路庐州、江南东路江宁府、西路洪州、湖南路潭州、浙东路越州、福建路福州并兼本路兵马钤辖,就置禁军、驻泊禁军三指挥,越州、福州置禁军二指挥”。

    “逐路选尝历任武臣二员为兵马都监,浙东、福建路一员”,“以专训练,毋得差出”。

    宋廷这两次的措施,看来主要是恢复前期东南地区一路军政合一的体制,同时增加了该地区的军事力量。

    至于第3次,则是在徽宗大观三年,时宋廷认为“东南久安,兵势寡弱,人轻易摇,当谨不虞之戒”,因此,于十二月癸巳下诏,“以扬、江宁、杭、越、洪、荆南、潭、福及广、桂为帅府,真、江、润、明、虔、靖、邵、泉、封、邕为望郡。

    帅府仍兼总管,用侍从官。望郡以郎官以上为之。又定帅府屯兵二千,望郡一千”。

    但是,据淳熙三山志》所言,四年罢帅府、总管,依旧制”云云,恐这次改制又全面废除。

    最后的第4次是在宣和三年,当时虽然方腊被擒,可是他的余部尚存,于是宋“诏杭越州、江宁府、洪州守臣并带安抚使”,以处理东南善后事宜。

    要之,至北宋末年,宋朝先后在京东、京西、河北、河东、陕西、广南诸路设置了17个经略安抚司或安抚司,而在东南、川峡诸路设置了11个钤辖司,以总一路兵权。

    南宋时期的安抚制置使靖康二年,北宋灭亡。

    四月,徽、钦二宗被俘北去。五月,高宗即位。

    六月,宰相李纲为收拾残局,提出中兴大计。

    他“请以河北之地建为藩镇,朝廷量以兵力授之,而于沿河、沿淮、沿江置帅府、要郡、次要郡以备控扼”。

    沿河略而不言,“沿淮帅府二,治扬、庐。沿江帅府六,治荆南江宁府、潭洪杭越州。大率自川陕、广南外,总分为十九路,每路文臣为安抚使、马步军都总管,总一路兵政,许便宜行事,武臣副之”。

    李纲虽然不久免职,但这一建请却被采纳,并次第付诸实施。

    建炎元年,杭州、洪州、扬州、潭州、江宁府并升帅府。二年,庐州、荆南府并升为帅府。

    福州最晚,三年亦升为帅府。越州未见置帅府之时间,恐史文遗阙,其事体与杭州同,设置帅府亦当在元年。

    川峡地区安抚使的设置,稍晚于东南诸路。

    建炎三年十月,知枢密院事张浚充川陕等路宣抚处置使,受命统一指挥和协调西部战区军政事宜。

    张浚入蜀后立即着手调整川陕军政机构,“徙端明殿学士、知熙州张深知利州、充利州路兵马钤辖、安抚使”,而“知成都府卢法原去利州路兵马钤辖不兼”,从此,利路置帅,成都帅臣不再兼利州路兵权。

    景德六年以来形成的体制,至此结束。

    而成都府路的话,据方舆胜览-成都府》条的记载,自“罢兼两路”后,也“始带一路安抚使”。夔州路稍晚,四年五月始置帅,以知夔州兼任。至于潼川府路,则迟至乾道六年始置,“依旧泸南置司”。

    加上广南东、西两路与京西南路,这样,南宋十六路安抚使就全部形成。

    安抚使路至此也始成为1项通行于全国的制度。

    由于自建炎以来处于战争状态的缘故,浙西路、江南东西、荆湖南北等路,各安抚使的治所、辖区多有变更,江淮、京西、荆湖南北一带,建炎、绍兴间甚至复方镇之制,设置镇抚使,然均终复如旧制。

    惟京西南路与利州路与北宋异制,可得而言。

    大抵京西南路自建炎南渡后两度沦陷,绍兴收复后重建,以襄阳为一路帅司治所,辖襄阳1府、随房均郢4州与枣阳、光化2军。

    利州路则自绍兴十四年起分利州为东西两路。

    从此以后,直至端平前后,利州路分合不定,达10余次之多。

    大凡合则以兴元为治所,分则以兴元府、兴州为治所。

    分时东路辖兴元1府、剑利阆金洋巴蓬7州、大安1军,西路辖阶、成、西和、凤、文、龙、兴7州。

    在安抚使制度逐渐推向全国的时候,制置使也出现了。

    制置使负责“经画边鄙军旅之事”,其始多为统兵之官。

    如“政和中,熙秦用兵,以内侍童贯为之。”

    “宣和末,姚古为京畿辅郡兵马制置使。”

    “靖康初,种师道为河东路制置使,钱盖为陕西五路制置使。”

    “建炎元年,有招捉盗贼制置使,自王渊始。”

    “三年有行在五军制置使,自刘光世始”。

    随着战争的持续与发展,不久就出现了安抚使、制置使合一的趋向。

    并且制置使的设置随着宋金、宋蒙的和战和战局的变化呈现出阶段性与地域性等特点。

    建炎三年六月八日,浙西安抚使康允之为防秋始带本路制置使。

    虽然两月后撤销,但却开创了南宋一路安抚兼制置使的先例。

    此后淮西等路续有设置。制置使设置之初,权任颇重。

    据载,“初,建炎元年,诏令安抚、发运、监司、州军官,并听制置司节制。其后,议者以守臣既带安抚,又兼制置,及许便宜,权之要重,拟于朝廷”,三年,“诏止许便宜制置军事,其他刑狱、财赋付提刑、转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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