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二百五十二章 无从下手 (第1/3页)
“各位各位观众久等了!这里是第一演武场!即将为您献上的是半决赛的第二场比赛。 首先,从东门现身的选手,是第一训练基地的秦若烟楚芳婷选手! 而另一边的入场选手!从西门现身的则是第七训练基地的沈天浩、沈天灵搭档!” “难得的是,秦若烟与楚芳婷选手上一场的比赛,也是对阵第七训练基地的选手呢。” “对呀!对呀!而且到目前为止,‘新生晋升大赛’双人战的比赛已经接近尾声,只剩下现在的这场半决赛和明天的决赛了。 那么究竟谁能够拿下这最后的一张比赛门票,就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在震耳欲聋的欢呼声,以及场下无数人的期盼之下,秦若烟和楚芳婷缓缓的进入了比赛场。 “感觉所有人的情绪,都已经high到最高点了呢。” “这届的‘新生晋升大赛’的双人战,已经进入最后关头了,不管是观众还是老师、选手什么的,都理应对此有所期待了。” 楚芳婷平淡地说着,同时手又叉着腰,斜睨着秦若烟。 “更何况,林文他们俩已经被淘汰了,我们可不能再在此饮恨了。” 楚芳婷说这话的时候,心中多少还是有些唏嘘。 虽然她总是和苗雯雯那丫头吵吵嚷嚷,但是她们之间的感情,却丝毫不逊于什么老友。 见到自己的朋友被以那种有些悲壮的方式淘汰,她的心里,可真真儿的憋着一口气呢。 不过,虽然她在心中不断的催眠着她自己,但这都无法改变,她们今天所遇到的对手,绝对是无比难对付的。 “我知道,我有集中精神了。” 秦若烟紧紧握着“漆黑魔剑”的剑柄,回答的语气虽然有些随意,但只要是看见她眼底闪过的那丝阴霾。就知道,这个平时性情有些冷淡的女孩子,此时的心态同样不美丽。 没错!我绝不能在这里就输掉比赛,因为虽然只是输掉这一场比赛,但是他们旧研社的众人,又怎么能够再直面阔海。 “是这样就好。不过,你可千万要注意身体,阔海可是叮嘱过我了,你要是再胡来,他可就真的对你不客气了。” 楚芳婷有些讶异地看着秦若烟,不过视线随即转向了前方。 因为第七训练基地的那对儿双胞胎走了过来。 “两位好,魔女秦若烟与先知楚芳婷。我是沈天浩。” “我是沈天灵,请多多指教。” 两人脸上露出淡淡的微笑,向楚芳婷她们打着招呼。 等到了面对面的时候,楚芳婷她们才发现,这两人真的是如此的相似。 宽松的学校制服并未凸显身体的曲线,因此只能以头上的发型来辨识两人了。 “你们有什么事?” 楚芳婷的警戒心表露无疑,她当然不会天真的认为这俩家伙是过来和她们打招呼的。 “没什么,只是觉得我们应该道个歉而已。” “道歉?” “是的,前几天我们的同伴在比赛中出尽了洋相。” “身为同一训练基地的学员,我觉得他们实在是太丢脸了。” 沈天灵接着沈天浩的话继续说,中间丝毫没有停顿。 “丢人的是指宋明罗晓剑他们两人吗?” “可我不觉得他们两人有出什么洋相啊?” 秦若烟说着视线望过去,之见沈天浩夸张地耸了耸肩。 “不不不,总不能让两位误以为,第七训练基地的学员只有那点程度的本事吧。” “所以我们会让两位见识,那两人无法呈现出的实力与世界。” “也就是法术的奥妙。” 双胞胎你一言我一语,同时又开心地咯咯笑了起来。 “是吗?那我们就拭目以待吧。” 说若,楚芳婷别过视线,表示不想再和双胞胎说半句话。 看到楚芳婷的反应,双胞胎也干脆地转身回去。 “哼,真是一目了然的挑衅,果然是讨人厌的家伙。” 面对两人的背影,楚芳婷坦率地抱怨。 “不过实际面对面,两人的确是不容小觑的对手。” 宋明,罗晓剑两人在比赛前也曾主动上前交谈过,但意义却相差了十万八千里。 对双胞胎而言,刚才的对话也是陷阱之一吧。 “没关系,我们只要尽我们的力量就行了。” “对啊,那么——” 秦若烟一边回答,同时释放着自己体内的气。 潜藏在体内深处的力量膨胀,束缚着秦若烟的缚锁也叽嘎作响。 “六星封印——开!” 高涨的压力随即突破缚锁,同时喷发出庞大的气。 “噢噢,出现啦出现啦!秦若烟选手的表演啊,不对,记得那好像不是表演吧,常小姐?” “那究竟有什么用意,当事人没说我们也不明白。 不过根据多数人见解,可能是解放原本受限的力量所必需的形式。 从上一轮的比赛情况来看,要解除限制似乎还需要一段缓冲时间,秦若烟选手的实力毫无疑问是一等一的,可是考虑这一点的话,之前的比赛其实都相当惊险喔。” “原来原来如此哦,当常小姐解说的时候,比赛即将要开始了!胜利女神究竟会向哪一组搭档微笑呢!” 解说的分析相当犀利,但秦若烟自然是听不到了。 之见面对摆出架势的沈家兄妹,秦若烟同时启动了“漆黑魔剑”。 调整呼吸,集中意识。 “‘新生晋升大赛’双人战半决赛,第二场,开始!” 随着比赛开始宣告开始,秦若烟立刻一口气缩短了自己与沈天灵的距离,挥舞着“漆黑魔剑”,就以袈裟斩砍过去。 以快攻而言,她把握的时机完美无缺,但似乎却早就被对方给识破了,沈天灵只是往后轻轻一跃,就躲过了这一剑。 “唔!” “呵呵,速度真快!不过只要识破的话,可不是完全躲不过喔!”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