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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6章 他们确实该死 (第2/2页)
瑶杀死秦飞仁和樊玲玲的案子,同样写进结案报告。 “我认为……没必要。” 这是刘青山的意见。 “首先,我们侦办的是人皮蜡像案,现在,死者的身份已经确认。” “杀死李平昊的凶手,秦瑶也供认不讳。” “作案动机、作案细节、凶器和尸体都找到了。” “这件案子已经终结了。” “我认为,秦瑶可能因为是压力过大,当时被李平昊伤害后,精神已经有些不正常。” “他的养父母发生车祸后,相关技术部门已经做过鉴定。” “刹车系统并没有失灵,起码是没有完全失灵。” “最终的结果是驾驶cao作不当,刹车距离短,才造成的车祸。” “秦瑶……有可能是因为精神问题,而有迫害妄想症。” “她对秦飞仁和樊玲玲的复杂感情,很有可能刺激到她的神经。” “所以,我的意见是……不在最终的结案报告中,体现出这个情况。” “同时,我申请对秦瑶做精神疾病鉴定。” “秦瑶被李平昊侮辱在先,预谋杀死李平昊在后。” “而且,采用的手段非常极端,不是正常人所为。” 说完,刘青山看向陈言还有其他三人。 张朝阳点点头:“我同意刘队的意见。” “申请对秦瑶做精神疾病鉴定。” “同意。” “同意。” 赵兵和王刚,也都同意刘青山的意见。 其实,刘青山之所以首先表明态度,就是为了陈言有一个说话的机会。 对于陈言的想法,刘青山很清楚。 对于秦瑶的遭遇,刘青山知道陈言是有恻隐之心的。 秦瑶杀死李平昊,虽然手段残忍,但是事出有因。 虽然是恶性的故意杀人罪,但是李平昊对秦瑶侮辱在先。 秦瑶属于报复杀人。 不一定被判处死刑。 但是,一旦把秦飞仁和樊玲玲的事情牵扯进来,秦瑶必死无疑。 可是,秦瑶为什么要杀秦飞仁和樊玲玲? 他们该不该杀? 作为侦缉员,陈言其实本不该有这种想法。 私刑不能代替法律。 但是……意难平! 秦瑶不该死! 陈言这是拿不定主意,才会召集几人开会。 而刘青山是几人中年龄最大的。 也是经验最丰富的。 虽然以前也没有碰到过秦瑶这种案子,但是经历的多,年龄大,终归是不同。 而作为陈言的师父,刘青山虽然没有带过陈言几天。 可是,这种时候,就是需要他担当的时候。 他说出来,陈言采纳建议,即便以后有问题,也是他刘青山富有主要责任。 陈言……最多就是采纳建议有问题。 主要责任不在陈言。 这就是师父的担当。 即便陈言没有这种想法,刘青山也都替他想到了。 离开会议室,陈言看了看刘青山:“师父,我没事,真的……” 陈言何等聪明,他怎么会看不出刘青山的一片苦心。 坐上坦克500,车子稳稳的行驶在公路上。 天色有些暗淡,太阳早已落山。 远处,霓虹开始闪烁,街边渐渐热闹起来。 打开车窗,小商小贩的叫卖声传进车内,此起彼伏。 陈言抬眼看去,是一张张不同表情的脸。 有情侣在路边挽着手,笑得前仰后合。 有母亲带着孩子,买了一串糖葫芦。 有烤rou摊的老板,在烟火下,高声叫卖考羊rou串。 也有满脸愁容的大汉,坐在街边喝着闷酒。 呼! 尝尝吐出一口浊气,陈言脸上的表情突然放松下来。 陈言是警察,可是,他也是人。 是人就会有七情六欲,就会有是非判断。 秦瑶到底该不该死? 不同的人,可能会有不同的判断。 从情理上来讲,李平昊该杀,更该死。 秦飞仁、樊玲玲该碎尸万段。 但是,从法律上来讲,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自古至今都是如此。 不过,正如刘青山所说。 秦瑶受了刺激,精神都有可能不正常。 精神病杀人……好像不用偿命。 最起码,秦瑶不该给李平昊偿命。 更不应该给秦飞仁偿命! 第二天一早,陈言重新整理了结案报告。 人皮蜡像案,就是人皮蜡像案。 和半年前的案子有什么关系? 那个案子已经结案了。 不在陈言侦办的范围之内。 秦瑶的话……也不一定全都可信。 毕竟,陈言已经决定要给她申请精神疾病鉴定。 至于鉴定结果是什么,秦瑶最终是不是要给李平昊偿命,那是其他部门的事。 陈言需要做的,仅仅是找到事情的真相。 仅此…… 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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