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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帝国制 (第1/5页)
中华帝国行政级别,分为四级:政府(中央)、省厅(省级、地级)、县局(县级、市级)、区所(基层:市区、城镇、街道、乡村)。 一般来说,政府下辖:部、曹、台、院、司、监、局、署、卫; 省厅下辖:台、局、院、署、处、科、室; 县局下辖:院、署、处、科、室、办; 区所下辖:处、科、室、办。 中华帝国实行朝府制度,国家最高权力机构设置为五大朝府:政府、院府、军府、卫府、内府。 政府办公地点在中华帝国东都洛阳紫禁城南宫文华殿,政府长官是为总理,办公处在紫禁城南宫文华殿青云楼。 军府办公地点在中华帝国东都洛阳紫禁城南宫武英殿,军府长官是为总领,办公处在紫禁城南宫武英殿白虎堂。 内府办公地点在中华帝国东都洛阳紫禁城北宫南华殿,内府长官是为总管,办公处在紫禁城北宫南华殿承露台。 中华帝国丞相统领五府,办公处是为紫禁城南宫奉天殿衔龙阁。 中华帝国天子居于紫禁城北宫。 紫禁城北宫有四大门:玄武门、南华门、东华门、西华门。 紫禁城南宫有四大门:北华门、午门、东极门、西极门。 南北两宫隔着中庭相望,南北华门正相对。 中华帝国的五门三朝:玄武门、南华门、北华门、午门、承天门,奉天殿、两仪殿、太极殿。 中华帝国有东西都、南北京:东都洛阳、西都长安、北京燕都、南京金陵。 * —————————————————— * 政府总理:韩岗,字玉昆。 政府下设十二部: * 兵部,负责国家基础兵备后勤的筹集、供应、库藏,以及军籍的管理、军功计算、武选、兵源、募兵和征兵、基础情报工作、关禁,等等。 还有,为军方争取军事军费预算。 兵部尚书:张伟,字志华。 【部务司】负责兵部事务的管理。 【章法司】负责起草兵务兵备管理的规章制度。 【本兵司】军籍、兵源的管理,征兵和募兵的权力。 【武选司】士兵的擢迁谪黜,掌考武官的品级、选授、升调、功赏之事,考查各地之险要,分别建置营汛;管理少数民族聚居的土司武官承袭、封赠等事。 【武功司】军功的核算,和勋业册封。 【库藏司】兵备的筹集、供应、储藏、调度。 【职方司】军事情报的搜集,为政事堂的耳目(一个很有爱的部门)。 【政委司】政治宣讲委任使司,是政治宣讲委任使的管理衙门(一个很有爱的部门)。 * 财部,负责管理国家财政的收支和转移、调度。 财部尚书:梁笑,字幻之。 【部务司】负责财部事务的管理。 【章法司】起草财政财务会计之规章制度。 【发改委】国家发展改革委任使司,负责草拟国家五年计划。 【税务司】制定并调节税率、税政、税种。 【关税司】制定并调节与外国的关税税率、关税税政。 【税赋司】负责税收,分为国税、地税。 【度支司】负责国家预算开支。 【国库司】负责国家金库、国债的管理,以及政府采购的监管。 【经建司】负责国家的经济建设,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并制定调控宏观经济政策。 【社保司】负责国民的社会保障,以及国民社会福利待遇。 【农经司】负责农业经济的促进、发展和调控。 【工经司】负责工业经济的促进、发展和调控。 【金融司】负责虚拟经济的管理和调控。 【会计司】负责国家会计的管理工作。 【检审司】监督检查审视国家财政。 【税警司】负责税务警察。 【中央银行】即是中华帝国中央银行,负责中华帝国货币的发行与管理。 * 吏部,掌管全国官吏的任免、考核、升降、调动等事务。 吏部尚书:石越,字子明。 【部务司】负责吏部事务的管理。 【章法司】负责草拟吏部管理的规章制度。 【文选司】负责考核官员吏使役的擢迁谪黜,掌考文职官之品级与其选补升调之事,以及月选之政令。 【验封司】掌文职官员之封爵、议恤、褒赠、土官世职及任用吏员等事。 【稽勋司】掌文职官之勋级、名籍、守制、终养等事。 【考功司】主要执掌文官的处分及议叙,即官员的绩效考核。 * 礼部,负责国家的礼仪和祭祀,及国家的文化与教育事业的推进,包括科举(官吏录取考试)与学校。 礼部尚书:陈克,字文青。 【部务司】负责礼部事务的管理。 【章法司】负责拟定礼部的规章制度。 【文教司】负责国家文化教育事业的管理、发展、推动,和草拟规章制度。 【德行司】负责全国学生的思想道德与意识形态建设。大同之德,行于天下。 【生员司】负责全国学生的管理。 【学籍司】负责全国学生学籍的管理。 【学位司】负责全国学生学位的管理。 【统考司】负责全国统一考试的管理。 【教师司】负责全国公塾教师的管理。 【基教司】负责全国公塾的义务制基础教育管理工作。 【高教司】负责全国公塾的义务制高等教育管理工作。 【训诂司】负责汉语的定义、解释、发展和推广(负责汉化政策)。 【科举司】负责国家的官员吏使的考试、审核、录取。 * 民部,总管民间事务,负责官办社会救济、体育文化和慈善等事业,发展社会、维护法制、移风易俗、培育道德等等。 民部尚书:郑朗,字气清。 【部务司】负责民部事务的管理。 【章法司】负责制定民部管理的规章制度。 【民政司】主管地方人民政权建设、地方行政机关的设置、行政区域的划分调整、名称和治所的厘定、图志的收集编印、疆界的测量勘查、水陆地图的审查、户籍、国籍的管理等。 【社会司】主管社会福利、游民改造、社团和宗教团体的登记、公葬公墓、人民褒扬奖励、移民、社会救济等。 【地政司】主管农村土地改革、土地的清丈、登记和颁发土地证、城市房地产政策、城市营建的计划考核、公共房地产的保护、其他地政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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